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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6(金达威)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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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26 金达威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1 16:54 │金达威(002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8-01 16:50 │金达威(002626):金达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7-16 18:11 │金达威(0026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6 18:09 │金达威(0026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16 18:09 │金达威(002626):关于再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 │ │期的公告 │ ├─────────┼──────────────────────────────────────────────┤ │2025-07-14 15:57 │金达威(00262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6-27 15:47 │金达威(002626):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06-24 15:47 │金达威(0026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23 17:47 │金达威(0026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06-20 15:47 │金达威(00262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 2025-08-01 16:54│金达威(00262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14:3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9 人,代表股份 332,822,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56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3,212,9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6 人,代表股份 149,609,8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6 人,代表股份 7,182,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4 人,代表股份 7,182,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75%。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05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82%;反对 6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71%;弃权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0,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572%;反对 62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83%;弃权 14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0745%。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05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97%;反对 6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76%;弃权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15,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82%;反对 62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34%;弃权 1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84%。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慧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议,并为本次股东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 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5927c446-9ede-4a22-98d0-80e6142ecad4.PDF ─────────┬──────────────────────────────────────────────── 2025-08-01 16:50│金达威(002626):金达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2025]第 161号 致: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蒋慧、韩叙律师出席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应当对其向本所律师提供的本次会议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等)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 3.对于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时向公司出示的身份证件等资料,其真实性、有效性 应当由出席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行负责,本所律师的责任是核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与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姓名 (或名称)及其持股数额是否一致。 4.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平台、互联网投票平台)参 加网络投票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股东自己的行为,股东应当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5.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发表意见。 6.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会议的决议一并公告。 基于上述声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 师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7月 16日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决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7 日分别在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 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319 人,代表股份 332,822,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09,9 34,771股)的比例为 54.5669%。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83,212,9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 0381%;(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16人, 代表股份149,609,8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4.5288%。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 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32,05 1,1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82%;反对62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弃权149,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 有效期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32,056,29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97%;反对624,400股,占出席 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6%;弃权14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副本若干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致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40a684b0-c7d9-4a46-ac61-98395fe3538a.PDF ─────────┬──────────────────────────────────────────────── 2025-07-16 18:11│金达威(002626):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公司五层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获全体董事确认。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到九人,实际参加表决人数九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再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再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三、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8 月 1 日下午 2 时 30 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之事项,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d34981ad-171e-40db-8f11-5d0551521b7d.PDF ─────────┬──────────────────────────────────────────────── 2025-07-16 18:09│金达威(002626):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月 1 日 9 :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 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 6. 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再次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 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再次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 √ 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 年 7 月 1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5 年 7 月 31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2. 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4:30);3.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 路 299 号公司四层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 联系方式: 电话:0592-3781760 传真:0592-6515151 邮编:361028 联系人:林洁 电子邮箱:jie.lin@kingdomway.com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48ddca7a-cadd-4f2a-9a46-3ec6157c4dab.PDF ─────────┬──────────────────────────────────────────────── 2025-07-16 18:09│金达威(002626):关于再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 金达威(002626):关于再次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b9b6268d-aef4-4363-a1db-6c8ffa0ba3b4.PDF ─────────┬──────────────────────────────────────────────── 2025-07-14 15:57│金达威(002626):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 预计的业绩: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22,114.23 万元–26,016.74 万元 盈利:13,008.3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21,980.41 万元–25,859.30 万元 盈利:12,929.65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70%–10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6 元/股–0.42 元/股 盈利:0.21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的重大事项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上半年公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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