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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4(奥佳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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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6-09-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8 18:57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9-18 18:56 │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 │2026-09-18 18:56 │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 │2026-09-16 20:43 │奥佳华(0026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9-16 20:42 │奥佳华(00261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6-09-16 20:42 │奥佳华(00261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 ├─────────┼──────────────────────────────────────────────┤ │2026-09-16 20:41 │奥佳华(002614):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16 20:40 │奥佳华(0026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9-16 20:40 │奥佳华(002614):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 │2026-08-28 21:16 │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9-18 18:57│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协议转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eddbc8b3-e07b-4185-ba14-57b79b44a4a0.PDF ─────────┬──────────────────────────────────────────────── 2026-09-18 18:56│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a54fcc02-022d-4926-a256-4442e4e9e622.PDF ─────────┬──────────────────────────────────────────────── 2026-09-18 18:56│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奥佳华(0026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2de80979-ca27-4d2e-84c1-874f40094521.PDF ─────────┬──────────────────────────────────────────────── 2026-09-16 20:43│奥佳华(0026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 202 6年 8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9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5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49,817,877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51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987,559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9.437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830,318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6141%。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关于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52,74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 6,955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25%。 邹剑寒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52,7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 6,95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24%。 李五令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陈淑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3,173,44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43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9,9 27,6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579%。 陈淑美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 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1.04《关于选举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48,9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7%。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 3,1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546%。 林建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关于选举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57,74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1 1,9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885%。 郭桃花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关于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52,73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 6,94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23%。 王志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0,907,15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36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7,6 61,3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743%。 李宏伟女士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注:表决比例超过 100%的,为累积投票制所致。 2.03《关于选举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47,452,7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0 6,94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123%。 李奇渊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选举的董事与职工代表选举的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8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臻臻、邢志华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1f32ac41-eb0e-4998-90ad-43cf5e7fc713.PDF ─────────┬──────────────────────────────────────────────── 2026-09-16 20:42│奥佳华(00261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鉴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年 9月 16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肖婷婷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次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婷婷女士当选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dc9c4e49-a629-4d43-b2aa-a26a419d91ac.PDF ─────────┬──────────────────────────────────────────────── 2026-09-16 20:42│奥佳华(00261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和主任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工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未含职工董事):邹剑寒先生(董事长)、李五令先生(副董事长)、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 职工董事:肖婷婷女士; 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会计专业人士)、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 任期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 3家。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邹剑寒先生(主任委员)、陈淑美女士、李宏伟女士; 2、审计委员会:王志强先生(主任委员)、林建华先生、李奇渊先生; 3、提名委员会:李奇渊先生(主任委员)、李五令先生、王志强先生; 4、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李宏伟女士(主任委员)、王志强先生、肖婷婷女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的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王志强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邹剑寒先生 2、常务副总经理:李五令先生;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 3、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 4、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 5、内部审计负责人:曾炎先生 6、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简历见公告附件。 公司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已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中,财务总监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事项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陈艺抒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0592-3795714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cys.chen@easepal.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八楼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合理性说明以及保持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邹剑寒先生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创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深耕行业三十 余年,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管理、行业发展具有深刻理解,由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有利于保证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的 高效协同,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具备合理性。同时,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合理划分 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严格区分决策层与执行层的职责,确保董事会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考核等法定职权,总经理在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衡机制,严格落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五独立要求,规范关 联交易决策与披露程序,强化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体系。上述措施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五、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自本日起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8c7262c4-3562-4fda-941b-c72bf6597d6e.PDF ─────────┬──────────────────────────────────────────────── 2026-09-16 20:41│奥佳华(002614):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6日下午 15:30在厦门市 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名。