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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9(瑞康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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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9 瑞康医药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1 17:58 │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2-04 18:37 │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5-11-07 19:51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2025-11-05 18:16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 │2025-11-04 19:21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0-30 00:00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3 19:41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9-22 20:14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9-22 20:14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8 21:06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 2025-12-11 17:58│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9日 至 2025年 12月 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0c10c1b7-c3a5-454a-b1ff-30212a4defbb.PDF ─────────┬──────────────────────────────────────────────── 2025-12-04 18:37│瑞康医药(00258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瑞康医药,股票代码:002589,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5年 12月 3日 、2025年 12月 4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 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869d1b89-9a19-4140-8c83-57e987cb6f4c.PDF ─────────┬──────────────────────────────────────────────── 2025-11-07 19:5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174cfa1-4da1-4ef4-a719-9ea71aedf5ff.PDF ─────────┬──────────────────────────────────────────────── 2025-11-05 18:16│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85614e76-4fe4-4ddc-9558-f0c52cbff77b.PDF ─────────┬──────────────────────────────────────────────── 2025-11-04 19:2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04b1cd0a-4bc7-4c19-87be-2e6d86b43d10.PDF ─────────┬──────────────────────────────────────────────── 2025-10-30 00:00│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af24844-cf24-48ac-a216-5e6262569954.PDF ─────────┬──────────────────────────────────────────────── 2025-10-13 19:41│瑞康医药(00258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于 2024年 11月 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 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36)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 12月 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61.311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57%,最高成交价 3.08 元/股,最低成交价 2.75元/股,成交总金额 6,938.9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c049109a-e048-4503-ab98-2be032ae9280.PDF ─────────┬──────────────────────────────────────────────── 2025-09-2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于 2025年 9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号 13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74人,代表股份 194,258,6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910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85,49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274%;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73 人,代表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826%;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373人,代表股份 8,766,7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582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92,230,279股,反对 1,726,700股,弃权 301,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8.9558%、0.8889% 、0.155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38,382 股,反对 1,726,700 股,弃权301,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627%、19.6959%、3.441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582,969股,反对 4,377,010股,弃权 298,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930%、2.2532% 、0.153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091,072 股,反对 4,377,010 股,弃权298,7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6.6656%、49.9272%、3.4072%。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719,969股,反对 4,236,910股,弃权 301,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6636%、2.1811% 、0.155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228,072 股,反对 4,236,910 股,弃权301,8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2283%、48.3291%、3.442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89,463,789股,反对 4,451,690股,弃权 34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7.5317%、2.2916% 、0.176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71,892 股,反对 4,451,690 股,弃权34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3062%、50.7791%、3.9148%。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21253109-7dea-4e65-9061-69296446d164.PDF ─────────┬──────────────────────────────────────────────── 2025-09-22 20:14│瑞康医药(00258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时晓旸、衣超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日下午 15 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举行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依法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贵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 1、贵公司的《公司章程》; 2、贵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贵公司于 2025 年 9月 6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发布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 》”); 4、贵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5、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相关文件。 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贵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副本均为真实、完整、有效;贵公司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一切足 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资料和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据此出具见证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系根据贵公司于 2025 年 9月 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由董事会召集召开的, 并于 2025 年 9月 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发布了《本次股东会通知》。《本次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参加人员 及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也已依法充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所载时间、地点于 2025年 9月 22日下午 15点在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 区凤鸣路103号13 号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提交的持股凭证、个人股东身份证明、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核查: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4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74%; 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37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6%。其中,通过现场和 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3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8,766,7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26%。均为截止股 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 8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监事 3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名;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聘任律师 2名。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和《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布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即: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其中:2.01、《关于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 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在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 会通知》所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修改原有会议议案以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是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书面投票及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就议案内容进行了投票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 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监事签名,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会议没有对《本次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 项进行表决。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本所律师确认: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92,230,27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58%;1,726,7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8889%;30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53%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6,738,38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6.8627%;1,726,70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6959%;301,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414%。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89,582,96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930%;4,377,01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2532%;298,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38%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091,07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6.6656%;4,377,01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9.9272%;298,7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072%。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89,719,96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36%;4,236,91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1811%;30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554%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4,228,072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2283%;4,236,910 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8.3291%;301,800 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3.4425%。 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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