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60 茂硕电源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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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9 │茂硕电源(0026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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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9 │茂硕电源(002660):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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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7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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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5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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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7 │茂硕电源(0026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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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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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茂硕电源(002660):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5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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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变更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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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30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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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茂硕电源(00266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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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9│茂硕电源(00266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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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
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
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指定媒
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7 日 14:30;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号)5 楼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
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7 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傅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所见证律师;
4. 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名,代表股份 173,18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31%。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3名,代表股份 1,395,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8 名,代表股份174,5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54
4%。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4,19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反对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01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64%;反对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77%;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59%。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80b69e58-75fd-44a5-b88d-8a808ad38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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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9│茂硕电源(002660):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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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亮先生担任会议主持人。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174,5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173,18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6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 人,代表股份 1,395,40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5 人,代表股份 1,403,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7,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人,代表股份 1,395
,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13%。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监事通过现场及视频会议参加的方式和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焦振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4,19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98%;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50%;弃权 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1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964%;反对 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677%;弃权 4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359%。
注:以上比例均保留 4位小数。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磊、刘雪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77a4451a-0789-4c86-b5ac-ea20bf0ee9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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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57│茂硕电源(002660):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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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于 202
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 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会议决议选举焦振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因焦振芳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本次选举焦振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能够发挥其专业领域的优势,有利于
公司未来的发展。
公司董事会声明:此次选举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11d59019-2d83-4d8c-b49d-dc2cf73fec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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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6:45│茂硕电源(002660):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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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的审批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定期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
24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
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产品,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
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5年4
月1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产品,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生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二、前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向青岛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1日赎回该理
财产品,赎回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8.64万元人民币。
上述赎回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 产品名 本金 收益 到期日 收益类 披 露 资金来源
名称 类型 称 (万 (万 型 公告编号
元) 元)
青岛 银行 结构性 3,000 18.64 2025-6-11 本金 2025-009 闲置
银行 理财产品 存款 保障型 自有资金
三、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6,880.96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四、备查文件
1、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426ec29d-edda-4e22-8e6a-acf0f69b96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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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8:37│茂硕电源(00266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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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356,626,019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35,662,60
1.90 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有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56,626,0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9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6 月 1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47 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 08*****746 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3 00*****039 顾永德
4 08*****944 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松白路 1061 号茂硕科技园
3、咨询联系人:朱瑶瑶、刘悦
4、咨询电话:0755-27659888
5、传真号码:0755-27659888
七、备查文件
1、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1 次定期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2655c3a3-befd-490a-9f3e-d59c770e64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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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茂硕电源(002660):关于召开2025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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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7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1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 1061 号)5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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