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90 万安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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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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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6 │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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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3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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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7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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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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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2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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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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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 │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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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7 │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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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 │万安科技(0025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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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7│万安科技(00259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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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
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小丽女士为会
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与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ae3bcbc-9cb4-4cce-b749-e350132799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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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6│万安科技(00259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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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
议于2026年5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高管
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 年 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名,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职工代表董事 1名将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一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26年6月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
公司拟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员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方案为:独立董事津贴7.2万
元/人.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82ae344-893f-44f2-ae6c-ae2449417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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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13│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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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2026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
026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6楼602会议室;
(七)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日
(八)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6年6月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见证的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
案
1.00 《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关于选举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案》
1.02 《关于选举傅直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3 《关于选举姚焕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4 《关于选举斯陈锋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1.05 《关于选举俞佳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议案》
2.00 《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关于选举闫建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2 《关于选举吴小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案》
2.03 《关于选举牛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3.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6年5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1、2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 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17 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函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并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4日和 5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4楼 406证券部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3、联系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0575-89007574
4、邮政编码:311835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842d331-b2e2-416f-b782-8452a61359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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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47│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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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8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有关公告已于2026年5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度末公司总股本519,052,47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842,400股后的股数518,210,077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4,047,856.55元(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42,400股后的 518,210,0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
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7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842,4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每股现金红利=44,047,856.55/519,052,477=0.084862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
08486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3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江学芳、何华燕
咨询电话:0575-89007602;0575-87605817
传真电话:0575-8900757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5aa1c1a-cb81-4c49-a531-eb1d858db2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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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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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002590):关于对江苏奕隆减资并对浙江奕隆增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f54db6d-f2c3-4626-9794-889b6baea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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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6:12│万安科技(002590):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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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
智驱”)的现金分红款 4,000.00万元;收到全资子公司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捷”)的现金分红款 1,
000.00万元。万安智驱、上海万捷均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根据万安智驱、上海万捷
《公司章程》,结合万安智驱、上海万捷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全资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款共计 5,000.00万元,上述所得分红款将增加公司 2026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
润,但不增加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该分红事项不会影响公司 2026年度整体经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7c6da1d-5c9a-4abc-b07f-974ab1e6b5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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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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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4c75b00-39c9-4484-b461-a4e2f88921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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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4│万安科技(0025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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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浙江万
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登记方法
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20日。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8 日 14:30 在公司(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军联路 3号万安集团有限公司大楼 6楼 602会
议室)召开。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6,645,861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2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股东代理人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527 %。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16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040,77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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