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3 亚玛顿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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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 │亚玛顿(0026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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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 │亚玛顿(00262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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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3 │亚玛顿(002623):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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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2 │亚玛顿(00262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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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18 │亚玛顿(0026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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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22 │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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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 │亚玛顿(002623):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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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1 │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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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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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49 │亚玛顿(00262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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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亚玛顿(0026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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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
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2月 6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0 人,代表股份 68,092,6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698%;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人,代表股份 67,38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0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229 人,代表股份 712,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712,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59,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44%;反对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8%;弃权 4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79,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051%;反对 9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843%;弃权 4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0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表决通过。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49,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0%;反对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4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9,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297%;反对 9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04%;弃权 5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99%。
2、审议通过《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7,949,0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91%;反对9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4%;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75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68,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455%;反对 92,2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04%;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41%。
林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邹欣
(三)结论意见:
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
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f08d7e5c-dc81-4e00-9d61-fe24ca1b2c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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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8:34│亚玛顿(002623):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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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6 日 14 点 30 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20
2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江苏通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徐渊、邹欣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和《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就本次股东
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有关文件和资料
,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
,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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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会议所审议的提案内容及该等提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
2、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于 2026年 1月 13 日刊登了相关公告。
3、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2 月 6日召开,故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
东,且将公告刊载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4、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
项、出席会议对象、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及其他事项。
5、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1 月 30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的间隔符合《股东会规则》不多于
7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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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日的规定。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2月 6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会议。经核查,本次股东会
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与公告的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7、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6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6 日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会议通知,截至 2026 年 1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
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99,062,500 股,其
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5,999,987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 193,062
,513 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0 人,代表股份 68,09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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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5.2698%。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67,38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34.900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712,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3690%。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712,49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690%。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3、根据会议通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通知的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2)、《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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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5138168 邮编:213022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议
案 1.01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1.01 表决通过
是议案 2.00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条件;议案 2.00增选非独立董事一名,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都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本所律师与股东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监票、计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形成会议的最终表决结果;本次股东
会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进行了计票。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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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3│亚玛顿(00262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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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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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7:42│亚玛顿(00262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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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040bc517-c261-4708-b7eb-6aca581493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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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7:18│亚玛顿(0026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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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82b84653-de75-4e5b-8c1b-46b44635ef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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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7:22│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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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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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2│亚玛顿(002623):关于增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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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选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加董事会人数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8名调整为9名
,新增1名非独立董事,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
本次增选的非独立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新增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名林垦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垦先生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林垦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林金锡先生之子,并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凤阳硅谷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凤阳硅谷”)担任总经理。鉴于凤阳硅谷与公司在阿联酋投资建设“年产50万吨光伏玻璃生产线项目”可能存在一定的业务重合
,从而导致同业竞争。为此,林垦先生将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自本承诺函生效之日起5年内,结合
企业实际情况、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状况、监管部门要求等,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资产重组等措施,解决本次项目建成后与
凤阳硅谷的光伏玻璃业务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f7cadfa3-a1a4-4389-b5e4-8ec0b82a7d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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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51│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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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月 4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
式发出,并于 2026 年 1月1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 6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赵东平先生、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章程》和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以上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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