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6 大连电瓷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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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 │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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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4 │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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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2 │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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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27 │大连电瓷(002606):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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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3 │大连电瓷(00260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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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 │大连电瓷(00260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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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 │大连电瓷(00260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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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 │大连电瓷(002606):大连电瓷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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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 │大连电瓷(00260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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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1 │大连电瓷(00260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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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22│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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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9,073,22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的 4,279,400 股,即434,793,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8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522,165.16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603,039,812.61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
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十股现金红利(含税)应以
0.376296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即 0.376296 元=16,522,165.16 元/439,073,220 股
×10 股;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6,522,165.16 元/439,073,220 股=0.0376296 元/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因此,20
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76296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439,073,220 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的 4,279,400 股,即 434,793,8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8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6,522,165.16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
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603,039,812.61 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
期间,公司出现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账户内股份数为 4,279,400 股,公司承诺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确保回购专用账户持股不
发生变动。
4、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279,400.00股后的434,793,8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 股派 0.34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6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8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 4,279,4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A 股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 股
=16,522,165.16 元/439,073,220 股×10 股=0.376296 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6,522,165.16 元/439
,073,220 股=0.0376296 元/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
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
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376296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证券部
咨询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78 号上都大厦 A座 1201 室
咨询联系人:杨小捷
咨询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电话:0411-8433790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00466f8-d432-4cb7-90d9-17f066d3e7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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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4│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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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4b5f4f26-f5ea-4e52-920f-5e30258e9d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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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32│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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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002606):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a2a6570-2c55-4e94-a6c4-8fe45db0b6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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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6:27│大连电瓷(002606):关于国家电网预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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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3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通过其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装置性材料公开
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装置性材料框架协议(
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 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
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三”)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
备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四”)。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大连电瓷集团输变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瓷材料”)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公告如下
:
一、项目概述
根据公示一,大瓷材料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装置性材料公开招标采购~瓷绝缘子包 1、包 4以及复合
绝缘子包 2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该公示内容,大瓷材料预中标瓷绝缘子 103,000余片、复合绝缘子 8,800余支,预中标金额合计
约 5,800万元。
根据公示二,大瓷材料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装置性材料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瓷绝缘
子包 1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该公示内容,大瓷材料预中标瓷绝缘子 18,000余片,预中标金额约 800万元。
根据公示三,大瓷材料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二次变电设备(含电缆)公开招标采购~支柱绝缘子包 2、包
7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该公示内容,大瓷材料预中标支柱绝缘子 8,300余柱,预中标金额约 2,000万元。
根据公示四,大瓷材料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026年输变电项目第一次变电设备框架协议(协议库存)公开招标采购~支柱绝缘
子包 2的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该公示内容,大瓷材料预中标支柱绝缘子 1,600余柱,预中标金额约 350万元。根据上述公示,大瓷
材料预中标金额合计约 8,95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5.03%。
上述中标公示媒体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网物资有限公司,详细
内容请查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二、交易对手介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为原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 2002年 12月 29日,2017年 11月 30日更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以投
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特大型国有独资电力企业。
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于 2012年 2月 9日成立,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部集中招标代理平台和
重大工程物资供应服务的专业机构,为电网建设、生产运行和经营管理提供高效招标代理和物资供应服务。
2025年度,公司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形成收入约为 6.26亿元,占当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35.16%。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中标项目的合同履行将对公司今年经
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四、中标项目风险提示
1、本招标活动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集中招标,待三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大瓷材料将被确认为中标人,并将与各包段
的电力公司分别签署项目合同。
2、截止本公告日,大瓷材料尚未获得正式的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的签署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决
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13ead9ef-852b-483f-8d51-85cf0e85f1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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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3│大连电瓷(002606):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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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连电瓷,证券代码:002606)连续 3 个交易日(2026 年
4 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24日和 2026 年 4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2026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2026 年第一
季度报告》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4 月 23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相关公告。
7、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6 年 4月 24 日,公司收到公
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灵敏女士和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告知书》
,陈灵敏女士和李军先生的减持计划提前完成。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4 月 25 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7812dc6-ebb7-4dd0-861e-a97e89b28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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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01│大连电瓷(002606):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提前完成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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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灵敏女士以及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4.4 万股(占公司剔
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0.0331%,占公司总股本 0.0328%)。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灵敏女士及李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告知书》,截至本公告日,陈灵敏女士和李军
先生减持计划提前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份数 占公司剔除 减持股数占
方式 (元/股) (万股) 回购专用账 总股本比例
户股份后的
总股本比例
陈灵敏 集中 2026年 3月 10日 14.23 2.31 0.0053% 0.0053%
竞价 2026年 4月 24日 14.67 5.09 0.0117% 0.0116%
李军 集中 2026年 3月 10日 14.55 7.00 0.0161% 0.0159%
竞价
注:1、陈灵敏女士和李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权激励获授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9,073,220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279,40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 占公司剔 占总股本 股数 占公司 占总股本比
(万股) 除回购专 比例 (万股) 剔除回 例
用账户股 购专用
份后的总 账户股
股本比例 份后的
总股本
比例
陈灵敏 持有股份 29.63 0.0681% 0.0675% 22.22 0.0511% 0.0506%
其中:无限售条 7.41 0.0170% 0.0169% 0 0.0000% 0.0000%
件股份
有限售条 22.22 0.0511% 0.0506% 22.22 0.0511% 0.0506%
件股份
李军 持有股份 28.13 0.0647% 0.0641% 21.13 0.0486% 0.0481%
其中:无限售条 7.03 0.0162% 0.0160% 0.03 0.0001% 0.0001%
件股份
有限售条 21.09 0.0485% 0.0480% 21.09 0.0485% 0.0480%
件股份
注: 1、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2、陈灵敏女士以及李军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中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均为高管限售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完成。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
承诺的情形。
3、陈灵敏女士、李军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完成告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9e81c85-d81c-4c4e-8042-f3baded0e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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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02│大连电瓷(002606):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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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积极回报投资者,特制定《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经营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
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在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
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条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股东
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的合理资金需要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优先考虑现金分红,同时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独立董事的意见,合理平衡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合理投资回报的关系,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取现金分
红方式分配利润。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1、未来三年,公司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公司现金流充裕且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
后续持续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 30%。
2、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或
公司存在其他特殊情形的,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
分之八十;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
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百
分之二十;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和可持续
发展情况;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也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
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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