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2 荣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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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 │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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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 │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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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6 │荣联科技(00264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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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2 │荣联科技(002642):关于2025年1-3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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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1 │荣联科技(00264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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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1 │荣联科技(00264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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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0 │荣联科技(00264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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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2:24 │荣联科技(00264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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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2:24 │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恒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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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2:24 │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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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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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有议案被否决,被否决的议案为《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14:00;网
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9:15—9:25、9:30
—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76 人,代表股份 145,375,8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9740%,每一股份代
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39,315,6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1.058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69 人,代表股份 6,060,15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16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573人,代表股份6,229,1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941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469,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4%;反对 1,692,50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2%;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47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322,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890%;反对 1,692,
5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707%;弃权 21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403%。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385,9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312%;反对 1,700,20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5%;弃权 2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9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239,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550%;反对 1,700,
2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943%;弃权 28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507%。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8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36%;反对 1,791,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0%;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41,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4785%;反对 1,791,
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520%;弃权 29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95%。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77,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68%;反对 1,787,60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96%;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3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31,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180%;反对 1,787,
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974%;弃权 31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846%。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190,8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70%;反对 1,880,5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6%;弃权 30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0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44,2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237%;反对 1,880,
5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896%;弃权 30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67%。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252,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95%;反对 1,796,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9%;弃权 3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2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06,0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158%;反对 1,796,
6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427%;弃权 32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415%。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3,083,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0%;反对 1,973,30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4%;弃权 3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1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936,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972%;反对 1,973,
3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785%;弃权 3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43%。
8、审议未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
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129,7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71%;反对 1,860,7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09%;弃权 2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832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29,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971%;反对 1,860,
7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709%;弃权 2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1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20%。
该提案未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经
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158,35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7562%;反对 1,696,00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269%;弃权 3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16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158,3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62%;反对 1,696,
0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2269%;弃权 37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69%。
该提案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沈宏罡、张晓会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海华永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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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8│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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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ceebd15d-d38a-4156-b379-6278fdd993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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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20:16│荣联科技(00264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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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了《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就拟向控股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或“控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以下简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
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
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自原有效期前次延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对上述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进行延长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
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授权内容及范围等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14 日、2023 年 5 月 13 日、2024 年 5 月 24 日、2
025 年 4 月 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自动失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失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
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未来将在符合各项监管规则要求下,适时择机通过多种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
身份,增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308ea8da-2300-4e4f-96c9-5db1417f0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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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2│荣联科技(002642):关于2025年1-3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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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关于2025年1-3月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1fd0173d-2951-40d8-abba-6b6c1a6bcf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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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1│荣联科技(00264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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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c5612bc-bf4e-4afb-8c5a-e7603f53a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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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1│荣联科技(00264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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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8bb86e5-51a9-44f2-8ae5-09475b2866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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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20│荣联科技(002642):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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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002642):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c7f37932-9897-4e4b-96c0-7893c28ea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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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22:24│荣联科技(00264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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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
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表示以下所有提案 √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7.00 《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
及 2025 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
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说明:
(1)上述提案 8.00、9.00 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 8.00、9.00 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作为关
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戴天婧、杨璐、宋恒杰的 2024 年度述职报告。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
上述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
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须在 2025 年 5 月 16 日 17:00 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
”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 1 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6 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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