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5 姚记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1 19:51 │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01 19:51 │姚记科技(0026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7-24 20:21 │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7-14 18:16 │姚记科技(00260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4 18:15 │姚记科技(002605):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14 18:15 │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7-01 17:58 │姚记科技(002605):关于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5-06-25 18:31 │姚记科技(002605):姚记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5-06-25 07:54 │姚记科技(002605):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 │
├─────────┼──────────────────────────────────────────────┤
│2025-06-20 16:51 │姚记科技(00260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8-01 19:51│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3.86%减少至49.61%,触及5%的整数倍。
3、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姚朔斌先生、姚文琛先生、邱金兰女士
、姚晓丽女士和 YAO SHUOYU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减持公司股份和被动稀释,
公司控股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3.86%减少至 49.61%,触及 5%的整数倍。
现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泰润海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泰润熹玥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泰润基金
”)、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玄元科新 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基金”)和珠海阿巴马私募基
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 2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巴马基金”)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情况
转让股东 转让期间 转让方式 转让股数 股份种类 受让股东
(股)
姚文琛 2020 年 9 月 24 日-9 月 25 日 大宗交易 5,000,000 无限售条 泰润基金
件流通股
姚文琛 2021 年 6 月 28 日-6 月 30 日 大宗交易 6,929,419 无限售条 阿巴马基金
件流通股
姚晓丽 2021 年 1 月 8 日 大宗交易 2,200,000 无限售条 泰润基金
件流通股
姚晓丽 2021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 大宗交易 6,627,900 无限售条 玄元基金
件流通股
上述股权转让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人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影响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比例。
(二)减持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期间 减持股份占 变动股数(股) 股份种类
总股本的比
例(%)
泰润基金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6 日-6 1.58 6,500,000 无限售条件
月 8 日 流通股
泰润基金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19 日 0.21 700,000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阿巴马基金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月 20 日 0.30 1,000,000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合计 - - - 8,200,000 -
注:上表的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当时减持的公司总股本计算。
(三)被动稀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合计新增股本 17,690,668 股,
导致公司总股本由399,933,839股变更为 417,624,507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1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姚文琛 合计持有股份 39,728,232 9.93% 27,798,813 6.66%
无限售流通股 39,728,232 9.93% 27,798,813 6.66%
有限售流通股 - - - 0
邱金兰 合计持有股份 9,058,869 2.27% 9,058,869 2.17%
无限售流通股 9,058,869 2.27% 9,058,869 2.17%
有限售流通股 - - - 0
姚朔斌 合计持有股份 70,502,252 17.63% 70,502,252 16.88%
无限售流通股 17,625,563 4.41% 17,625,563 4.22%
高管锁定股 52,876,689 13.22% 52,876,689 12.66%
姚晓丽 合计持有股份 62,052,252 15.52% 53,224,352 12.74%
无限售流通股 62,052,252 15.52% 53,224,352 12.74%
有限售流通股 - - - 0
YAO 合计持有股份 34,052,252 8.51% 34,052,252 8.15%
SHUOYU 无限售流通股 8,513,063 2.13% 8,513,063 2.04%
高管锁定股 25,539,189 6.38% 25,539,189 6.11%
泰润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 - - 0
无限售流通股 - - - 0
高管锁定股 - - - 0
阿巴马基 合计持有股份 - - 5,929,419 1.42%
金 无限售流通股 - - 5,929,419 1.42%
高管锁定股 - - - -
玄元基金 合计持有股份 - - 6,627,900 1.59%
无限售流通股 - - 6,627,900 1.59%
高管锁定股 - - - -
总计 总计持有股份 215,393,857 53.86% 207,193,857 49.61%
无限售流通股 136,977,979 34.26% 128,777,979 30.84%
高管锁定股 78,415,878 19.60% 78,415,878 18.78%
注:权益变动前,计算持股比例的基数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后的总股本 399,933,839 股;权益变动后,计算持股比例的
基数为新股本 417,624,507 股。
二、未来权益处置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
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姚朔斌先生、姚文琛先生、姚晓丽女士以及一致行动人玄元基金和阿巴马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5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
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
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截至 2014 年 8 月 5 日,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上述锁定承诺的规定。
(二)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本人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并且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
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df2d835d-2477-4d03-a195-8d5bd0241b96.PDF
─────────┬────────────────────────────────────────────────
2025-08-01 19:51│姚记科技(0026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姚记科技(0026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a9868ee5-8501-4b05-8c11-88a0c4805bbc.PDF
─────────┬────────────────────────────────────────────────
2025-07-24 20:21│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姚朔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姚朔斌先生及其所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
07,193,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3%。
2、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姚朔斌先生及其四位一致行动人姚文琛先生、姚晓丽女士、玄元私募基金投资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玄元科新24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玄元基金”)和珠海阿巴马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阿巴马悦享红利28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阿巴马基金”)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524,1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姚朔斌 70,502,252 16.89%
姚文琛 27,798,813 6.66%
姚晓丽 53,224,352 12.75%
玄元基金 6,627,900 1.59%
阿巴马基金 5,929,419 1.42%
合计 164,082,736 39.3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姓名 计划减持股票 计划减持股票 计划减持股份 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过 数量占公司总 来源
(含)(股)】 股本的比例
姚朔斌 12,524,155 3% 首次公开发行 通过深圳证
姚文琛 股票并上市前 券交易所集
姚晓丽 持有的股份以 中竞价或大
玄元基金 及资本公积转 宗交易的方
阿巴马基金 增股本的股份 式
3、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内不减持)。
三、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减持股东姚朔斌先生、姚文琛先生和姚晓丽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
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
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以上承诺均按照承诺时点的法律法规进行出具,实际执行中将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进行办理。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在减持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减持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cb7a96a0-771f-4ad1-a67e-6a082e8c1f31.PDF
─────────┬────────────────────────────────────────────────
2025-07-14 18:16│姚记科技(002605):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监
事列席。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姚朔斌先生主持,经
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鸣科技”)为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各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包括国内信用证融资、商票保贴、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发生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
经营发展,拟为本次芦鸣科技向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各家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f7b9f322-ba07-4596-9073-dba1d0e1ae93.PDF
─────────┬────────────────────────────────────────────────
2025-07-14 18:15│姚记科技(002605):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琴芳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
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
公司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
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相关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d2d944aa-9495-47f0-a7d1-9c18dbe9e91b.PDF
─────────┬────────────────────────────────────────────────
2025-07-14 18:15│姚记科技(002605):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姚记科技”)于 2025 年 7 月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芦鸣科技”)为解决其日常经营资金的需求,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各申请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包括国内信用证融资、商票保贴、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发生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
经营发展,拟为本次芦鸣科技向平安银行和招商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各家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期间为授信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履行审议程序后与相关银行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名称: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12-15
注册地点: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 4268 号 2 幢 J3663 室
法定代表人:郑隆腾
注册资本:13,691,100 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
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办公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审计)
资产总额(元) 548,916,735.69 597,152,931.72
负债总额(元) 285,675,442.72 330,625,473.97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元) 0 0
净资产(元) 263,241,292.97 266,527,457.75
指标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223,706,370.96 307,352,559.01
利润总额(元) 43,668,280.92 6,384,815.87
净利润(元) 36,042,986.36 5,134,636.45
资信情况:芦鸣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信用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保证合同的签署时间
2、担保方(保证人)名称: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上海芦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权人名称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保证范围 1:最高债权额为债权确定期间内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及其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之和。其中债务最高本金余额为等值(折合)人民币(大写)第叁仟万元;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
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保证范围 2: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
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大写)),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
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