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等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由与会董事共同推举邹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全体董事选举,第七届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具体如下: 1、邹剑寒先生、陈淑美女士、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其中邹剑寒先生为主任委员; 2、王志强先生、林建华先生、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王志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3、李奇渊先生、李五令先生、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其中李奇渊先生为主任委员; 4、李宏伟女士、王志强先生、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其中李宏伟女士为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邹剑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李五令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淑美女士、李巧巧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苏卫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巧巧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39 电子邮箱:cindyli@easepal.com.cn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曾炎先生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陈艺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92-3795714 电子邮箱:cys.chen@easepal.com.cn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目前有 58,256㎡(87.38亩)土地尚未开发利用,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 ,出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节约当地土地资源的考虑,公司拟与地方政府协商以有偿收回方式,拟将未开发利用的 58,256 ㎡(约 87.38亩)土地使用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 1,497.1792万元(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 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的公告; 3、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b75ab53c-1fdd-4aae-8652-bf465ef38173.PDF ─────────┬──────────────────────────────────────────────── 2026-09-16 20:40│奥佳华(0026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厦门 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幢 16-18 楼 厦门·上海·福州·泉州·龙岩http://www.tenetlaw.com 中国﹒厦门 厦禾路 666 号海翼大厦 A 幢 16-18 楼 电话:86·592·5883666 传真:86·592·5881668 厦门·泉州·福州·龙岩·上海 www.tenetlaw.com关于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天衡(意)字第 240 号致: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9月 16 日召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黄臻臻律师、邢志华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和《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于 2026 年 9月 16 日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人员的资格进行了审查,对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进行见证,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 律师声明事项: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 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负责人和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印章后生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无副本,各正本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 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6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召集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8月 29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议 案、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 2.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6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主持,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载明的内容一致。 3.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 年 9 月 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 年 9月 1 6 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召集股东会,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 2.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9月 10 日。经本所律师查验: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 8 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245,987,559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9.4376%。 公司部分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根据《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前述人员均有出席或列席公司股东会的资格。(2)公司就本次股东会同时向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本次股东会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 44 名,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830,318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61 4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其身 份。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 的审议事项相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出席本次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现场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参 加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所审议事项的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统计结果。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统计,具体表决结果为: (1)邹剑寒先生获得票数为:247,452,746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 (2)李五令先生获得票数为:247,452,74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 (3)陈淑美女士获得票数为:253,173,44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432%; (4)林建华先生获得票数为:247,448,943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7%; (5)郭桃花女士获得票数为:247,457,743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53%。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统计,具体表决结果为: (1)王志强先生获得票数为:247,452,73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 (2)李宏伟女士获得票数为:250,907,152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4360%; (3)李奇渊先生获得票数为:247,452,7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33%。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b6925792-145d-49a6-8e40-7ee5fc3a90ba.PDF ─────────┬──────────────────────────────────────────────── 2026-09-16 20:40│奥佳华(002614):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将“漳龙 2018G03”地块未开发利用的 58,256㎡(约87.38 亩)土地使用 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 1,497.1792万元(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 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退还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名称:漳龙 2018G03 2、位置: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石浦路 18号 3、面积:134,674㎡(其中,58,256㎡尚未开发利用) 4、用途:工业用地 5、不动产权证书编号:闽(2023)龙文区不动产权第 0005604号 目标地块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 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拟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原因 鉴于目前“漳龙 2018G03”地块尚有 58,256㎡(约 87.38亩)未开发利用,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状况,公司暂无开发该部分 空置土地的计划,出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节约当地土地资源的考虑,公司拟与地方政府协商以有偿收回方式,拟将“漳龙 2018G03”地块中未开发利用的 58,256㎡(约 87.38亩)土地使用权退还给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预计政府退还 1,497.1792万元 (实际以土地收回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士办理目标地块退回事项涉及的所有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退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退还“漳龙 2018G03”地块部分土地使用权后,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改善现 金流状况。在不考虑所得税影响下,本次退还部分土地使用权将对公司 2026 年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约为 132万元 ,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24d515ed-eb5d-4c0c-a542-5239748f9889.PDF ─────────┬──────────────────────────────────────────────── 2026-08-28 21:1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于 202 6年 8月 22日发出。会议于2026 年 8月 27 日上午 10:00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并 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名,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 剑寒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陈淑美女士、林建华先生、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 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提名王志强先生、李宏伟女士、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三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方可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文件信息。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六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公司董事 会对本次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蔡天智先生、曹阳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6年 9月 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上述各项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 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6、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c80adeb-2720-413e-9517-d4b547303f4b.PDF ─────────┬──────────────────────────────────────────────── 2026-08-28 21:14│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9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6日(星期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关于选举邹剑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关于选举李五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关于选举陈淑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关于选举林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关于选举郭桃花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关于选举王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选举李宏伟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选举李奇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提案 1.00、提案 2.00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 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8月 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1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 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电子邮箱:stock@easepal.