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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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6 │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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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 │奥佳华(00261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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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 │奥佳华(002614):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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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2 │奥佳华(00261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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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50 │奥佳华(00261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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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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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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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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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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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 │奥佳华(00261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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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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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要求,会议于 2025年 9月15日下午 16:0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名,其中董事陈淑美女士、董事肖婷婷女士、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会
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规范运作需要,同意补选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曹阳先生(主任委员)、
王志强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9ed16fa-1686-472d-830d-91ea78d60d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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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奥佳华(00261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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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00261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4026303-15f2-4f95-a3b6-8b4d3a44c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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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4│奥佳华(002614):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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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
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9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49,885,56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79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4,819,059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9.2667%。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1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66,501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8126%。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976,6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359%;反对 2,865,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66%;弃权 4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899,36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7459%;2,865,3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6957%;43,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84%。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14,1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7%;反对 3,728,2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0%;弃权 4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36,8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996%;3,728,2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1%;43,2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
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0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54%;反对 3,670,7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90%;弃权 114,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4,023,4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280%;3,670,7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107%;11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13%。
2.03、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00,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54%;反对 3,728,2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20%;弃权 56,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23,4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280%;3,728,2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471%;56,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9%。
2.04、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11,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98%;反对 3,740,2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8%;弃权 3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34,4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689%;3,740,2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9008%;33,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3%。
2.05、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12,2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0%;反对 3,739,7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66%;弃权 3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34,9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6753%;3,739,7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944%;33,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3%。
2.06、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15,5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13%;反对 3,735,4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9%;弃权 3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38,2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175%;3,735,4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394%;34,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31%。
2.07、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02,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61%;反对 3,749,3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04%;弃权 3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25,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523%;3,749,3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174%;33,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3%。
2.08、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6,125,6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53%;反对 3,712,326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56%;弃权 47,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
况为:4,048,34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469%;3,712,32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435%;47,6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96%。
上述各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议案 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邢志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f13a4d0-67d3-496c-85ae-b4a2c71072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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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52│奥佳华(002614):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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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婷婷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婷
婷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肖婷婷女士的辞职不会
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 9月 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肖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婷婷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 9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同意补选肖婷婷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曹阳先生(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492d700-71d8-472e-a023-f5531a0f7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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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50│奥佳华(00261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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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
025年 8月 21日发出。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上午 11: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获
得全体监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青女士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
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
二、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4、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16c23e7d-9c92-41fa-a3f0-ebf77891d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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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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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董
事会定于 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 2025年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2025年 9月 15日 15:00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本次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9日
7、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年 9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
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8)
2.01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
2.03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2.04 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
2.05 修订《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 √
2.06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2.07 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2.08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
特别提示:
议案 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2需逐项
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8月 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5年 9月 10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58b49e6-00ba-43a6-a3ed-7672e07778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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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1:49│奥佳华(002614):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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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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