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7 金禾实业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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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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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9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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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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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 │金禾实业(002597):董事会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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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 │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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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 │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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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6 │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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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6 │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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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4 │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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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参加2025年安徽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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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6:2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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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8 月 4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孟征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孟征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孟征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收到孟征先生的通知,孟征先生已按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
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f70e1eb-15ab-44cb-806e-b37b1004f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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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9│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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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
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9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C区行政办公楼6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核心员 √
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中议案4.00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
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
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8日(8: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及股东会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城东大街127号 金禾实业证券投资部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82597
传真:0550-5602597
联系人:王物强
电子邮箱:wangwuqiang@ajhchem.com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d878f8ce-a77c-43e6-afd4-f6cd326fe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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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金禾实业(00259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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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9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饮料、调味品、危险化学品有机类、液体无水氨、工业甲醇、工
业硝酸、甲醛、浓硫酸、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双乙烯酮、丙酮、双氧水、二氧化碳、氯甲烷、盐酸、甲酸的生产、销售(上述经营
范围凭许可在有效期内经营,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三氯蔗糖、三聚氰胺、季戊四醇、甲酸钠、尿素、碳酸氢铵、吡啶盐酸盐、乙
酰乙酸甲酯、乙酰乙酸乙酯、新戊二醇、元明粉、氯化铵、乙酸钠、六水合氯化镁、工业氢氧化镁、氧化镁、氯化钠、4-氯乙酰乙酸
乙酯、阿洛酮糖、4-氯乙酰乙酸甲酯的生产、销售(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
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饮料生产;调味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
营;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
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
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食品添加 第十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剂、食品用香精、复配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
饮料、调味品、危险化学品有机类、 售;饮料生产;调味品生产;危险化
液体无水氨、工业甲醇、工业硝酸、 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肥料生
甲醛、浓硫酸、二氧化硫、三氧化硫、 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双乙烯酮、丙酮、双氧水、二氧化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氯甲烷、盐酸、甲酸的生产、销售(上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述经营范围凭许可在有效期内经营, 证件为准)
涉及专项审批的除外);三氯蔗糖、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化
三聚氰胺、季戊四醇、甲酸钠、尿素、 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基
碳酸氢铵、吡啶盐酸盐、乙酰乙酸甲 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
酯、乙酰乙酸乙酯、新戊二醇、元明 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
粉、氯化铵、乙酸钠、六水合氯化镁、 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
工业氢氧化镁、氧化镁、氯化钠、4- 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肥
氯乙酰乙酸乙酯、阿洛酮糖、4-氯乙 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
酰乙酸甲酯的生产、销售(涉及专项 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
审批的除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 可类化工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
学品)、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议案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
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cf4f42c4-963b-4192-8939-33895ac0a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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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金禾实业(002597):董事会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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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
《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
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a1160e40-b57e-4129-8daa-3d6841d2fc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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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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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daaef07e-b82b-44d1-8c81-15713b231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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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7│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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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7ea8d2ef-e246-48b9-b6ba-10e3ca49b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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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6│金禾实业(002597):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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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成员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
,现就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
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
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从而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f964426f-a85f-4ba0-94ce-ca9e7e31d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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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56│金禾实业(00259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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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5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
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
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增强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性,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核心骨干人员,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实现公司长期发展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和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并编制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
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已召开了第四届三十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就拟实施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同意公司实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第三期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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