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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25(光启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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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25 光启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光启技术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5-06-10 00:00 │光启技术(002625):光启技术:光启技术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ad2734b5-2ef9-41f7-bbe3-5804abbd7fea.PDF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 年 6 月 4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 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能够确保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3、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aef54e0-320c-4c96-9da0-223751143d14.PDF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 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12个月 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 、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2025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者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者安排。 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 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8af2ab69-eff2-4839-a2da-31e2633e75e0.PDF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年 6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金曦先生回避表决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 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制订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2、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金曦先生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特制定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3、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金曦先生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 《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行权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办理 变更、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手续;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 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 4、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 2025 年 6 月 10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de978e7-0933-45e0-a4f3-11458a7eaa61.PDF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确保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与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紧密挂钩,达到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效果。 三、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 独立董事和监事。 四、考核机构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有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对考核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设置公司层面业绩考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5年 30% 25% 第二个行权期 2026年 80% 75% 第三个行权期 2027年 130% 1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Am X=100% 长率(A) An≤A<Am X=(A-An)/(Am-An) *20%+80% A<An X=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注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考核年度及考核指标与 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核年度 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增长率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6年 80% 75% 第二个行权期 2027年 130% 125% 业绩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 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A≥Am X=100% 长率(A) An≤A<Am X=(A-An)/(Am-An) *20%+80% A<An X=0% 各行权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行权的期 权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行权的期权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近2次半年考核均在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近2次半年考核有1 B+以上 次为B 次为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期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期权数量×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各行权期内,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且激励对象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可全部行权;激励对 象未满足相应绩效考核的,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六、考核结果管理 (一)激励对象有权了解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自考核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通知激励对象。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归案保存,不允许涂改,如需重新修改或者重新记录的,须考核记录员签 字确认。 (二)激励对象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收到激励对象申诉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复核工作,最终确定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办法所涉条款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相冲 突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执行;本办法未明确条款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草案)执行。 (二)本办法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本激励计划正式实施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60850c13-94c5-4a30-ae22-fc95e2ec227d.PDF ─────────┬──────────────────────────────────────────────── 2025-06-10 00:00│光启技术(002625):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之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国籍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 占股本总 号 (万份) 量的比例 额的比例 1 金曦 董事 中国 6 1.64% 0.003% 2 奉平桃 财务总监 中国 6 1.64% 0.003% 3 周建林 董事会秘书 中国 6 1.64% 0.003% 4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骨干员工 275.02 75.08% 0.128% (130人) 5 预留 73.26 20.00% 0.034% 合计 366.28 100.00% 0.17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注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 注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 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注 4: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核心骨干员工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激励对象中核心骨干员工的具体姓名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披露,激励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艾** 核心骨干员工 2 蔡** 核心骨干员工 3 曾** 核心骨干员工 4 晁** 核心骨干员工 5 陈** 核心骨干员工 6 陈** 核心骨干员工 7 陈* 核心骨干员工 8 陈** 核心骨干员工 9 陈* 核心骨干员工 10 陈* 核心骨干员工 11 陈** 核心骨干员工 12 褚* 核心骨干员工 13 豆** 核心骨干员工 14 范** 核心骨干员工 15 方** 核心骨干员工 16 冯* 核心骨干员工 17 冯** 核心骨干员工 18 符** 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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