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7 *ST仁东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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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1:12 │*ST仁东(00264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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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 │*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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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 │*ST仁东(002647):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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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39 │*ST仁东(002647):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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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7 │*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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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7 │*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进展暨租赁公司剥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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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0 │*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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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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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4 │*ST仁东(002647):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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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7:54 │*ST仁东(00264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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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21:12│*ST仁东(002647):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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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期诉讼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于2024年12月12日收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
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文书资料,内容涉及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股东出资纠纷。该
案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实质系由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石山(同时为民盛租赁有限公司持股30%的股东)单方主导所致。
后续,该案分别被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二审驳回起诉。另外,王石山还以其个人名义在天津自由贸
易试验区人民法院诉告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法院认定民盛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临时股东会作出的决议无效,仁东控股被
列为该案第三人。上述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诉讼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关于诉讼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5-015)、《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临时股东
会第一项、第二项决议(即该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民盛租赁向仁东控股申报债权及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未实
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不成立,驳回王石山的其他诉讼请求。
民盛租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临时股东会议案一、议案二主要内容如下:
1、议案一《关于民盛租赁向仁东控股申报债权及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的主要内容:
2024年7月,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向仁东控股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为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金额为103,990,000.00元。仁
东控股提请本次股东会决议,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请撤回2024年7月对仁东控股的103
,990,000.00元债权的申报。
2、议案二《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2024年11月8日,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向管理人补充申报22,000万元债权。仁东控股提请本次股东会决议,结合民盛租赁有限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的2日内,向管理人书面申请撤回2024年11月8日对仁东控股的22,000万
元债权的申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就临时股东会议案一《关于民盛租赁向仁东控股申报债权及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所涉民盛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103,990,0
00元债权,已由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于2025年3月3日作出的(2024)粤01破380-1号《民事裁定书
》确认为无异议债权。公司根据广州中院依法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在
管理人处全额预留该笔债权对应的重整偿债资源。
鉴于此,上述审议通过的议案一《关于民盛租赁向仁东控股申报债权及表决相关事项的议案》被法院认定不成立,不影响该笔债
权依法获得清偿,不会对仁东控股《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2、就临时股东会议案二《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所涉民盛租赁有限公司申报的220,000,000元债权,因涉
及未决诉讼,在公司重整期间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被管理人列入暂缓确认债权。根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出具的(2025)
津民终72号《民事裁定书》,管理人已依法审查不予确认该笔债权,目前管理人已提请相关主体核查相关债权表。
鉴于此,上述审议通过的议案二《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被法院认定不成立,不会对仁东控股《重整计划》
的执行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
破产强清平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在本次拍卖中被买受方杭
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拍出。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竞买公告》,拍卖前公司已对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存在的
出资等纠纷进行了风险提示,竞买人一旦出价竞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仁东控股不承
担任何责任。
公司与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5日签署了《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
署之日(交割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买受方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
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后标的股权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公司无需就该股权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4、前述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议案一、议案二系针对仁东控股债权申报的议案,不涉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本次诉讼案件的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同时《关于公司股东未实缴出资相关事项的议案》涉及的220,
000,000元债权尚在核查期间内,案件后续的进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管理人及公司未来将根据该案的生效判决文书、相关方对债
权的核查情况以及《重整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等议案所涉债权依法予以处理。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7077cf5b-9f6a-4443-89ee-bce198fb6d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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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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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的行为。
2、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上述标的股权均单独拍卖。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及2
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标的股权进行了两次拍卖,两次拍卖均流拍,本次拍卖系公司
对上述标的股权的第三次拍卖。
3、本次拍卖事项的《竞买公告》将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
登记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拍卖情况概述
(一)拍卖的背景和依据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年12月30日,公
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7)。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及《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出资人组
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
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根据《重整计划》,为改善仁东控股重整后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
合法权益,在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仁东控股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
低效资产分批逐步进行处置剥离,具体处置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整计划》。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及2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标
的股权进行了两次拍卖,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标的股权在两次拍卖中均流拍,本次拍卖系公司对标的股权进
行第三次拍卖。关于标的股权前两次拍卖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二)本次拍卖具体情况
1、拍卖标的
(1)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
(2)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
(3)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
上述标的股权均单独拍卖,关于标的股权具体情况请以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的《竞买公告》为准。
2、拍卖时间、拍卖平台
将于2025年6月25日10时至202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
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
3、起拍价、保证金和增价幅度
(1)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
起拍价为 26,757,922.47元,保证金为 2,675,792.25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2)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
起拍价为 42,240,000.00元,保证金为 4,224,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3)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
起拍价为8,038,624.00元,保证金为803,862.4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0元及其整倍数。
4、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咨询时间与方式
