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83 海能达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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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6 │海能达(002583):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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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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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 │海能达(0025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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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7 │海能达(002583):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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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7 │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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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 │海能达(00258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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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 │海能达(00258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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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 │海能达(002583):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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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 │海能达(002583):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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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 │海能达(002583):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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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6│海能达(002583):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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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15%)的董事、总经理蒋叶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9%);持有本公司
股份 106,2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58%)的董事孙鹏飞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55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5%);持有本公司股份 161,8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8
9%)的董事彭剑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63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2%);持有本公司股份 62,1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34%)的监事朱德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9%)。
近日,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蒋叶林先生,董事孙鹏飞先生,董事彭剑锋先生
及监事朱德友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人员的基本情况
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份来源
(股) 本比例
蒋叶林 董事、总 1,300,000 0.0715% 股权激励、资本公积转增
经理
孙鹏飞 董事 106,202 0.0058%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
彭剑锋 董事 161,850 0.0089% 二级市场增持
朱德友 监事 62,175 0.0034% 二级市场增持、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非交易过户
二、本次减持意向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权激励、资本公积转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期间:
公司董事、总经理蒋叶林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7月 4日至 2025年 9月 30日)以集
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25,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79%);董事孙鹏飞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7月 4日至 2025 年 9月 3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6,551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15%);董事彭剑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 7月 4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4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22%);监事朱德友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544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09%)。若在本次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股
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并遵守减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背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
6、上述股东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
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法律法规要求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
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蒋叶林先生、孙鹏飞先生、彭剑锋先生、朱德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a251c227-22fb-4ce8-be1f-226388fe0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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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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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cac8576c-7041-448e-9915-4b6d7be86a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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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4│海能达(00258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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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20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清州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099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 728,679,948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7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12,900,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
.200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0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79,06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6%。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09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779,064 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76%。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26,866,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12%;反对 1,416,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44%;弃权39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6,845,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83%;反对 1,430,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63%;弃权40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
5%。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6,842,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8%;反对 1,420,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50%;弃权4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2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726,807,1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30%;反对 1,450,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991%;弃权42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726,510,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3%;反对 1,832,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514%;弃权3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3,609,9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531%;反对 1,832,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111%;弃权 33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57%。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3,729,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130%;反对 1,665,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5578%;弃权3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2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3,729,8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130%;反对 1,665,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78%;弃权 3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292%。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725,81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75%;反对 2,499,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430%;弃权3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
5%。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2,91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736%;反对 2,499,4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405%;弃权 36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59%。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725,409,7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2%;反对 2,855,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19%;弃权4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2,508,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752%;反对 2,855,6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979%;弃权 41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26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 726,548,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75%;反对 1,773,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34%;弃权3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9
1%。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
同意 13,647,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914%;反对 1,773,5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97%;弃权 3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对 2024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d18907b1-a4eb-4a03-806e-3fcd72f19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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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7│海能达(002583):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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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详见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将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
)15:00-17:00 举办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互动的方式举行,参会方式如下:
1.APP/小程序:
下载“进门财经”App 或登录“进门财经”微信小程序,搜索“002583”、“海能达”或者扫描二维码,进入“海能达(002583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
2.PC 端:
访问网址 https://s.comein.cn/kb91jtt6 ,进入 “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
3、参会二维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清州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蒋叶林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康继亮先生、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周炎先生、独立董事张学斌先生。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周五)
中午 12: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电子信箱:stock@hytera.com,或按上述参会方式点击“进入会议”进行
会前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591354d5-5a7e-490d-a060-7ce5b4b0e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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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1:37│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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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002583):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5d9f8b0-b105-43a7-8035-d3b939c83d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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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海能达(00258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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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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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441A018776 号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
达公司”)2024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能达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能达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fafdc1d-e000-4435-ad11-c27337803f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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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00:35│海能达(002583):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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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核查报告 1-2
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及说明 1-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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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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