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1612ed6-ffbf-4409-8bb0-9dd1cefa1f30.PDF ─────────┬──────────────────────────────────────────────── 2026-08-28 21:14│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1600480-50ba-4dd4-a6ac-d4c1a8aa6ce9.PDF ─────────┬──────────────────────────────────────────────── 2026-08-28 21:14│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50ee5ab3-192e-40e6-8789-a4913293d7b8.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志强,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奥佳华智 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王志强(签署) 日期:2026 年 8 月 27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840ee026-3a9d-445b-9137-f69ff1daedf8.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b87b5ec6-ccae-48f8-83b1-1045b082d80e.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 ─────────┴──────────────────────────────────────────────── 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志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7e18141a-660a-40a1-8484-079f5091d582.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收到美国退税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境外全资子公司 COZZIA USA,LLC、OGAWA USA.INC、SVAG O USA INC(以下统称“美国子公司”)通知,美国子公司于近期陆续收到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退税,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6年 2月,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政府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加征的对等关税缺乏法定授权,相关关税措施 自始无效,已征收关税需向进口商退还。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已正式启动了退税工作,截至目前,美国子公司已累计收到退回关税 及利息合计约 207.15万美元(其中关税 203.46万美元,利息 3.69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 1,411.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14.96%。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税款已计入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 及影响金额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d7da7db-ad9c-4ad3-9dc7-c2d066e5e5d9.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 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3月 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2,075,461.97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利息收入 75,587,411.43 4 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92,075,461.97 5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其中,“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4.0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649.08万元(含审议通过至 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231.17万元);“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项目已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10,558.46万元(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5.9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 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 账户状态 号 (元)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 8004100000006041 0.00 已注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禾支行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29960100100402749 0.00 已注销 设备有限公司 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40386001040049589 0.00 已注销 设备有限公司 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0.0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 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产业园区”,并将该项目剩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8,774.55万元,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 10,558.46万元(含审议通过至完成 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 45.97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22f36211-283a-4311-a446-185c31fed162.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 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671.79万元。 2、经测算,2026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减值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2,477.61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 248.04 小计 -2,229.57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442.22 (损失以“-”号填列) 小计 -442.22 合计 -2,671.79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包含 2026年第一季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26 年第一季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5号)。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6 年半年度 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2,229.57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列示,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分不同存货类别确定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产品合同 售价或者估计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6年半年 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442.22万元。 三、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6年度半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2,477.61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 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内容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金额(万元) 118,537.90 期末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17,024.35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01,513.55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账款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导致 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变化,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2,477.61 本次计提的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原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 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 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671.79万元。2026年半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cd17a00-bef0-4f73-b542-b4b99c788e3c.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奇渊)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奇渊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 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20d9c5c-6e9e-434e-9b71-248601ac81e4.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 ─────────┴──────────────────────────────────────────────── 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fba87d41-aa8e-4916-b7c5-ab230e899a62.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奇渊) ─────────┴──────────────────────────────────────────────── 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奇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7534e66-ccae-457d-b350-aae97a62cbaa.PDF ─────────┬──────────────────────────────────────────────── 2026-08-28 21:13│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 ─────────┴──────────────────────────────────────────────── 奥佳华(00261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宏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32144766-a997-4535-a03c-824886440405.PDF ─────────┬──────────────────────────────────────────────── 2026-08-03 19:07│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进展公告 ─────────┴──────────────────────────────────────────────── 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f1e0b914-a8d8-4017-9031-d28ed725e8b6.PDF ─────────┬──────────────────────────────────────────────── 2026-07-14 21:18│奥佳华(00261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亏损:9,000.00万元~6,000.00万元 盈利:2,703.14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亏损:11,700.00万元~7,800.00万元 盈利:1,654.31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亏损:0.14元/股~0.10元/股 盈利:0.04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受人民币汇率升值、市场竞争及产品销售结构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受美元、 欧元等外币兑人民币汇率贬值影响,本期产生财务费用汇兑损失约 7,200万元,去年同期汇兑收益为 6,249.35万元。公司拟对部分 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约 2,300万元(具体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6e8a785a-ea76-4e17-a684-0fce1819cefd.PDF ─────────┬──────────────────────────────────────────────── 2026-07-06 19:58│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的通知,邹剑寒 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邹剑寒 是 3,000,000 2.35% 0.48%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厦门农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 村商业 质押 3日 手续之 银行股 日止 份有限 公司湖 里支行 是 3,500,000 2.74% 0.56%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补充 年 7月 除质押 行股份 质押 3日 手续之 有限公 日止 司厦门 分行 合计 - 6,500,000 5.09% 1.04% - - - - - - 以上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股) (股) 邹剑寒 127,620,00 20.46% 35,500,000 42,000,000 32.91% 6.73% 0 0.00% 0 0.00% 0 李五令 112,420,09 18.