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50 ST加加 更新日期:2025-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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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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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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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董事会关于对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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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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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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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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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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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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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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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 │ST加加(00265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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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ST加加(00265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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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为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本次提议公司 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公司拟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根据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的综合考虑,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现状,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会议审议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 年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口径:公司 2024 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524,539,738.09 元;2024 年度当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42,866,751.56 元,合营企业投资收益转未分配利润 128,423,253.66 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
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公司 2024 年末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410,096,240.19 元。
母公司口径:2024 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 728,180,886.77 元;2024 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43,220,920.01 元,合营企业投资收
益转未分配利润 128,423,253.66 元,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2024 年末母公司
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利润共计 813,383,220.42 元。
2、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本次分配计划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98,199,052.51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42,866,751.56 -191,496,840.47 -79,590,350.35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410,096,240.19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813,383,220.42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98,199,052.51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71,317,980.79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98,199,052.51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
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发展需求,综合考虑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利益,
同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目标。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c901bae-2500-4ad8-ac15-4569adfa56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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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ST加加(00265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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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00265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c046b446-acf3-4a40-b9af-6b51f9841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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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ST加加(002650):董事会关于对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
│事项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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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或“审计机构”)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加加食品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0
795 号]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5)000796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
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
1、无法判断关联交易形成超耗材料损失赔偿款的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 14.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4.2.1 所述,加加食品公司及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加加”)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可可美”)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玉蜜”)代加工味精,累计形成代加工损失 6,706.22 万元,加加食品公司将该损失确认为应收宁夏可可美及
宁夏玉蜜欠款,计提相应利息后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由于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已明显不具备偿债能力,加加食品公司已就上述损失赔偿款向宁夏
可可美、宁夏玉蜜管理人申报债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加加食品公司尚未收到债权确认与否的相关通知。另宁夏可可美实际控制人
杨振先生亦未在承诺期内归还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已构成违反承诺。我们无法就上述代加工损失形成的原因、性质及可收回性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商业合理性。
2、无法判断宁夏加加被法院查封并拍卖存货的权利和义务及计价和分摊
如财务报表附注 14.2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4.2.2 所述,管理人对宁夏加加存放于宁夏可可美、宁夏玉
蜜仓库中存货进行了历次公开拍卖及查封,加加食品公司向管理人寄送的《工作联系函》、《关于申请取回我公司库存物资的报告》
、《询证函》、《关于申请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并纠正其违法处置非债务人财产行为的报告》等资料也正在审核当中。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宁夏加加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存货账面余额合计 8,344.83 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435
.67 万元。2024 年已被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强制拍卖的原材料合计拍卖价款 204.00 万元,计入应收账款,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0.2
0 万元。在管理人拍卖及法院查封期间,宁夏加加公司对上述存放在宁夏可可美厂区的全部库存资产丧失了控制权及处置权,该等存
货资产后续能否运回或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且部分存货资产存在过期、霉变损耗的可能性。
由于加加食品公司提交的取回权申请仍在审核中,我们无法就宁夏加加是否能取回拍卖变现款及法院查封的存货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对上述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充分性和准确性,进而无法判断上述存货的拍卖、查封是否构成关联方对加加食
品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及资产损失。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
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加加食品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中审亚太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加加食品公司及子公司加加食品(宁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
工程有限公司和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代加工味精,累计形成代加工损失 6,706.22 万元计入其他应收款,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上
述资金占用说明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缺陷。截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日,公司已对上述资金占用计提利息并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本段
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董事会意见
对于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中审亚太的独立判断,并且十分重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
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快消除保留意见中涉及事项的影响,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审计机构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反映了2024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其在公司 2024 年
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董事会对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已识别出上述强调事项段涉及的相关事项,并将其包含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
董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四、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的相应措施
公司对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
主动采取相关措施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主要措施如下
:
(一)损失赔偿款追偿采取的相关措施
1、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一直在积极关注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赔偿款的回款进展,多次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督促实
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及其关联方筹措资金偿还损失赔偿款,前期已采取的相关措施公司在《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
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等公告中进行了说明。
2、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向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及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再次出具了《催款函》,督促相关方收函后:“立
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筹措资金支付上述损失赔偿款”。
3、2025 年 2 月 14 日,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受公司委托向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出具了《律师函》,要求实际控制人杨振先生
向公司清偿上述损失赔偿款及利息或向公司提供具有可行性的清偿方案。
4、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以及法院进一步沟通,同时继续督促实际控制人筹
措资金尽快偿还损失赔偿款,必要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二)存货资产追回采取的相关措施
1、公司就库存资产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先后向三家公司管理人寄送了相关存货的过磅单、入库单等证明材料以及《工作联系
函》、《关于申请取回我公司库存物资的报告》、《询证函》等相关函件,反复向三家公司管理人重申相关资产的产权归属公司,并
询证核实拍卖事项的相关情况。
2、2025 年 2 月 11 日,公司向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管理人出具了《催告函》,督促三家公司管理人:“
积极勤勉履行管理人职责,请贵方在收到本催告函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债权申报及取回权申请的审核,并返还我方存放于上
述三家公司的库存物资及拍卖部分的所得价款,否则我方将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
3、2025 年 2 月 26 日,公司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寄送了《关于申请监督管理人依法履职并纠正其违法处置非债务人财产行为
的报告》,向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申请:“监督管理人正确履职,请求责令管理人立即停止处置涉案物资,并对已拍卖财产予以追回,
同时及时制止和妥善处理破产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4、公司就上述库存资产的产权归属等相关问题一直在积极跟法院及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管理人进行沟通,
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其他措施
公司将继续加强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等人员对《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
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按照监管规
则和公司制度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6c1fea66-0032-4cf6-82c2-1e6430a8aa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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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7│ST加加(00265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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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
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执业水平良好,熟悉公司业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于审计期间恪守职业道德,独立、客观、公正
、规范执业,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
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其签订聘任合同,决定其报酬和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 月 1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 层 2206
(5)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6)截至 2024 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数量 93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482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180 余人。
(7)2024 年度经审计总收入 70,397.66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68,203.2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0108.98 万元。
(8)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40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6,069.23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 家,中审亚太
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审亚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8,510.76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40,000 万元
,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审亚太近三年无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审理中的诉讼案件如下:
序号 诉讼地 诉讼案由 诉讼金额 被告 案情进展
1 黑 龙 江 省 公准肉食品 人民币约 15 个机构 一审开庭判决无赔付
哈 尔 滨 市 股份有限公 300 万元 及个人,要 责任后,部分原告上
中 级 人 民 司证券虚假 求中审亚太 诉,并于 2024 年 5 月
法院 陈述纠纷 会计师事务 10 日和 10 月 10 日二
所(特殊普 审开庭完毕,二审结
通合伙)承 果暂未做出
担连带责任
3、诚信记录
(1)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均已整改完毕。
(2)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 20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刚,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
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劲,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
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5 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玉婧,201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
21 年开始在中审亚太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及 39 家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3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收费 110 万
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30 万元;本期与上期审计费用相同,具体金额以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客观、公
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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