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8 成都路桥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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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3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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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1 │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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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 │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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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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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 │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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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7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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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1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中止司法拍卖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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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4 │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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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2 │成都路桥(0026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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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1 │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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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3│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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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 业 绩 预 告 情 况 :
?亏损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6,500.00万元–9,750.00万元 亏损:9,217.21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6,800.00万元–10,000.00万元 亏损:6,520.65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9元/股–0.13元/股 亏损:0.1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于
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主要系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持续承压,虽 2025 年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加,但财务费用
等期间费用仍维持一定规模,同时由于已完工项目工程回款滞后,按会计政策计提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公司 2025年度仍
处于亏损状态。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827503a9-ec6f-422c-9835-6bec1e52eb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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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11│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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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e27c4a8a-7864-4347-bb2b-2c09d5405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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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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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换届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任期结束。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董事会决议
通过之日任期结束。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应当提交书
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说明辞任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公司应在收到相关书面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公司董事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
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在职工代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的具体程序按照其与公司之间
的劳动合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
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
)、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
规定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
(一)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二)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
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的五日内,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以及业务的
连续性。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资料、数据资产、印章、未完成工作事项等。交接过程由
公司董事会秘书或者公司授权人士监交,交接记录存档备查。对正在处理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手人员详细说
明进展、关键节点及后续安排,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离职人员应当对离职移交内容、正在处理事务的说明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因故意隐瞒、虚报造成公司损失的,公
司有权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一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者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
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将作为追责追偿的直接依据,相关责任认定及处置情况应记入企业员工诚信档案,涉及经济损
失的,公司有权依法追索赔偿。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并不当然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的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之
前仍然有效,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司约定的禁止同业竞争等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
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时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
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关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
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任期尚未结束或者离职尚未生效的董事,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六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应继续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
超过一千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转让比例的限制;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第四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
事未履行承诺、移交存在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继续追偿, 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
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九条 董事不得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
的权利。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ab5bb954-c4c2-422b-b0a0-0aecde916d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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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成都路桥(0026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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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10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2月 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10日上午 9:15至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2月 4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 37楼。
二、股东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并废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考评奖惩办法〉
及〈董事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2月 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4:30
2、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77 号成都中国太平金融大厦37楼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
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
为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陈丽竹 杨天天
2、联系电话:028-85003688 传真:028-85003588
3、工作邮箱:zqb@cdlq.com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ec49b3b5-766f-4a68-9cfb-8a62f91ff4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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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9│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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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c077d224-5ee5-4228-8e61-38542356a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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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20:07│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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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3/e18a736e-e0a4-443c-a49a-e7f41cc3ca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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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17:51│成都路桥(002628):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中止司法拍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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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中止的基本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成都中院”)定于2025年11月24日10:00时至2025年11月25日10:0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
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四川东君泰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四川宏义嘉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义嘉华”)持有的52,997,030
股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收到成都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现因当事人对成都中院实施的司法拍卖行为产生争议,为了有助于
案件执行和纠纷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中止成都中院公告于20
25年11月24日对被执行人宏义嘉华持有的52,997,030股公司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的司法拍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成都中院《执行裁定书》(2025)川01执恢123号之二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b9b62c9b-62d7-41ef-aea6-8a7a6eb2d7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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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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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281b159-2782-4826-8c37-1ec3b4e06c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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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2│成都路桥(002628):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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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5日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召开2025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
董事,由职工民主提名并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程宝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与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程宝平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e835ff8-2cf0-4bc3-9c1f-7352098d1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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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1│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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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6e6906de-5698-43a9-b7b7-43387a76a6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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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20:40│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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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成都路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dd52b20e-f737-4082-a15a-4cb212fc7d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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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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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路桥(00262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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