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9 康达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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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 │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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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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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 │康达新材(002669):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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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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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康达新材(002669):康达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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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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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 │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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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0 │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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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康达新材(002669):关于上海晶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业绩补偿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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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康达新材(00266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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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22│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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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12,621,627股后的290,778,37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29,07
7,837.30元(含税),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8399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拟以公
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00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
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2,621,627股后的290,778,3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29,077,837.30元=290,778,373 股×0.1000000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58399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958399元/股=29,077,83
7.30元÷303,400,000股)。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
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58399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 707弄御河企业公馆 A区 3号楼
咨询联系人:沈一涛
咨询电话:021-50770196/021-50779159
传真电话:021-5077018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513ee88-6103-4783-9d2d-da34b17c0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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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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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
定期于公告发布日已届满,且对应解锁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4月10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3、2024年5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4,289,000股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6.68元/股,过户股数为4,289,000股,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过户。
4、2024年5月30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
关于授权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
目标及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
解锁期 对应 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 净利润考核指标(B)
考核
年度 指标权重:75% 指标权重:25%
第二个解锁期 2025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净利润不低于 7,000万元。
年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5%。 若第一个解锁期未达成目标,
若第一个解锁期未达成目标,但 但公司 2024-2025 年累计净
2024-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利润不低于 13,000 万元,视
64亿元,视作第一、第二个解锁期 作第一、第二个解锁期净利润
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全部达成目标。 考核指标全部达成目标。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解锁比例(X)
当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达成时 X=75%+(净利润实际完成值/净利润考核目
标值)*25%
当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未达成时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康达新材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指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康达新材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依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0Z0126号)、《2022年年度审计报
告》(容诚审字[2023]210Z0036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5,236,874,842.41元,对比2022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2,466,36
1,756.29元,增长112.33%,已超出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增长率不低于35%的要求;且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125,439,848.43元,
已超出净利润考核指标(B)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的要求,即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考核达标。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达到了营业收入考核指标(A),但未达到净利润考核指标(B);公司2024-2025年累计净
利润低于13,000万元,即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因未达到净利润考核指标(B)的要求而未能解锁的权益仍不得解锁,相
应的权益不得行使,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择机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解锁时点为自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
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2024年5月13日)起算满24个月,第二批解锁股份数量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可解锁2,14
4,500股)。
三、员工持股计划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相关意见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业绩情况,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本次解锁事
项符合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认为:
1、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相关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试点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2、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第二个锁定期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根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在锁定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出售相应数量的公司股票,且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解锁部分的处理符合《第五期员工持股计
划》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
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9e25367-cc98-4420-a498-50ff451134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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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2│康达新材(002669):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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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e7d56ff-a7a4-4700-924a-90c16e2db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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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康达新材(00266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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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156号)(以下简
称“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70196、021-50779159
电子邮箱:kdxc@shkdchem.com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李小见、王楠
联系部门:投资银行事业部
联系电话:010-52596659
电子邮箱:liuxiaoqing@cnpsec.com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6d5ec38-8951-4e85-bf12-3f38852c2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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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康达新材(002669):康达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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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002669):康达新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592ef46-ce15-47dc-be33-4c3225ff2c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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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康达新材(00266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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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4日以
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3人,实际出席董事13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13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五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王建祥、姚其胜、刘丙江、陈宇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9d8e6c4-3226-42b9-a05e-d989bb883d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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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4│康达新材(00266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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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
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并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
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5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回购股
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0,000股,其中公司存放于回购专户中的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12,621,627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0,778,37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建祥。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139 人,代表股份91,218,9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1.3706
%。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89,805,0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0.8844%。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4 人,代表股份 1,41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486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542,0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9%;反对 6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8%;弃权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0,8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595%;反对 651,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471%;弃权 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93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0,613,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9%;反对 59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37%;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81,9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216%;反对 596,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494%;弃权 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9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633,1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12%;反对 6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5%;弃权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11,5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837%;反对 665,1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319%;弃权 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844%。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9,625,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25%;反对 6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41%;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3,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101%;反对 672,0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09%;弃权 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190%。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0,556,8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42%;反对 6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5%;弃权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25,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720%;反对 635,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000%;弃权 2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9281%。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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