仁东控股及其管理人接受竞买人电话咨询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及下午14:30-17:30(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仁东控股18903200289;仁东控股管理人15710889436。
(2)看样时间与方式
本次拍卖标的为无形资产,故不举行展示看样,有意者敬请浏览相关网页了解,自行调查本次拍卖标的价值与瑕疵。
二、拍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
行为,如拍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
础。目前暂无法准确判断该拍卖事项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的具体影响,最终以拍卖成交情况为准。
三、风险提示
1、《竞买公告》《竞买须知》等标的股权相关文件于2025年6月18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发布,并充分提示风险,有意者
请仔细阅读相关竞买文件并自行咨询专业机构。
2、本次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登记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3cd5542f-e821-4d35-8fd5-fb8aea67f9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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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42│*ST仁东(002647):关于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及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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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0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送达
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2025年2月18日,广州中院裁定批准《仁东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25年3月12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570,355,007
股股票全部转增完毕,公司总股本由559,936,650股增至1,130,291,657股,注册资本由559,936,650元变更为1,130,291,657元。
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5月 2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向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申请工商信息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经其受理审核,获得准予变
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并于2025年6月17日领取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主要信息具体如下:
名 称: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974205M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卢奇茂
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
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
注册资本:壹拾壹亿叁仟零贰拾玖万壹仟陆佰伍拾柒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4日
住 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明珠一街1号405房-RO5-A030
登记机关: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09b21c51-91d8-4601-8584-439b55242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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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8:39│*ST仁东(002647):公司章程(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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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002647):公司章程(2025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564dbb0a-5b31-493c-a6fd-0fa66a147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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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8:27│*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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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日10时止在
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二次拍卖,拍卖标
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
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
权,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拍卖进展情况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页面显示的拍卖结果,本次公开拍卖的3家标的
公司股权流拍。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
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之行为,如拍卖顺利完成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集中资源优势聚焦主业发
展、提升盈利能力奠定基础,具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以拍卖最终完成情况为准。
2、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bdb1c6f3-4050-4b0f-9945-54e33d6aa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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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7│*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进展暨租赁公司剥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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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5月2
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处置(以下简称“本次拍卖
”)。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
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5%股权。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限
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在本次拍卖中被拍出,买受方为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成交价为52,937,640.87元,其
余拍卖标的流拍(流拍标的将于2025年6月11日10时至2025年6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
)。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一、拍卖事项进展暨租赁公司剥离情况
根据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示的《竞买公告》,买受方在付清全部拍卖款后需凭拍卖款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公司签
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股权转让协议》。按照上述拍卖流程,公司与买受方杭州珈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 6月 5日签署了
《拍卖成交确认书》及《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截至协议签署日,协议项下标的股权
转让价款 52,937,640.87 元已全部完成支付。
协议签署生效日视为标的股权转让完成之日,即标的股权交割完成日(以下简称“交割日”)。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买受方作为标的股权的持有人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有权参与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股东会,行使作
为股东可享有的相应权利等),承担股东义务,交割日后标的股权所有权利、收益、风险及义务全部转移至买受方。
双方同意,自交割日起至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止,标的股权产生的任何收益、风险均由买受方享有。除为标的股权工
商变更登记提供必要的配合外,交割日后公司无需就标的股权承担任何责任与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拍卖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整计划》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
离之行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公司持有的民盛租赁有限公司70%股权完成转让剥离,民盛租赁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具体对公司财务的影响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c063fe8e-bd37-4290-8c1f-df72ed1f1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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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20:10│*ST仁东(002647):关于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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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拍卖处置低效资产系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东控股”)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裁定批准的《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之经营方案,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处置剥离的行为。
2、本次拍卖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23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共青城仁东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蔚洁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12.2298%股权及公司全资孙公司民盛金控(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民盛国际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25%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上述标的股权均单独拍卖。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在
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以下简称“第一次拍卖”),上述标的股权在第一次拍卖中流拍,本次拍卖系
公司对上述标的股权的第二次拍卖。
3、本次拍卖事项的《竞买公告》将于 2025 年 6月 4日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发布,后续可能涉及竞拍、缴款、股权变更登
记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一、拍卖情况概述
(一)拍卖的背景和依据
2024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5号《通知书》,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2024年12月30日,公
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主办机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担任公司管理人,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7)。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
权益调整方案》《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
整计划(草案)》及《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出资人组
会议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1)。
2025年2月18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送达的(2024)粤01破380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
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2)。
根据《重整计划》,为改善仁东控股重整后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资产质量并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从而最大限度维护债权人
合法权益,在广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仁东控股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
判工作会议纪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处置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
低效资产分批逐步进行处置剥离, 具体处置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整计划》。
公司已于2025年5月28日10时至2025年5月29日10时止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对相关低效资产进行公开拍卖。根据京东拍卖破产
强清平台显示的拍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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