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5 哈尔斯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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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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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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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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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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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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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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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中银证券关于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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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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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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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 │哈尔斯(002615):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第一个锁定期及额外锁定期届满的│
│ │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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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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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2026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46bf525-cb3f-4c06-b0a8-68d985d662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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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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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31日(周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31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哈尔斯路 1号印象展厅 3楼。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9 人,代表股份 220,734,3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03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名,代表股份 213,612,9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842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3人,代表股份 7,121,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7,121,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1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2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50%;反对1,602,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3%;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3,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152%;反对 1,602,
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01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32,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0%;反对1,59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93%;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51%;反对 1,595,
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106%;弃权 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3%。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32,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0%;反对1,59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87%;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19,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65%;反对 1,594,
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31%;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4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4%;反对1,5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9,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20%;反对 1,586,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51%;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42,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4%;反对1,5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9,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420%;反对 1,586,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51%;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7,24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18%;反对1,58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7,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245%;反对 1,586,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751%;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
本议案关联股东吴子富先生、吴汝来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1,900,00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19,147,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1%;反对1,57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57%;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34,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157%;反对 1,579,
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1839%;弃权 7,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219,13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6%;反对1,58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97%;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52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090%;反对 1,588,
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081%;弃权 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周良。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013e8e78-51a7-4969-89b9-15a2aa4519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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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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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33fc1ea-2a1f-4672-9469-78b2a9c729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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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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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新增股份将于202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相关股东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48.12%被动稀释至40.0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926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3,543,990股,发行价格为8.07元/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于2026年4月3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66,267,732股增加至559,811,722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认购,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从48.12被动稀释至40.0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吕强 176,327,685.00 37.82% 176,327,685.00 31.50%
吕丽珍 21,291,500.00 4.57% 21,291,500.00 3.80%
欧阳波 14,093,800.00 3.02% 14,093,800.00 2.52%
吕懿 6,925,500.00 1.49% 6,925,500.00 1.24%
吕丽妃 5,751,000.00 1.23% 5,751,000.00 1.03%
合计 224,389,485.00 48.12% 224,389,485.00 40.08%
注:本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不涉及相关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f285bfc8-44d4-4dda-9384-06d23de462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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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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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
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4月 24日、4月 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
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44)。
2025年 5月 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
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11.00元/股(含)调整为 10.85元/股(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
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现将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9月 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8%,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14元/股,最低价为 8.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0,99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
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以及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238,950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20%,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66 元/股,最低价为 7.6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093,515.75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年 9月 2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
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本次回购股份展现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主动性与创造力,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有机结合,促进公司长期、健
康、可持续发展。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控股股东吕强
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计划自 2025年 4月 9日起 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合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200万元。截至 2025年 9月 27日,吕丽珍女士、欧阳波先生使
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765,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16%,合计增持
金额为人民币 6,021,777.50元(不含税费)。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
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0,545,121.00 34.43 170,784,071.00 36.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05,722,611.00 65.57 295,483,661.00 63.37
合计 466,267,732.00 100.00 466,267,732.00 100.00
注:上表中“回购前”采用截至 2026年 3月 30日的股本结构;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
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实际使用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履行相关
程序予以注销。若未来出现公司回购股份拟注销事项,公司将严格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以及关于减资的相关决策及公告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a44016bd-1a55-486d-8e62-7900e375e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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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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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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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中银证券关于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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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斯(002615):中银证券关于哈尔斯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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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哈尔斯(00261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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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 1926号),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93,543,990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公司总
股本增加而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吕强 董事长 176,327,685 37.82% 176,327,685 31.50%
吴子富 董事,总裁 800,000 0.17% 800,000 0.14%
吕丽珍 董事,副总裁 21,291,500 4.57% 21,291,500 3.80%
欧阳波 董事,副总裁 14,093,800 3.02% 14,093,800 2.52%
吴汝来 董事,首席财务官 550,000 0.12% 550,000 0.10%
吴兴 副总裁 550,000 0.12% 550,000 0.10%
张建闻 副总裁 - 0.00% - 0.00%
邵巧蓉 董事会秘书 - 0.00% - 0.00%
蔡海静 独立董事 - 0.00% - 0.00%
文宗瑜 独立董事 - 0.00% - 0.00%
张旭勇 独立董事 - 0.00% -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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