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5 双星新材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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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双星新材(0025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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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2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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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1 │双星新材(00258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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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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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 │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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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44 │双星新材(002585):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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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6 │双星新材(002585):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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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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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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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8 15:35 │双星新材(002585):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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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双星新材(00258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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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1,147,42
8,712股扣除2022年回购的库存股6,106,100股后的余额1,141,322,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元(含税),合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239,678.36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实施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106,100股后的1,141,322,61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36 吴培服
2 01*****174 吴迪
3 08*****420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4 08*****393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与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10=34,239,678.36元/1,
147,428,712股*10=0.298403元。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34,239,678.36元/1,147,428,712股=0.0298403元/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咨 询 人:花 蕾
电 话:0527-84252088
传 真:0527-8425304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c47d38cf-ed27-4dad-8535-0b6d30034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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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2│双星新材(002585):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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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5日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公司新一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内审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成员如下:
1、非独立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邹雪梅女士
2、独立董事: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曹薇女士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
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程银春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吕忆农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力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黄力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吴培服先生为召集人。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吴迪先生
副总经理:潘建忠先生、杨淑侠女士、邹兆云先生、葛林先生、李平女士、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王琪先生、池卫女士、钱
向飞先生
财务总监:邹雪梅女士
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历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等能力。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wudi@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三、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金叶女士的教
育背景、专业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均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同意聘任花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花蕾女士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简历见附件。
五、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陈强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吴培服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金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在公司担任内审部负责人;池卫
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郑卫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孙化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陆敬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化斌先生、陆敬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其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合规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稳健发展和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地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7b193b67-cd32-4737-b1f6-eeff57a35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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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1│双星新材(00258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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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后,以现场方式送达
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选举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程银春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吕忆农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力先生(独立董事)、程银春先生(独立董事)、曹薇女士三位董事组成,其中黄力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吴培服先生、吕忆农先生(独立董事)、黄力先生(独立董事)三位董事组成,其中吴培服先生为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吴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潘建忠先生、杨淑侠女士、邹兆云先生、葛林先生、李平女士、朱小磊先生、丁炎森先生、王琪先生、池卫女
士、钱向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邹雪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吴迪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吴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wudi@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金叶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亦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花蕾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号码:0527-84253042
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aac2616d-070b-47e8-9fa8-7520c3cb57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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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39│双星新材(00258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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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 88 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培服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63名,代表股份468,445,0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82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60,940,2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7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504,8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5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鉴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吴培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42,12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01,9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99%。
2、选举吴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23,4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83,2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41%。
3、选举邹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60,68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20,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37%。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黄力先生、吕忆农先生、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黄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81,0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40,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509%。
2、选举吕忆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61,8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21,65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253%。
3、选举程银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465,122,91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9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182,7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734%。
(三)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466,204,452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2,061,282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
;179,3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5,264,2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45%;反对 2,061,2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7%;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89%。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62,159,267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8%;6,104,867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3%
;180,9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19,0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2444%;反对 6,104,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46%;弃权 18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41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462,234,867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4%;6,030,867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
;179,3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94,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51%;反对 6,030,8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60%;弃权 17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8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2,249,367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7%;6,017,367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5%
;178,3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09,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44%;反对 6,017,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80%;弃权 1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76%。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462,164,867 股同意,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9%;6,118,167股反对,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06%
;162,000 股弃权,占与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224,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8%;反对 6,118,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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