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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71(龙泉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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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71 龙泉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7 19:25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5 19:32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 │2025-09-15 19:29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29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00:00 │龙泉股份(00267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5-08-28 18:53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8 18:53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8 18:51 │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5-08-28 18:51 │龙泉股份(002671):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18:50 │龙泉股份(00267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5-09-17 19:25│龙泉股份(002671):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淄博龙泉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龙泉”)因业务开展需 要,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近日,公司收到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52072 025高保字第 00065号】,约定公司为淄博龙泉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00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7日、2025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关于 2025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2025 年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17,5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资 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 25,000.00 万元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与对外提 供担保事项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淄博龙泉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担保 授权担保对 本次被担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经 本次使用担 本次使用担 剩余可用 方 象 保方 近一期资产 审批可用担 保额度 保额度占公 担保额度 负债率 保总额度 司最近一期 净资产比例 公司 资产负债率 淄博龙泉 62.95% 25,000.00 1,000.00 0.59% 3,000.00 在 70%以下 管业有限 的全资子公 公司 司、控股子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淄博龙泉管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MA3Q13NC4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尖山东路 36号 法定代表人:王宇 注册资本:5919.90588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 6月 18日 经营范围: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预应力混凝土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预制装配化混凝土箱涵、水泥预 制构件、混凝土制品制造、委托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技术服务;商品混凝土生产、浇筑、销售;金属类管道及管件制造、销售、 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塑料管道及管件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与 房屋租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测绘服务;软件开发;市政设施管理;特种设备制造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关系:淄博龙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3、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淄博龙泉总资产 9,829.20 万元,净资产 4,520.09万元,资产负债率 54.01%;2024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9,801.43 万元,利润总额1,594.67万元,净利润 1,440.1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淄博龙泉总资产 11,368.08 万元,净资产 4,212.17万元,资产负债率 62.95%;2025年 1-3月累计实 现营业收入 378.80万元,利润总额-357.09万元,净利润-307.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淄博龙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淄川支行 保证人(乙方):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淄博龙泉管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及最高额 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下列债权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大写金额)壹仟万元整。 该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本金余额最高限额,具有以下含义: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仅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 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除本金外的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自 2025年 9月 9日起至 2026年 9月 9日止,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该期间为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 定期间。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远期信用证,商票额度,供应链金融项目产品等 ,授信用途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新还旧等。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公证费、送达费 、公告费、邮寄费等)以及债务人应向债权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 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5、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债权人不履行约定义务,造成保证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保证人有相关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的 5%向债权人支付违约金;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 额赔偿。 6、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方式解决:诉讼。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若当事人为自然人,则本合同应由该当事人签名,若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本合同应由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加盖印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31,000.0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61%。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2c358d77-48fd-4b13-b915-06996b189d8e.PDF ─────────┬──────────────────────────────────────────────── 2025-09-15 19:32│龙泉股份(002671):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并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 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2月 28日至 2025年 8月 28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共有 2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自查说明及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和对二级市场的个人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公司公开 披露的信息外,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 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0c6d30b-aac9-43fd-86d3-29c0070d6052.PDF ─────────┬──────────────────────────────────────────────── 2025-09-15 19:29│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至 2025年 9月 15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沿江东路 533号龙泉股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付波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25名,代表公司股份数共 239,534,4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 5390%。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 8名,代表公司股份 236,527,7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050%;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参与表决的股东 117名,代表公司股份 3,006,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0%。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 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119名,代表 公司股份 3,280,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6项议案,其中第 1项、第 2项、第 4项至第 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38,566,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57%;反对 9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79%;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311,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760%;反对 9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545%;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95%。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38,441,0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35%;反对 1,0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3%;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186,6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651%;反对 1,0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251%;弃权 3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097%。 3、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26,741,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46%;反对 1,04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6%;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219,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779%;反对 1,044,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526%;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95%。 4、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38,466,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43%;反对 1,05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93%;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212,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492%;反对 1,052,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813%;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95%。 5、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38,46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55%;反对 1,04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81%;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21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407%;反对 1,049,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9898%;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95%。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238,460,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6%;反对 1,058,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0%;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为:同意 2,205,9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541%;反对 1,058,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764%;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69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文梁娟、李雪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1e09a431-164f-4769-a21e-52b56ebb8bfc.PDF ─────────┬──────────────────────────────────────────────── 2025-09-15 19:29│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龙泉股份(002671):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9e4119a-5c0a-4727-a8e2-ff4298d1c899.PDF ─────────┬──────────────────────────────────────────────── 2025-09-10 00:00│龙泉股份(00267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2025 年 8月 28 日,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月 29日至 2025 年 9月 7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公司监事会将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2、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 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等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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