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5 双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8:48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8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00:00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更正后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吕忆农)更正后 │
├─────────┼──────────────────────────────────────────────┤
│2026-04-28 18:5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银春)更正后 │
├─────────┼──────────────────────────────────────────────┤
│2026-04-27 22:42 │双星新材(002585):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
│ │项的专项说明 │
├─────────┼──────────────────────────────────────────────┤
│2026-04-27 22:42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7 22:42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26-05-20 18:48│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0名,代表股份470,537,5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2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1,266,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41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71,0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469,433,9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5%;982,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1
21,4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3,7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 98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234%;弃权 12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5%。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469,415,6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2%;995,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
26,2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75,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01%;反对 995,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375%;弃权 1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5%。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428,2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1,064,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
;4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8,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42%;反对 1,064,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088%;弃权 4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27,1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4%;98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1
23,3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86,9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30%;反对 98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285%;弃权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85%。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469,438,0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6%;997,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1
02,4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97,8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544%;反对 997,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10.389%;弃权 10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7%。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469,357,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9%;1,054,9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
;125,1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17,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704%;反对 1,054,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992%;弃权 12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0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49,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1,061,1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6%
;126,500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09,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625%;反对 1,061,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057%;弃权 126,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18%。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22,864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4%;1,101,0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03,6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2,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48%;反对 1,101,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473%;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9%。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280,8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1,151,6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5%
;105,0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40,6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06%;反对 1,151,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2.000%;弃权 10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4%。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390,055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421%;1,092,4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83%;
114,8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390,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421%;反对 1,092,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1.383%;弃权 1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6%。
公司董事吴培服、吴迪、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469,381,464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4%;1,018,880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
;137,200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8,441,2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954%;反对 1,01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10.616%;弃权 13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均向本次股东会作了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王春杰律师、杨爱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与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精诚磐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65a73fb-3874-40f6-96df-f93d65cd6f22.PDF
─────────┬────────────────────────────────────────────────
2026-05-20 18:48│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55370bb-3b23-4ea2-a854-d88ea1dcb690.PDF
─────────┬────────────────────────────────────────────────
2026-04-30 00:00│双星新材(002585):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接到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宿迁市
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智成投资”)的通知,获悉迪智成投资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 除 质权人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 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迪智成 是 18,000,0 29.59% 1.58% 2026 2026 浙江银
投资 00 年 3 月 年 4 月 通典当
24 日 28 日 有限责
任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吴培服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前质 质押后质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押股份数 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量(股) 量(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吴 301,388,029 26.41% 0 0 0 0 0 0 0 0
培
服
宿迁 60,840,000 5.33% 19,000,000 19,000,000 31.23% 1.66% 0 0 0 0
市启
恒投
资有
限公
司
迪智 60,840,000 5.33% 18,000,000 0 0 0 0 0 0 0
成投
资
吴迪 37,872,180 3.32% 0 0 0 0 0 0 0 0
合计 460,940,209 40.39% 37,000,000 19,000,000 4.12% 1.66% 0 0 0 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风险或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
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67214d8-ba21-4701-9704-5d67f8965c15.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力)更正后
─────────┴────────────────────────────────────────────────
本人作为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黄力,男, 1963年 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南京大学财务处处长。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出任独立董事本人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
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独立履行职责,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7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7次,实际参加会议 7次,本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次,实际参加会议
3次,均无委托出席会议和缺席的情况。对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充分、细致的审议,审
慎发表独立意见,提出合理建议,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了报告期召开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
公司的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表
决。定期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内审部门及内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2)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 2025年度薪酬方案,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需董事会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审查,并出具审核
意见,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向公司提出进一步加强与会计师事务所会审前、中、后期
的沟通,提升审计结果应用;加强公司内审机构建设及人员培养等。在履职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本人出席了全部会议,对公司利润分配、募集资金、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薪酬方案
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职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重点事项进行了重点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关联交易事项的资料进行了认真审
核,对定价依据进行了审查,结合上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认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公司已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涉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3、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高度重视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与准确性,重要关注了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合法合规。本人认为财务报告及财务信息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重要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关联交易事项、合规管理等重点
领域可以起到有效控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一些缺陷,公司对存在的内控缺陷积极做出整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
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4、聘请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
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5、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资金占用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双星新材资金,上述事项构成控
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人获悉该事项后,第一时间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督促控股股东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清偿占
用款项,最大限度消除对公司经营与声誉的不利影响。截止公司2025 年度报告披露日,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通过原料到货、解
除合同资金退回及第三方还款等方式全部结清。同时,本人要求公司对现有内控制度、内控流程、审批权限及其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全
面梳理与系统整改,着力强化财务、运营、投资决策等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各项经营活动严格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持续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6、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因控股股东通过向供应商延
长预付大宗商品基差贸易原料采购货款周期的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125,154.21万元,累
计偿还发生金额 67,420.68万元,2023年期末占用余额 57,733.53万元;2024年度,公司控股股东累计占用发生金额 202,609.55万
元,累计偿还发生金额 201,040.88万元,2024年期末占用余额 59,302.19万元。公司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 2023年度、
2024年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科目。公司在 2025年度报告披露时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影响进行了追溯重
述。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
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督促内审部门年度工
作计划的实施,并就相关关注事项进行了交流与讨论;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定期报告等进行了深度讨论和交流,就关键
审计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并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职期内,本人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有关问题提出
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任职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全体股东。本人通过不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等的学习,加深了对相关规定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并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对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个工作日,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
会及不定期实地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及内审、财务等业务部门交流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考察了新产线的建设及试生
产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控制执行、关联往来和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经常关注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
及其对公司的影响,特别关注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以便尽可能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及其进展情况及时有所了解并进行客观
评价。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开展相关工作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
,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事项审议,了解公司状况。2026年,本
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增强董事会的透明度,维护广
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意见,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
黄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77d9960-1ed5-4c39-af3e-589653402bc6.PDF
─────────┬────────────────────────────────────────────────
2026-04-28 18:59│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
─────────┴────────────────────────────────────────────────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