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70 贝因美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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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47 │贝因美(00257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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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51 │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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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21 │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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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1 │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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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9 │贝因美(00257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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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7 │贝因美(002570):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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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6 │贝因美(00257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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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贝因美(002570):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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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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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4 │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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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7:47│贝因美(002570):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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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本诉请求金额为 56,852,397.26元(其中,利息损失暂算至 2025年 11月 20日)。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由于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
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近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交了与
被告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丰佑”)关于专利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并收到杭州中院发出的《案件受理通知
书》[(2025)浙 01民初 3561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和理由
公司与黑龙江丰佑于 2021 年 11 月、2022 年 1月分别签订了《专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专
利产品独家许可(排他性经营)暨共同研发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贝因美向黑龙江丰佑申请使用其所有或拥有开发权限的
专利产品,黑龙江丰佑为贝因美商业化生产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等。合同签署后,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黑龙江丰佑支付专利许可
费定金50,000,000元人民币,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是,黑龙江丰佑未就专利实施许可事项出具授权文件、订立正式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并提供办理备案手续相应的材料,也未向公司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具体技术资料及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致使公司无法实际使用
涉案专利。期间,公司就合同履行事宜多次与黑龙江丰佑沟通协商无果,双方合作基础丧失,本约合同无法订立,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若涉案专利投入生产,必须通过国务
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安全性评估并获得许可,以上不仅需要明确的专利授权,对黑龙江丰佑配合提供材料的要求和程度也较高,但是黑
龙江丰佑认为专利产品技术材料涉及其商业秘密拒绝提供,系明确拒绝履行合作协议内容的行为,也无法完成系列行政申请的许可,
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3、诉讼请求
(1)解除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补充协议;
(2)被告返还原告已支付的 50,000,000.00元款项;
(3)被告向原告支付 50,000,000.00元对应的相关利息损失 6,852,397.26元(暂算至 2025年 11月 20日);
(4)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诉讼案件及其他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
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维护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286d6ae5-9d95-45ee-8da6-a795045476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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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7:51│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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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06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7%。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1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719,25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703%,最高成交价为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0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7,254,779.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4c64d9ca-d8b4-40e7-9e83-5df380549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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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9:21│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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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fb65e07c-55f5-4f14-81ee-c6fc1a890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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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21│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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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dfdb05c-be7c-4d95-9a4e-014d79e7ca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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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9│贝因美(00257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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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6ba8a99-40e6-4ed4-8c10-a9bfdd56f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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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7│贝因美(002570):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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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c367015-f285-4cfc-9c37-f05b0dd956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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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06│贝因美(00257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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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谢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3日以通讯
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采用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2)。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
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83e5b98-b8bd-4100-b401-764d7f9d7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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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贝因美(002570):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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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9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5年 9月 15日召开 202
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现将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情况
公司 2022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7.17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截至 2023 年 8 月 2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20,245,9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最高成交价为 5.5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3,756,414.86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 2024年 1月 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5.20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截至 2025 年 1 月15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51,218,3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4%,最高成交价为 4.6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03,005.9
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总数为 66,365,1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4%。
根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本期员工持股计划
股票的受让价格为 3.50元/股,不低于草案公告前 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50%或草案公告前 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 50%之较高者。按照本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总数计算,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3,623,211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及股份过户情况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47,681,238.50 元。基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员
工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参与意愿出资认购,实际认购金额与股票数量符合《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
际过户股份情况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的情形。
2025年 10月 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所持有的 13,623,211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年 9月 30日非交易过户至“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
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依据《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个月,自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5年 9月 30日)起计算。
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任监事未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未与上述人员签
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持有人会议为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持
有人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仅按其实际持有的份额享有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资产收益权,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享有公司股东
会的出席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
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
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533e5504-a4ed-4a23-9815-d0d468b0f3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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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贝因美(00257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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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票,用于公司未来实施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9.06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1.2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7%。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披 露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967,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25%,最高成交价为 7.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8,721,125.9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0c3132e2-705f-49ea-af72-f44dbf5fd6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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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4│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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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7d89e72-02c8-4860-8dd2-849b5f1f83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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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4│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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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f54dbe07-1870-4751-9ba9-2ead72278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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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2│贝因美(002570):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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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贝因美”)原董事会秘书金志强先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其原定
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志强先生的辞职自 2025年 9月 15日起生效。辞职后,金志强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金志强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履行了董事会秘书的
应尽职责。截至本公告日,金志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 12万股,金志强不存在应当履行
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金志强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副总经理方路遥先生(简历详
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方路遥先生已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71-28038959
传真 0571-28077045
电子邮箱 security@beingmate.com
联系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 1号 10幢贝因美大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334ee80b-9891-4f22-aa94-63ab057075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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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2│贝因美(002570):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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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鲍晨同志(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本次选举职工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5b3f0881-b849-4743-b4fe-f61084122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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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32│贝因美(002570):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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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因美(002570):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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