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23 亚玛顿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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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4 │亚玛顿(0026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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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2 │亚玛顿(00262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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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2 │亚玛顿(00262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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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1 │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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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0 │亚玛顿(0026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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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0 │亚玛顿(002623):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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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0 │亚玛顿(0026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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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8:07 │亚玛顿(002623):关于选举第六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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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亚玛顿(002623):补充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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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亚玛顿(0026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补充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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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4│亚玛顿(0026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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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0026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3dbbcb6-e22a-441d-9c5f-f86be7c67b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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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2│亚玛顿(00262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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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于 2021 年 6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39,062,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
0,000.00 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
,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 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
于本次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6,1
46,684.00 元。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年产 4,000 万平方米超薄光伏背板玻璃
深加工项目”,将该项目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46.29 万元(含利息及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
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2 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2025 年 4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亚玛顿(鄂尔多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并分别与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存放金额(万元) 资金用途
亚玛顿(鄂尔多斯 民生银行 653823329 3,728.06 年产 1.2 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
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太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
亚玛顿(鄂尔多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2”,“甲方1”与“甲方 2”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 2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账户仅用于甲方“年产 1.2 亿平方米光伏新材料产品(太
阳能装备用铝硅酸盐玻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 1、甲方 2、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 1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
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郭晨、王飞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者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
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
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方 1、甲方 2、乙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
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持续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或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时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0285d5e-0b59-4c19-8ce9-b1e5d402d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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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2│亚玛顿(00262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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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
025 年 9月 15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上 8名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
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 名),独立董事 3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林金锡先生(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林金汉先生、赵东平先生、刘芹女士
独立董事: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夏小清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
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赵东平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周国来(召集人)、屠江南、夏小清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屠江南(召集人)、林金锡、张雪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张雪平(召集人)、周国来、刘芹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其中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林金锡先生
副总经理:史旭松先生、刘芹女士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芹女士
内部审计负责人:倪红霞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王子杰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本次聘任后,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已审议通过聘任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事项。
董事会秘书刘芹、证券事务代表王子杰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获得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芹 王子杰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
电话 0519-88880015-8301 0519-88880019
传真 0519-88880017 0519-88880017
电子信箱 lq@czamd.com wangzj@czamd.com
四、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邹奇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奇
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鉴于公司已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王颖女士
、初文静女士、黄纪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颖女士、初文静女士、黄纪新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与规范运作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49d66a39-c8f1-4560-a395-20a263210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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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1│亚玛顿(00262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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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
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9月15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董事共 8人,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其中 6名董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屠江南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全体董事共同
推举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公司法定代
表人以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
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赵东平;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周国来(召集人)、屠江南、夏小清;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屠江南(召集人)、林金锡、张雪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张雪平(召集人)、周国来、刘芹;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资格。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林金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史旭松先生、刘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
日常事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部相关工作,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倪红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子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3 千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在
上述额度内,募集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a9fd0ecd-77b6-4b92-bf5e-cce54b814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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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0│亚玛顿(00262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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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玛顿”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亚玛顿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595 号”《关于核准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于 2021年 6月 30日非公开发行新股 39,062,500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0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2,000,0
00.00元后,金额为人民币 988,000,0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
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2613号)。上述到位的募集资金扣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于本次
发行的手续费及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853,316.00 元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6,146,684.
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及各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金额
1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 51,334.39 39,130.00 39,130.00 35,567.32
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
2 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 18,960.10 16,439.40 16,439.40 9,570.84
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
3 BIPV防眩光镀膜玻璃智能化 17,454.46 13,381.00 2,860.84 2,860.84
深加工建设项目
4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7,053.14 3,069.00 3,069.00 3,111.10
5 补充流动资金 27,980.60 26,595.27 29,115.43 29,115.43
6 年产 4,000 万平方米超薄光 20,030.20 - 8,000 4,420.03
伏背板玻璃深加工项目
合计 142,812.89 98,614.67 98,614.67 84,645.56
注 1:补充流动资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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