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1 合计 240,040,09 38.48% 35,500,000 42,000,000 17.50% 6.73% 0 0.00% 0 0.00% 1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eaada12-8ac3-4fb3-bfc9-08cb554a8a3f.PDF ─────────┬──────────────────────────────────────────────── 2026-06-08 19:07│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剑寒先生的通知,邹剑寒 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股东或第一 数量(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大股东及其 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一致行动人 押 邹剑寒 是 4,500,000 3.53% 0.72% 否 是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补充 年 6月 除质押 行股份 质押 5日 手续之 有限公 日止 司厦门 分行 以上质押的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份数量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结、标 结数量 记数量 (股) (股) 邹剑寒 127,620,00 20.46% 31,000,000 35,500,000 27.82% 5.69% 0 0.00% 0 0.00% 0 李五令 112,420,09 18.0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1 合计 240,040,09 38.48% 31,000,000 35,500,000 14.79% 5.69% 0 0.00% 0 0.00% 1 注: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也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e8c50d9-e1a5-4568-968d-c309e5bd7c1b.PDF ─────────┬──────────────────────────────────────────────── 2026-05-20 21:12│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 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62,373,92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739,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47bc942-6aad-4f74-8c13-d78405558089.PDF ─────────┬──────────────────────────────────────────────── 2026-05-20 20:35│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18日、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麦田”)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其在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号)。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与上述协议相关方就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书》签署了补充协议及《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将在盈合麦田于 2026年 5月 7日前履行完毕 66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后,将持有的盈合麦田 51%的股权以零元对价转 让给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广东华益数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8号)。 二、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7日,公司已收到盈合麦田还款 660 万元;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不再持有盈合麦田股权,委托 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盈合麦田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合麦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督促盈合麦田及时履行尚欠债务的还 款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2d72a2-2196-421c-b220-7a3a043b2914.PDF ─────────┬──────────────────────────────────────────────── 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 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62,491,32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83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435,03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0.150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56,28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9329%。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909,3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5%;反对 4,284,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1%;弃权 1,29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4,871,0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84%;4,28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68%;1,29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85,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2%;反对 6,368,7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3%;弃权 63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47,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485%;6,368,7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85%;636,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66,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37%;反对 6,344,5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1%;弃权 68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28,0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532%;6,344,5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02%;68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6%。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2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601%;反对6,778,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36%;弃权 5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3,173,2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074%;6,778,761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31%;50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林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07,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6%;反对 5,236,1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8%;弃权 1,5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669,1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20%;5,236,1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09%;1,54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39,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79%;反对 5,234,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2%;弃权 1,5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701,3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94%;5,234,6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36%;1,517,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7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803,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3%;反对 5,306,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6%;弃权 38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4,765,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26%;5,306,4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446%;38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8%。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160,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74%;反对 5,713,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8%;弃权 1,61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122,6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600%;5,713,9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70%;1,61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荆日扬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1b94698-2d32-4890-b463-a49ed4f5254c.PDF ─────────┬──────────────────────────────────────────────── 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9224dab-1e6b-4be3-8566-645e9a13d607.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责任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发部分绩效薪酬,同时预留 15% 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依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的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 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薪酬的发放、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dbfabe-bd98-4b28-a774-27ffeeb19fb7.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鉴于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投资与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内部控制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采购、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0% 但小于 2.0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0%但小于 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 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主要根据缺陷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1)识别出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2)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3)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 控制的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2508f9-6c9e-46c1-b9a9-4d5aa1763d84.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德国的全资子公司MEDISANA GmbH 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ME DISANA”)于近日收到德国税务机关的税务检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日,德国税务机关对MEDISANA 2019年至 2021年期间税务进行审计,根据税务检查结果,MEDISANA被认定需补缴税款约 226.7 2万欧元,滞纳金11.83万欧元,合计 238.55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1,962.91万元。此次补税系德国税务机关对MEDISANA税务情况进行 全面检查后作出,为公司与德国税务机关在具体税务认定事项上存在理解差异,不存在主观故意漏税的行为。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德 国税务机关沟通及反映情况,希望通过双方的沟通减少税企理解偏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 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已计入 2025年当期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9 62.91万元。目前,公司正在就补缴金额及履行期限与德国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具体金额以及偿还期限以最终税务机关裁定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9a23228-7075-4ba5-be88-dbb8b9c56a87.