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41 公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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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5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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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2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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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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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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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 │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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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 │公元股份(0026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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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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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 │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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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 │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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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 │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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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5:45│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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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002641):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eb898c99-2150-4552-a67c-b4aa01d8da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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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2│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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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元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1,749,0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1,749,000股后的1,217,344,871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24,346,897.42元=1,21
7,344,871股×0.02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0.198088元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0.198088元=24,346,897.42元÷1,229,093,87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88元/股。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29,093,87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或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
额进行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将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和分配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749,000.00股后的1,217,344,871.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55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2 01*****553 卢彩芬
3 01*****080 张炜
4 00*****435 卢震宇
5 02*****427 张航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4,346,897.42 元=1,2
17,344,871 股×0.02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现金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0.198088 元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198088 元=24,346,897.42 元÷1,2
29,093,871 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
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98088 元/
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
咨询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咨询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电话:0576-81122181
八、备查文件
1、股东会关于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d97a2d9-b498-40c3-8e43-6f31498d48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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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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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6 年 5月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
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2026 年 5月 14 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会作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
7、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800,627,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683%。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84,984,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833%。
参加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1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5,642,4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0%。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4,312,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57%。
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注: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8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9,093,871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为 11,749,0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217,344,871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7,80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0%;反对2,79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9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3084%,反对 2,791,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5037%,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79%。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89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反对2,73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75,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8772%,反对 2,731,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0858%,弃权 5,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97,82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05%;反对2,77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2%;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14,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4481%,反对 2,771,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639%,弃权 2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87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3%;反对2,942,1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 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0,9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0%,反对 2,942,1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566%,弃权 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64%。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次股东会参加本议案投票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 6
73,828,197 股。
表决结果:同意 670,164,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63%;反对3,487,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76%;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64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4.4018%,反对 3,487,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4.3678%,弃权 17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30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45,6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76%;反对2,787,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2%;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31,1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1688%,反对 2,787,9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4792%,弃权 193,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3519%。
7、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5,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3%;反对2,942,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5%;弃权 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61,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777%,反对 2,942,6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0.5601%,弃权 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62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843,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3%;反对2,775,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528,6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0.5488%,反对 2,775,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32%,弃权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58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97,672,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0%;反对2,7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358,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3582%,反对 2,775,49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919%,弃权 17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99%。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739,5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93%;反对2,711,6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7%;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1,425,0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9.8250%,反对 2,711,689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8.9461%,弃权 175,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2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徐伟民、黄轲现场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d38f196-b295-4d39-a4db-461723685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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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9│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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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00264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a357aa51-4059-446d-b4d1-9cf1bc08e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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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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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00264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b66579-b8fc-4c26-a62b-3f9cff004e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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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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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8435 号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元股份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元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公元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中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ec8b539-4833-4ea2-8996-cf712b8cff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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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10│公元股份(002641):关于全资子公司部分厂房出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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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
司部分厂房出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0 日公告了《关于华东区域业务整合及全资子公司产线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截至目
前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公元”)产线全部搬迁完毕,为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的使用效率
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上海公元与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上海公元将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
康桥镇康桥东路 999 号的厂房(部分办公楼除外)对外出租,房屋租赁期为 2026 年 4月 30日(“起租日”)至 2036 年 3 月 30
日,其中免租期 5 个月,免租期从“起租日”起算,即免租期为 2026 年 4月 30日至 2026 年 9月 30 日(若实际起租日延迟,免
租期相应顺延),双方约定租赁费含税年租金合计 13,000,000 元(大写:壹仟叁佰万元整)(含 9%增值税),本合同租赁期内,租
金 3 年内不变,每 3年为一个周期,每 3年租金增长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经股东会审议。此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 12月 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 3999弄 1号
法定代表人:高永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未封口玻璃外壳及其他玻璃制品制造;密
封件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零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模具销售;软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
售;数字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高永强 40%
先封未来(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37%
先封启晟(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15%
先封远景(上海)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8%
总 计 100%
经核查,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上海先封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
前十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公元拥有的部分厂房,座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康桥东路999号,其中使用权面积36,51
6平米,建筑面积16,428.91平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资产权属状况清晰、明确,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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