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3 以岭药业 更新日期:2025-05-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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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化药创新药 G201-Na胶囊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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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9 │以岭药业(0026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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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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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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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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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以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
│ │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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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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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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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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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 │以岭药业(002603):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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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以岭药业(002603):关于化药创新药 G201-Na胶囊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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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申请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G201-Na 胶囊
受 理 号:CXHL2500424,CXHL2500425
受理日期:2025 年 04 月 29 日
剂 型:胶囊剂
适 应 症:辅助生殖,用于控制性超促排卵治疗的患者,防止提前排卵。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申 请 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书意见: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未收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的方案开展临床试验。
二、G201-Na 胶囊相关情况
G201-Na胶囊项目是公司自主研发、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1类化学新药。本品为小分子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GnRH)受体拮抗剂。
可以阻断内源性GnRH与GnRH受体的结合,抑制促黄体生成素和卵泡刺激素等促性腺激素的合成和释放,降低睾酮和雌二醇等性激素水
平,维持正常的生殖系统功能。
2024年10月17日,我公司关于G201-Na胶囊 “辅助生殖适应症”的注册临床试验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
试验申请受理(相关公告编号2024-035)。在该项目注册临床试验申请过程中,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专家审评,认为
本项目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研究后才符合开展临床试验的要求,故公司决定主动撤回本项目注册临床试验申请,并于2025年1月6日获得
撤回批准(相关公告编号:2025-001)。
本次申请是在补充完善了相关实验后的再次申请。
三、风险提示
公司后续将关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评情况,根据审评进度,按照相关新药临床研究的技术要求准备和开展临床研究。
由于药物研发的特殊性,从临床试验的申请到药物成功获批上市,周期长、环节多,易受到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影响,临床试验
的申请与开展、进度以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研发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af2a966e-2d06-4b8e-a6d8-a7aa3a4bf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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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9│以岭药业(00260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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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 年 5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5 月 2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第 1、3-7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复印件公司留存);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凭证(复
印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书面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 17:00 时前送达至公司(书面信函登记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邮寄地址为: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
区天山大街 238 号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050035)。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
件后电话确认。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23 日上午 10:00-11:00
现场登记地点: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 238 号(珠江大道和珠峰大街交口东南角)以岭健康城一楼大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华、任晓静、肖旭
电话:0311-85901311 传真:0311-85901311
电子邮件:002603@yiling.cn
2、会期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
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9fa2bf97-90af-4a93-8737-ef58eeae6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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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以岭药业(00260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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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报告期内,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的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就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9、《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2024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三)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 2024 年度有关情况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 年度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决策和运作情况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会计报表相关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会计报表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监事会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
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
情况。
(四)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核查
2024 年度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形发生。
(五)对关联交易的核查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履行了回避程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事项后,交易双方按照签订的协议内容执行,关
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地执行,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
健全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和管理,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签
订保密协议,严格控制和防范未披露信息外泄,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通过有效
的内部监控和风险防范措施,监督和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
好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6bda7944-b425-4b12-b997-e77468c20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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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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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4 年度网
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
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吴相君先生、财务负责人李晨光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瑞女士、独立董事柴振国先
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5 年5 月 9 日 12: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ec787ec-1740-4ec0-b3a4-6a423d5a9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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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以岭药业(00260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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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5fe20dc-2d39-4b39-b269-3c2678bebf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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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3:47│以岭药业(002603):以岭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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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中勤万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4 年 12 月 31 日):76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9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6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024 年度):47,668.59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024 年度):39,836.70 万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2024 年):11,599.01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24 年度):31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2024 年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疗
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4 年度):3,347.5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4 年 12 月 31 日):5,265.19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8,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 份,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
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
案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经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工作内容
中勤万信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
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发表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结论;对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对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专项报告;对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专项报告。
2、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
在本次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与中勤万信充分沟通,积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编制工作。现
对中勤万信对公司本年度的审计情况作如下总结和评价:中勤万信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
计工作。
(1)独立性评价
中勤万信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中勤万信和本公司之间不
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中勤万信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中勤万信及审计
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2)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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