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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4(奥佳华)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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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614 奥佳华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21:12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20 20:35 │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00:00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境外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 │ │告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4-29 00:02 │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 2026-05-20 21:12│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 来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 62,373,920.40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739,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47bc942-6aad-4f74-8c13-d78405558089.PDF ─────────┬──────────────────────────────────────────────── 2026-05-20 20:35│奥佳华(002614):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一、被动形成财务资助概述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年 7月 18日、2023年 8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委 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根据上述协议,深圳盈合麦田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合麦田”)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其在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存续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往来资金被动形成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7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31号)。 2026年 4月 23日,公司与上述协议相关方就原《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及《往来还款并担保协议书》签署了补充协议及《股权转 让协议》,公司将在盈合麦田于 2026年 5月 7日前履行完毕 66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后,将持有的盈合麦田 51%的股权以零元对价转 让给盈合麦田的少数股东广东华益数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委托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6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18号)。 二、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7日,公司已收到盈合麦田还款 660 万元;近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不再持有盈合麦田股权,委托 经营管理关系随之消灭。盈合麦田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盈合麦田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持续做好风险管控工作,督促盈合麦田及时履行尚欠债务的还 款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2d72a2-2196-421c-b220-7a3a043b2914.PDF ─────────┬──────────────────────────────────────────────── 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于 2026年 4 月 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号 8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262,491,322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083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50,435,03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40.150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20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056,286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1.9329%。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909,36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735%;反对 4,284,2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1%;弃权 1,29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4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4,871,07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7084%;4,284,258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468%;1,29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44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85,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312%;反对 6,368,7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3%;弃权 636,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47,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485%;6,368,7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85%;636,7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3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466,3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237%;反对 6,344,5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71%;弃权 680,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3,428,0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6532%;6,344,5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202%;680,4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266%。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5,023,4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3601%;反对6,778,76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3936%;弃权 50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13,173,2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074%;6,778,761 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431%;50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5%。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邹剑寒先生、李五令先生、林建华先生已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07,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156%;反对 5,236,1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8%;弃权 1,54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669,1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8320%;5,236,1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009%;1,547,7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71%。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739,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79%;反对 5,234,6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2%;弃权 1,5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701,3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894%;5,234,6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936%;1,517,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7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6,803,8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333%;反对 5,306,4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6%;弃权 38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1%。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 情况为:14,765,5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26%;5,306,4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9446%;381,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8%。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为子公司提供 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160,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74%;反对 5,713,961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68%;弃权 1,616,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 决情况为:13,122,67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600%;5,713,961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370%;1,616,4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30%。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9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曾招文、荆日扬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 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71b94698-2d32-4890-b463-a49ed4f5254c.PDF ─────────┬──────────────────────────────────────────────── 2026-05-20 00:00│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奥佳华(00261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9224dab-1e6b-4be3-8566-645e9a13d607.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 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二、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税前),其履行职务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 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根据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务、责任以及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 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和个人核心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发部分绩效薪酬,同时预留 15% 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最终核算并支付。最终的绩效薪酬将依据最终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多退少补。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的薪酬,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审定 后发放。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 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四)薪酬的发放、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五)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dbfabe-bd98-4b28-a774-27ffeeb19fb7.PDF ─────────┬──────────────────────────────────────────────── 2026-04-29 00:02│奥佳华(00261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奥佳华 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鉴于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对组织架构的调整,不再设置监事会及监事。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 主要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厦门蒙发利电子有限公司、漳州蒙发利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呼博仕智能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蒙发利科技有限公司、奥佳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蒙发利(香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本次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主要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 究与开发、投资与担保业务、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法律事务、内部控制监督、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主要包括:资金、采购、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担保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0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00% 但小于 2.00%,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2.0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 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0%,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0.50%但小于 1.50%,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资产总额 1.50%,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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