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79 中京电子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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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2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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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1 │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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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1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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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06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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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1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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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2 │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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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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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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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0:01 │中京电子(002579):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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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20:11 │中京电子(00257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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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2│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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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宋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同意聘
任宋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宋晓刚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
宋晓刚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所需的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2-2057992
邮箱:obd@cee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7baeb094-832b-4911-a4f6-15c88fd52c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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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21│中京电子(002579):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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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企业微信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5 名,实际参会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宋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宋晓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1a0b4362-dfc6-4d88-baca-c12a66fc24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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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0:41│中京电子(002579):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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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06%的股东深圳市润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润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深圳润远计划在自股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股份。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润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润远鑫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持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润远鑫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 3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 6,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其中,通过个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 1%。若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减少注册资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资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润远鑫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8、相关承诺履行情况:润远鑫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于2024 年 10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润远鑫价值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已超过 6 个月,本次拟减持
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一致。
三、风险提示
1、股东深圳润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efae7a1-905f-42f5-8406-524cae9141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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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06│中京电子(00257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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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 3000 万元-5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12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17%,回购最
高价为 7.88 元/股,最低价为7.70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8,004,652.20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58ede517-dd02-4547-b62b-27c2ce660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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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51│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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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 3000 万元-5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不超过 12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及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5 月 23 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 68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
最高成交价为 7.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9 元/股,成交总金额 5,271,406.65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b9d1968c-8dab-45fd-be54-e892d03d6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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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2│中京电子(002579):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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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名盛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盛璋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选举盛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盛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fadf3808-216b-47f9-a54c-24cbadf8a8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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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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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京电子(002579):中京电子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7ef4cb30-e3c5-4b85-908d-12f0085d3a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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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中京电子(00257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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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四)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林先生主持。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惠
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24,677,4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351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7 人,代表股份 1,826,2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29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提案:
(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285,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6%;
反对 198,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1%;
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281,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5%;
反对 200,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6%;
弃权 2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277,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4%;
反对 200,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4%;
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064,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25%;
反对 414,1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4%;
弃权 2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288,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5%;
反对 19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2%;
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342,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685%;
反对 196,2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31%;
弃权 19,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8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250,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95%;
反对 23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69%;
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304,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29%;
反对 236,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47%;
弃权 1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4%。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059,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1%;
反对 34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3%;
弃权 9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5%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 《关于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6,006,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1%;
反对 41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6%;
弃权 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60,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678%;
反对 414,4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32%;
弃权 8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1%。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5,96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52%;
反对 45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2%;
弃权 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2,020,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923%;
反对 454,3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30%;
弃权 8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447%。
2、表决结果: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 《关于授权董事会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25,787,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41%;
反对 61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1%;
弃权 1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
同意 1,842,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0142%;
反对 61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905%;
弃权 10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53%。
2、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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