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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81(未名医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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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81 ST未名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01 17:32 │ST未名(002581):关于完成子公司相关变更的进展公告 │ ├─────────┼──────────────────────────────────────────────┤ │2025-07-30 21:46 │ST未名(00258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 │2025-07-30 21:44 │ST未名(002581):《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7月) │ └─────────┴──────────────────────────────────────────────┘ ─────────┬──────────────────────────────────────────────── 2025-08-01 17:32│ST未名(002581):关于完成子公司相关变更的进展公告 ─────────┴────────────────────────────────────────────────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全资子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衍渡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衍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并分别取得了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淄博市张店区行政 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厦门未名变更情况 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信息,厦门未名工商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公司治理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 董事 总经理 变更前 执行董事制度 岳家霖 -- 岳家霖 徐隽雄 变更后 董事会制度 陈星 徐隽雄 徐隽雄、周 陈星 婷、陈星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厦门未名已将其《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后并完成工商备案。 二、山东衍渡变更情况 根据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最终核准登记信息,山东衍渡工商变更后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经营范围 变更前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变更后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山东衍渡已将其《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后并完成工商备案。 三、备查文件 1、厦门未名登记通知书。 2、山东衍渡企业变更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f7b71f8f-366e-4bc3-a878-783f9f1b6d7f.PDF ─────────┬──────────────────────────────────────────────── 2025-07-30 21:46│ST未名(00258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ST未名(00258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d0166cd8-6c93-4c3d-97bf-b62bfe14afb2.PDF ─────────┬──────────────────────────────────────────────── 2025-07-30 21:44│ST未名(00258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15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8月15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8月12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 √ 的议案》 6.00 《关于第六届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三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1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 27层,信函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史晓如 联系电话:0755-86950185 电子邮箱:boardoffice@wmm.bio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6cdc2c0c-2dfa-4b79-8018-cb945b8b9d93.PDF ─────────┬──────────────────────────────────────────────── 2025-07-30 21:44│ST未名(002581):《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履行职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战略委员会成员中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无法履行职责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行 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 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增补新的委员。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 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细则第九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 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与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承担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 的建议或提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有权不采纳战略委员会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建议 或提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 议文件,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 员会会议; (三)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四)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异议的,应及时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根据主任委员或其他委员的提议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 主持。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限制,及时以口头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委员召开会议,但主任委员(召集人)应 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每一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 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与会委员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委员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主 持人应当要求有关委员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相 关的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 利益。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 略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审议的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战略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决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在本细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本细则与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e1d5a89-20e2-4ad7-8edf-396a683edd6b.PDF ─────────┬──────────────────────────────────────────────── 2025-07-30 21:44│ST未名(002581):《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7月) ─────────┴──────────────────────────────────────────────── ST未名(002581):《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a16e07e-e943-4fcd-b3c9-0225c57e67a9.PDF ─────────┬──────────────────────────────────────────────── 2025-07-30 21:44│ST未名(002581):《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7月) ─────────┴──────────────────────────────────────────────── (经2025年7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未名医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决定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 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 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作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董事会秘书处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 书。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 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秘书处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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