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厦门证监局主办,厦 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4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剑寒 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巧巧女士、财务总监苏卫标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经 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797cfb8-3bcf-4674-b109-f3754b8aaf19.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 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事项 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与立信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 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旭 2014 年报 尚余 500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辉、立信 元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 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 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 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 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 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证 2015 年重 1,096 万元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 券、银信评估、 组、2015 年 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 立信等 报、2016 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报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 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 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 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 日 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 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 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 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 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 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名。 (二)项目信息 1、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琦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署或复核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白露女士,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梅庭先生,2006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立 信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138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38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届时按照公司与立信签订的业务约 定书约定的条款支付。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均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营业执业证照等材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8219a6-168a-4850-af06-7f2e06d6ab7d.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 万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 100.00 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 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3月 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 额 99,9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286,490,841.70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231.17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 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注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观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2:厦门奥佳华智 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f1c1b82-1524-4d7a-ae6d-5b85c9521f10.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51bc6fa-95a5-4ecd-ae97-122c83b1d855.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6 年 3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 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测试后,公司 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429.45万 元,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02.57万元。 2、经审计,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减值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923.62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 -137.20 小计 -1,060.82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843.16 (损失以“-”号填列) 商誉 -525.47 小计 -1,368.63 合计 -2,429.45 注: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包含 2025年半年度已计提的减值准备。20 25 年半年度减值准备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4号)。 3、经测算,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减值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 -1,045.26 (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应收款 245.48 小计 -799.78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 -102.79 (损失以“-”号填列) 小计 -102.79 合计 -902.57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 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经测算,2025 年公司应 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 1,060.82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项合计计提减值准 备金额为 799.78万元。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依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成本孰低原则列示,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 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分不同存货类别确定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对于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以产品合同 售价或者估计售价扣除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委托加工物资,以所生产的产成 品的合同售价或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2025年度公 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843.16万元;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102.79万元。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以 2025年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并购子公司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2025年全年商誉减值金额 525.47万元。 三、单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说明 2026年度第一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 1,045.26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 内容 资产名称 应收账款 账面金额(万元) 119,792.47 期末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16,387.60 资产可收回金额(万元) 103,404.87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期末按单项或按信用风险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进行减值测试。当应收账款发生的个别特殊事项导致 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变化,公司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 前瞻性信息,以单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信用风险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 本期计提金额(万元) 1,045.26 本次计提的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预计该项资产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原值。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保证会 计信息真实可靠。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2,429.45万元。2025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税前利润 902.57 万元。2026 年第一季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0342dd-f862-4bcc-be38-787354e0a32c.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审计说明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6号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ZA11262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奥佳华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 除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奥佳华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奥佳华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7 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508,693.8 483,332.1 3 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7,326.56 15,524.05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41% 3.21%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 17,326.56 与主营业务无 15,524.05 与主营业务无 形资产、 关 的 材 料 关 的 材 料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 销 销 受托管理 售、服务等其 售、服务等其 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 他业务收入 他业务收入 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 ;本会计 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担保、 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 ,为销售 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 收入。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 收入。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7,326.56 15,524.05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 额的交易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1页 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 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 收入等。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 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491,367.27 467,808.14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2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24c837-1284-443b-81a9-df20744f8335.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等规定和要求,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 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 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 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名。 