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1 利君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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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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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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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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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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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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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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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5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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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4 │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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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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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 │利君股份(00265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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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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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4: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现
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科东二路 5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亚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2 人,代表股份 744,051,5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736,414,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9人
,代表股份 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
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9 人,
代表股份 7,636,5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9%。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47,1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3%;反对 59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8%;弃权1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2,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760%;反对 59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31%;弃权 1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0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以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33,46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60 元(含税),共计
分配现金股利 62,007,6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309,370,406.24 元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不送红股,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2,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 6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10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7,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821%;反对 6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72%;弃权 10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41,9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6%;反对 62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6%;弃权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6,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079%;反对 621,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11%;弃权 87,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何亚民先生、何佳女
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23,995,145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9,304,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4%;反对 6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8%;弃权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4,2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487%;反对 664,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68%;弃权 8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5%。
5、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7,8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1%;反对 5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2%;弃权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2,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542%;反对 581,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147%;弃权 13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4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11%。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报酬和 2026 年度实际审计业务情况及市场平均价格水平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8%;反对 58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6%;弃权1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2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267%;反对 58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40%;弃权 13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94%。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15,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1%;反对 6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8%;弃权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00,7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3648%;反对 653,3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49%;弃权 8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3,332,0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3%;反对 6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弃权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7,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82%;反对 613,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72%;弃权 10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4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张硕之律师和杨曦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c4261a1-6344-4e92-91d4-44cc4b6f6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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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8│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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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8c6ca4e-3fdb-47f4-a320-530ca55d31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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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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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利君
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
方”)对利君控股提起诉讼(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
公司公告)。
2025年11月,利君控股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人利君控股提出反诉请求。2026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
中级人民法院向利君控股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对利君控股的反诉不予受理(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6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公司公告)。
二、本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情况
2026年4月30日,利君控股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川0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相关内容如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第六百四十
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十八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LEEJUN HOLDING(SINGAPORE)PTE.LT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冶
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项人民币48,313,898.28元;
2、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LEEJUN HOLDING(SINGAPORE)PTE.LTD)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中冶
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人民币48,313,898.28元为基数,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3、驳回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13,529.84元,由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31,353元,由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
私人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82,176.84元。如不服本判决,原告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
被告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
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诉讼已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见本公告“二、本诉讼事项的一审判决情况”。
四、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不含本次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累计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一审判决结果已作出,利君控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审理及判决
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及利君控股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及利君控股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做好上诉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川01民初360号《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41bb6a23-aa58-4d20-9856-92e557695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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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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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全资子公司利君
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君控股”)因买卖合同纠纷,中冶北方(大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北
方”)对利君控股提起诉讼(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25年6月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
公司公告)。
二、本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利君控股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反诉状。反诉人利君控股提出反诉请求:
1、请求判令中冶北方向利君控股支付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8,392,305.17澳元、989,356美元、人民币2,062,258.22元;
2、请求判令中冶北方向利君控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4,037,308.5元;
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中冶北方承担。
(以上主张的金额合计大约为人民币72,066,416.17元)
近日,利君控股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25)川01民初360号的《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
利君控股提起的反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
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对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的反诉,本院不予受理。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诉讼暂无判决结果。
四、其他诉讼事项说明
不含本次诉讼,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累计金额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外,公司及其他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诉讼事项处于审理期间,后续审理及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本诉讼事项对公司及利君控股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六、其他应注意事项
公司及利君控股将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做好应诉工作,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情
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ec1ad3c-732d-49ea-821b-3d7836013e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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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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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
君控股”)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 TRADE PTE.LTD.(以下简称“GRANDWAY”)签订了《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
合同”)。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2月 23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议案》,同意利君控股与GRANDWAY签署的上述合同及公司为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签订合同及审议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12 月 5日、12月 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二、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生产方)、利君控股(卖方)、GRANDWAY(买方)签订了上述《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相关补充
主要内容如下:
1、《买卖合同》约定的第一批四台设备的交货时间由 2026 年 4月 15 日调整为不晚于 2026 年 7月 31 日。
2、卖方及生产方因协商一致达成交货推迟导致的资金及货物的积压不寻求向买方追究损失,买方亦不得因为上述原因向卖方及
生产方追究延迟交货的责任。
3、本协议是《买卖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内容与《买卖合同》内容存在冲突或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
约定为准。
4、本协议在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补充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是各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做出的修订和补充,对公司及利君控股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合同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君控股(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与 GRANDWAY INTERNATIONALTRADE PTE.LTD.签订的《买卖合同》之补充协
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9dd34e4-6b98-457d-ac99-b16e14c5b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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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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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26cfd56-440e-42f0-9597-5580b3c01c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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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5│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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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关于利君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6b2bec69-386a-48db-84e8-318fd284a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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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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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君股份(00265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丽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3d49b79c-ff7c-44ee-bc9c-36f12a3762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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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42│利君股份(002651):关于确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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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
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
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对《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方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依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分管销售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存在
业绩提成的参照公司《销售业绩激励方案》确定。公司除独立董事实行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由本公司员工担任并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
事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按其具体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外,其他董事的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业绩提成;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7万元人民币(上述薪酬管理制度经 2024 年 6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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