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602 世纪华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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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2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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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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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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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2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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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6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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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57 │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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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35 │世纪华通(00260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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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6:30 │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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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5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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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世纪华通(002602):世纪华通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承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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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2│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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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施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的方式,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送现金股利 0.6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为 0.597759元(结果保留小数点后六位
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759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按“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定
不变”的原则,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6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实际发行在外的总股本剔除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7,370,682,322 股,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27,528,300 股)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40,589,241.32 元=7,343,154,022股×0.06元/股。因
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
440,589,241.32元÷7,370,682,322股≈0.0597759元(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
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 0.597759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7759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咨询联系人:陈震
咨询电话:021-50818086
传真电话:021-508180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d477c35-adab-4687-8dce-2eb539465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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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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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会决议的表决
结果。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27,528,300股股票,故本次股东会表决权总股数为 7,343,154,022股。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1
5-9:25,9:30-11:30 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
5至 5月 20日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11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佶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25 人,代表股份总数 1,309,414,86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17.83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19 名,代表股份总数769,645,35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总股本的 10.4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6名,代表股份总数 539,76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35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524人,代表股份总数 545,369,2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4269%。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5,599,7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0.076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06 人,代表股份53
9,769,5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 7.3506%。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279,004,6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776%;反对 21,3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95%;弃权 9,072,8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92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4,959,0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239%;反对 21,
337,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125%;弃权 9,072,8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3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5,383,3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647%;反对 18,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4%;弃权 5,602,8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27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21,337,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935%;反对 18,
428,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791%;弃权 5,602,82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73%。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王佶先生回避表决,持有股份764,045,593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 515,722,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639%;反对20,945,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06%;弃权 8,701,6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5,722,2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639%;反对 20,
945,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06%;弃权 8,701,66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56%。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4.0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在审议该提案时,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关联股东王佶先生回避表决,持有股份764,045,593股,不计入本提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表决结果:同意 516,567,8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189%;反对22,72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60%;弃权 6,081,1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5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6,567,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189%;反对 22,
720,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660%;弃权 6,081,1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50%。
4.0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0,381,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27%;反对 22,93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17%;弃权 6,096,3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65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6,335,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6763%;反对 22,
937,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59%;弃权 6,096,3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78%。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5,848,2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365%;反对 27,659,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23%;弃权 5,907,2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51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11,802,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452%;反对 27,
659,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17%;弃权 5,907,2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87,533,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89%;反对 15,595,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11%;弃权 6,285,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8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523,487,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77%;反对 15,
595,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97%;弃权 6,285,807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6%。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段霏霏、金晓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1ca8ffa-5496-4440-aee2-1ae2538d96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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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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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00260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707c1e2-fc5f-4b65-95ea-6e3c43347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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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2│世纪华通(00260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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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权人通知背景情况简介
1、回购注销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
2025 年 5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
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2025年 6月 19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相
应三名补偿义务人合计应补偿股份数量为 126,627,700股,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 1.00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名“上海吉虞梵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补偿义务人
之一,已于 2025 年 8月先行履行其对应需直接承担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义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24,473,850 股。上述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452,556,968 股变更为7,428,083,11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部分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及补偿方案部分履行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2、2025 年度实施回购股份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月 12 日及 2025 年 11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
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3日,上述回购股份事项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56,120,796 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7,428,083,118股)的 0.7555%。
上述回购股份按既定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截至 2025年12月 15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56,120,796 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7,428,083,118 股变更为7,371,962,322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3、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2年 3月 1日召开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上述回购事项中公司回购的 1,280,000股的股份用途由原计划的“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明确变更为“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 1,280,0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
总股本将由 7,371,962,322股变更为 7,370,682,3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
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7,370,682,322 股,为准确、如实地反映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实际情况,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载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相应变更工商注册
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7,452,556,968 股”减少至“ 7,370,682,322 股”,注册资本拟由“7,452,556,968 元人民币”减少至“7
,370,682,322元人民币”。
二、债权人通知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
,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
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至 2026 年 7月 4 日 10:00-12:0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海趣路 58号 1号楼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818086
电子邮箱:sjhuatong@sjhuato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0d6ccd5-be89-4b0b-bc75-c7025c683e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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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56│世纪华通(002602):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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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世纪华通”)第一大股东王佶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64,045,59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以截至 2026 年 5 月 8 日
公司股本 7,370,682,322 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27,528,300股后的股本 7,343,154,022股为总股本计算依据,下同)的 10.4049%)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吉运盛”)持有本公司股份 196,057,127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2.6699%)。上述主体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30日至 2026年 8月 29
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世纪华通部分股份,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0,294,620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73,431,540股,占世纪华通目前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146,863,080股,占世纪华通目前总股本的 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发来的《关于拟减持世纪华通股份的告知函》,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
盛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王佶 764,045,593 10.4049%
吉运盛 196,057,127 2.6699%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960,102,72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07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主要用于偿还债务。
2、股份来源: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的股份为通过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包括资本公积转
增部分)、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及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王佶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吉运盛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220,294,620股,合计减持比
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73,431,540股);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146,863,080 股)。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
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5月 30日至 2026年 8月 29日),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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