立信 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 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 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5年 4月 15日,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年 4月 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2f26edb-eedf-46e1-8fdc-a51b61660c31.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奥佳华(002614):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fa55e6-5d17-4e55-8602-177d7c3244e0.PDF ─────────┬──────────────────────────────────────────────── 2026-04-28 23:49│奥佳华(00261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 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5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的议案》 8.00 《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别提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并按 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对议案 4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该等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就该等议案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中议案 4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进行审议,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2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 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 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一楼证券部接待台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 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电子邮箱:stock@easepal.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电话:0592-3795714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公司八楼 2、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855a8a-2659-46ba-be35-2fe5802289df.PDF ─────────┬──────────────────────────────────────────────── 2026-04-28 23:46│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奥佳华(00261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5b33f7-2807-4734-9bd4-faf251cfac34.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2月 2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 ,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期限 6 年。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1,600 ,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826,415.0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 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月 2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 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 额 871,911,949.46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额 99,9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 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注1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注 2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86,490,841.70 注 3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 1:发行费用 300万元由自有资金支付,且未进行置换。注 2: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200,000.00万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滚动使用。 注 3: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 12月 29日召开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工业 4.0项目”结 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8,649.08万元(含董事会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 231.17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项目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 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厦门观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 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 2:厦门奥佳 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奥 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 奥佳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8fd2494-2c46-4dd8-a471-615ca18e842e.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佳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奥佳华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 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 ,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奥佳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奥佳华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7日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6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00万张,每张面值人 民币 100.00元,期限 6年。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1,6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 3,000,000.00 元(含税)后,考虑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826,415.09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6,226,415.09元。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1,911,949.46 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的余 额 99,9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916,177.18元,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1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余额 1,188,400,000.00 2 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71,911,949.46 3 购买结构性存款及定期存款 99,900,000.00 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286,490,841.70 5 利息收入 74,818,968.34 6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4,916,177.18 注:含审议通过至完成补流期间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共计 231.17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包 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1、2020年 3月 9日公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2020年 3月 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余额(元) 号 1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 注 8004100000006041 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厦门嘉禾支行 1 2 厦门奥佳华智能健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 129960100100402749 0.00 设备有限公司 注 音山支行 2 3 漳州奥佳华智能健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 40386001040049589 4,916,177.18 设备有限公司 门莲前支行 合计 4,916,177.18 注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1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及1,8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定期存款。注2:厦门奥佳华智 能健康设备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 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6年 4月 27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2426b6-b064-462c-ad68-dd88eea1017d.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奥佳华(002614):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593059b-b49a-4aa1-98a0-62d4df085343.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1265号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奥佳华”)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奥佳华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奥佳华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280c75b-e966-4875-b689-5f0e8238faeb.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772c64-f068-46e7-a795-63bc7cf6024d.PDF ─────────┬──────────────────────────────────────────────── 2026-04-28 23:45│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 ─────────┴──────────────────────────────────────────────── 奥佳华(002614):奥佳华2025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d48098-fa9c-4c40-9750-149a84dda0c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9│奥佳华: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9/1225532819.PDF ─────────┬──────────────────────────────────────────────── 2026-04-29│奥佳华: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859.PDF ─────────┬──────────────────────────────────────────────── 2026-04-29│奥佳华: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7869.PDF ─────────┬──────────────────────────────────────────────── 2025-10-30│奥佳华: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7219.PDF ─────────┬──────────────────────────────────────────────── 2025-08-28│奥佳华: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456.PDF ─────────┬──────────────────────────────────────────────── 2025-04-29│奥佳华: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575.PDF ─────────┬──────────────────────────────────────────────── 2025-04-29│奥佳华: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594.PDF ─────────┬──────────────────────────────────────────────── 2024-10-30│奥佳华: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977.PDF ─────────┬──────────────────────────────────────────────── 2024-08-30│奥佳华: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54670.PDF ─────────┬──────────────────────────────────────────────── 2024-04-27│奥佳华: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722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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