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2 朗姿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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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47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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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5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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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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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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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7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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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6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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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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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 │朗姿股份(00261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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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5:56 │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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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 00:42 │朗姿股份(002612):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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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47│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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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 2026年 5月 15日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
该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 元(含税),共分配利润 530,934,450.00 元。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3.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按照比例固定的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2,445,37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
QFII)以及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40
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 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2. 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42 申东日
2 00*****721 申今花
3 08*****214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547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七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5 08*****500 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长红六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管理部
2.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27 号大郊亭南街 3号院 1号楼(朗姿大厦)18 层证券管理部。
3.咨询联系人:王建优
4.咨询电话:(010)53518800-8179
5. 传真号码:(010)59297211
6. 电子邮件:wangjianyou@lancygroup.com
七、备查文件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40161b8-af0e-4786-b63e-02458c873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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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5│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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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接受关联方担保的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顺义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6,787 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朗姿股份
法定代表人:申东日
注册资本:442,445,375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 11月 09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 63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服饰零售;服饰研发;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检验、整理服务;服装辅料销售;互联
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服装辅料制造;服装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劳动保
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
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皮革制品制造;皮革制品销售;皮革、毛皮及其
制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箱包制造;箱包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进出口代理;货
物进出口;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化妆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682.23 536,172.31
负债总额 179,486.23 146,405.7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91,196.00 389,766.56
科目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8,899.23 42,623.88
利润总额 135,901.30 -1,666.62
净利润 122,278.82 -1,429.44
朗姿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朗姿股份
2、担保方:申东日先生
3、债权人:邮储银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最高担保本金:6,787万元人民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
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
、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8、协议签署日:2026年 5月 18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申东日先生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该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
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226.71万元(不含已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未经审计)。
六、备查文件
申东日与邮储银行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685d03c-8d12-4563-920c-1a14f26b5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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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朗姿股份(002612):朗姿股份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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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216,532,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94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211,610,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4,973,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5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0人,代表股份 4,922,1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5,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23,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反对2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97%;弃权19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朱友干先生和陈丽京女士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述职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269,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2%;反对 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983%;反对20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72%;弃权6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34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津贴)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7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 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36%;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25%;反对28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44%;弃权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373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15,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2%;反对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29%;弃权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5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062%;反对 2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4%;弃权 19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914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154,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2%;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33%;弃权 6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9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903%;反对 3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66%;弃权 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732%。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4,060,6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82%;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116%;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945%;反对 2,40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3926%;弃权 6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29%。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申东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9,9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40,8
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678%。
(2)表决结果:通过。
8.02 选举申今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4,898,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9,0
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1316%。
(2)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9.01 选举陈丽京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140,2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6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81,1
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9989%。
(2)表决结果:通过。
9.02 选举王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表决情况: 同意 215,071,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512,6
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622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雷娜、薛岩青
3、结论性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741da8a-acd2-4464-98a2-e0c42ea52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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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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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002612):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90be0ee-1f3b-4ebe-a5f8-7fadaa6dd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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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7│朗姿股份(002612):关于提前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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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概述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姿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8日
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同意
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1年3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开立的专用证券账
户(账户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受让公司2014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2016年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出售的朗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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