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64 天沃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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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 │天沃科技(002564):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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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1 │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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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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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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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47 │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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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9 │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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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9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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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27 │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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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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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00 │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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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天沃科技(002564):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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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近期收到投资者索赔,涉及投资者 596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7,275.44万元。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
和一致性原则,公司对上述投资者索赔进行了评估,拟计提预计负债共计 5,092.81万元。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2026 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与未决诉讼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预计负
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公司在收到投资者索赔后,逐项对索赔事项进行判断,并由外部律师比对判断。对于有明确的股东身份信息、符合索赔资格以及
索赔金额能计量的投资者索赔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和一致性原则,计提预计负债。
本次收到投资者索赔计提的预计负债金额为 5,092.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27.35%,预计将减少公司当
期净利润 5,092.81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 年度因投资者诉讼索赔事项累计已计提预计负债金额 5,114.40 万元,占
公司经审计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 27.47%,预计将累计减少公司当期净利润 5,114.40万元。
二、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法院发出的投资者诉讼通知 108起,涉案金额共计 1,384.19万元,其中 21起已一审判决并
处于二审阶段,87起已达成调解。此外,公司亦已收到部分投资者的索赔,涉及投资者 799人,涉及索赔金额共计 12,321.5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2.本次计提预计负债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上述事项的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的年度损益的最
终影响以公司披露的经审计定期报告为准。
3.投资者诉讼、索赔主张金额与法院最终认定赔付金额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赔付金额需以法院生效判决金额或双方调解金额为
准。
4.公司持续跟踪投资者诉讼、索赔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除上述已披露的投资者诉讼、索赔及计提预计负债情况之外,仍有部
分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因目前无法验证相关信息,尚不满足计提预计负债条件。如相关事项后续出现进展,公司
投资者诉讼、索赔及其导致的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可能将进一步上升。
公司将继续跟踪投资者诉讼、索赔相关事项进展。如触发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b2f05066-48ca-46f8-a65e-3bef1187d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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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1│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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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下午 14:00 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
到董事 8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
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五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6c92fdd-6248-4f3f-ba06-5900b97d41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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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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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0209814-69b3-4be5-8342-3574c6c79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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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天沃科技(00256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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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易晓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8名,实到董事
8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2.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岗位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3. 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7e31ae-433d-4300-add4-933dda9b0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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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7:4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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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撤诉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金额:10,000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畅亿”)就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下属子公司张化机
(苏州)重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化机”)买卖合同纠纷,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张化机向
宁夏畅亿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额外损失合计 2,374.80万元。张化机于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
026)宁 01民初 120号,公司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1.原告:宁夏畅亿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宁夏鲲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地:宁夏宁东化工新材料园区二区铁路专用线以南、鸳冯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黄斌
2. 被告:张化机(苏州)重装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长山村临江路 1号
法定代表人:余忠海
(二)本次诉讼的背景情况
2019年 6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合同总价 7,200万元。2019年
8月,宁夏畅亿与张化机签订《40万吨/年乙二醇项目 DMO反应器、乙二醇合成塔买卖合同》,合同总价5,850万元。
因宁夏畅亿逾期支付上述两项合同设备款,张化机于 2021年 10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额为 2,0
25万元,并达成和解。后因宁夏畅亿再次逾期付款,张化机于 2022年 9月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设备款,起诉金
额为 3,915万元,并再次达成和解。截至目前,宁夏畅亿仍欠付张化机设备款本金 3,868.65万元和应付利息。
此前,张化机收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根据本次起诉状内容,宁夏畅亿主张,张化机供货的《40 万吨/
年乙二醇项目气化装置压力容器设备买卖合同》项下甲醇合成塔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给其造成损失2,374.80万元。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支付违约金 2,160万元;
2.请求判令张化机向宁夏畅亿赔偿额外损失 214.80万元;
3.请求判令张化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上述 1、2两项费用合计 2,374.80万元。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张化机近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宁 01民初 120号。具体内容如下:
原告宁夏畅亿于 2026年 4月 13日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申请,将第 1、2项诉讼请求变更为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10,000元,并同时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以“现因在该案的审理期限内,原告不具备就案涉甲醇合成塔停机拆卸进行质量鉴定的条件
,原告在现阶段的证据收集客观上存在困难,故申请撤回起诉,待客观困难消灭后,再另行起诉”为由,申请撤回对被告张化机的起
诉。
法院认为,原告宁夏畅亿在本案审理期间自愿申请撤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准许,并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宁夏畅亿撤诉
。案件受理费 50 元,减半收取计 25元,由原告宁夏畅亿负担。
三、其他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无。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本次公告所涉案件,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
定。如本案后续出现其他进展情况,公司也将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2026)宁 01民初 12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ec9f5cd-6c6c-43d5-8d57-ad39f464f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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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9│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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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接受苏州天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张强律师、吴尤嘉见证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
简称“《会议通知》”)的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内容,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姓名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15日下午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会
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4月15日9:15~15:00。网络投票时间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已于2026年3月25日召
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
议案与《会议通知》公告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10日,根据对出席本次股
东会人员提交的股东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审查,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94人,代表公司股份266,325,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076%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一致。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252,072,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485%。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计389人,代表公
司股份14,252,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94%。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表决程序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就通知中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现场会议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数据,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并当场宣布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
其中,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与关联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2026年度对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2026年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议案》;
1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
14.《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本次股东会最终形成了《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会
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7f3cb28-9f5e-4f33-be78-157ce8b4d8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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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7:09│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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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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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27│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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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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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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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cb4d573-f1c9-4d3b-a2d2-9af4eff0d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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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00│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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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fd7fb0fc-5000-43dc-89a2-50de1ceed7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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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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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沃科技(002564):天沃科技公司章程(2026年3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2f0c2e48-025b-4a22-9824-40e099930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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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9:59│天沃科技(002564):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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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部分职权委托董事长、
总经理代为行使的行为。所称行权,指董事长、总经理按照董事会的要求依法代理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为。
第三条 董事会的授权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履行程序,授权权限不得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
(二)审慎授权原则。授权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三)权责对等原则。坚持授权与责任相匹配原则,董事会对总经理的授权范围与总经理所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四)适时调整原则。授权事项在授权有效期限内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内外部因素的变化和经营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五)有效监督原则。董事会对授权事项决策过程和运行效果进行监督,视情况决定扩大、收回或部分收回授予权限。
第二章 授权范围与对象
第四条 董事会授权包括常规性授权和临时性授权。
第五条 董事会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需要,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第六条 董事会结合实际,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状况、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业务负荷程度、风险控制能力等,科
学论证、合理确定授权决策事项及授权额度标准,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对于在有关巡视、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突
出问题所涉事项,谨慎授权、从严授权。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围绕公司主业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向总经理的常规性授权内容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实际需要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报董事会备案;
(四)制定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以外的其他公司管理制度,并制定公司各管理制度的工作细则;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管理公司职工的工资总额预算和分配工
作;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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