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11 东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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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42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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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36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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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1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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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9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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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9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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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8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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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 │东方精工(00261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 │回购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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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 │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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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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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6 │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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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42│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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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21
7,286,340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432 股后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158,247,168.04 元(含税)。
2、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总额 158,247,168.04元(含税)/公司总股本 1,217,286,340 股)*10=1
.29999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在计算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129999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
记日收盘价-0.1299999 元/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精工”)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和 5 月 13 日披露《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将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 元(含
税),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480,000 股的回购注销,公司总
股本减少 480,000 股。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对上述总股本变动,公司以“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
润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距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7,286,340 股剔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432 股后
的 1,217,285,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32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346 唐灼林
2 01*****079 唐灼棉
3 00*****421 邱业致
4 08*****77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7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根据 2025 年第一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158,247,168.04
元(含税)=1,217,285,908 股×0.13 元/股(含税)。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现金分红总额158,247,168.04 元
(含税)/公司总股本 1,217,286,340 股)*10=1.299999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权益分派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在计算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取 0.1299999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1299999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 1166 号招商局广场 18A 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朱宏宇
咨询电话:0755-36889712
咨询传真:0755-3688982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89df5a64-d5d6-4f72-9736-7f70763fb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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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7:36│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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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0afc41b8-a621-4a11-bccb-997874947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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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21│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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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5月12
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股权激励方案中规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应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80,00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从1,217,766,340股减少至
1,217,286,340股。具体情形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为避免疑义,本公告的“公司债权人”不包含“本公
司之控股子公司的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6月26日,每日8:30—12:30、13:3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水湾社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8A证券部
联系人: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联系传真:0755-36889822
邮政编码:518000
联系邮箱地址:ir@vmtdf.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
申报文件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64b51d00-ba50-4b58-a88e-cac70428b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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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9│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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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a4c9e492-cbb1-457c-9969-76e06d7a7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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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19│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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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3: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9:15-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强狮路 2 号东方精工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9
5,911,7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090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81,503,17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6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5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40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
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5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4,40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1,54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40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43%。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4,546,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11%;反对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8%;弃权 348,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46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424%;反对 59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99%;弃权348,3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77%。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冯佳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394,730,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16%;反对715,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8%;弃权 46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7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13,22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006%;反对 715,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87%;弃权46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07%。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霞、余玲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
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29a5240a-77c9-4e68-a95e-e6545641d5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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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8│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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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fed0fb6-3d7d-4c51-a883-913333259f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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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东方精工(00261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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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8d76b130-2d0b-41bd-ba00-74aa9d653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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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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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53c5e6e-16dd-44aa-b53a-6c96426c24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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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7│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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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6b1720e9-eb5a-48eb-8ac2-5a8914f1a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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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6│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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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fc9a1dd9-7c8b-44c1-ba66-1b40736d9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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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6│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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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1d76f6c-99dc-46c0-b159-33c058231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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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6│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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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29b9810-b7b6-4bac-8ea1-cc29d1d516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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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6│东方精工(00261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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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6b6a5e86-ee24-4401-8fca-762bdfabe9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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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5│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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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002611):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cb4bf1a4-8810-4dc1-9c85-f4af619512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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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1:15│东方精工(00261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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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4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
3 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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