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2 ST华通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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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ST华通(002602):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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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ST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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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 │ST华通(0026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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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6 │ST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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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 │ST华通(0026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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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 │ST华通(00260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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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 │ST华通(00260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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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ST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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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ST华通(00260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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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42 │ST华通(002602):关于公司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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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ST华通(002602):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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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且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
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利益,公司将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定向回购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熠
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 126
,627,700 股并注销,完成补偿义务。定向回购补偿股份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0%。
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3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
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与方式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1 号楼
(2)申报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至 2025 年 8 月 3 日 10: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电话:021-50818086
(5)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及回购股份的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8b92b8bb-2d66-4a4e-91a4-e7b0d1288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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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ST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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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
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世纪华通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
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世纪华通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
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6 月 3日在指定媒体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
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 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
进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3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持股数共计 805,408,183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1%。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05 名,代表股份共计 648,672,49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8.7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题进行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大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同意 687,216,256 股,反对 1,984,820 股,弃权 834,00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5%
,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1,451,218,349 股,反对 1,995,320 股,弃权 867,008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3
2%,表决结果为通过。
经查验,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合法表决通过,其中议案 1 为特别决议,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没有
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7be724e5-1ae9-4ebd-b521-9b52712f1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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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00:00│ST华通(0026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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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
的表决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13,338,500 股股票,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7,439,218
,468股。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下午 3: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00-3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6 月 19 日下午 3: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12 人,代表股份总数 1,454,080,6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9.54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7 名,代表股份总数805,408,18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本的 10.82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5名,代表股份总数 648,672,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8.7196%。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811 人,代表股份总数 690,035,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9.27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1,362,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5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05 人
,代表股份 648,672,4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8.7196%。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佶、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曜瞿如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王苗通;上海熠趣盛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绍兴上虞熠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87,216,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5%;反对1,984,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6%;弃权 834,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
20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87,216,2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5%;反对 1,9
84,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6%;弃权 834,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51,218,3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8032%;反对1,995,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 867,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59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687,172,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2%;反对 1,9
95,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92%;弃权 867,0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6%。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穗、沈鹏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b93c922a-bb29-4b9f-a39f-095fec40a7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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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6│ST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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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
事 9 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佶、赵骐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
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并注销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保证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补偿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若股东大会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账户(如需);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聘请中介机构(如有);
(5)办理相关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回购注销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章程修订的工商登记和备案手续;
(7)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8)办理与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
若股东大会未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则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业绩补偿方协商确定其他切实可行的具体补偿方案并执行。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次业绩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0c7881fe-51d3-49b1-8f5a-2c280a720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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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1│ST华通(0026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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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通(0026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4a146af5-2fcc-4e80-b077-e491f097f8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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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ST华通(00260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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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 号 1 号楼 11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监事浦晓成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
主席王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向业绩承诺方回购股份并注销对应股份的方案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施行相应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对应的回购注销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465fbf7a-caa7-43ff-b277-385bb69bb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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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ST华通(00260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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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拟定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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