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9 亚威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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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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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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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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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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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楼佩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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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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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俊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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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楼佩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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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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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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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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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31日上午 10:00在扬州市江都区
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2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
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人,其中杨建军
先生、楼佩煌先生、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冷志斌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详见 2026年 8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详见 2026年 8月 1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于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审议并通过本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详见 2026年 8月 1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详见 2026年 8月 1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详见 2026年 8月 1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3)详见2026年 8月 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7b654f6-96e9-43a6-a058-e6f63d142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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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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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独立
董事 3名。
公司于 2026年 7月 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
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张万基先生、杨正军先生、唐青松先生、冷志斌先生、施金霞女士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楼佩煌先生、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
表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兼任境内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不存在任期超过 6年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独立董事候选人楼佩煌先生、殷俊明先生、吴劲松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殷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46f7264-c8d3-4e92-8860-937a02c754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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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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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和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f6bd9a33-379d-44ce-9e3a-de6bf87f75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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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殷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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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殷俊明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e6eae47-69fe-4fe4-9b20-c856dbba9c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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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楼佩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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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楼佩煌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d9344dc-c0b5-4246-94b9-fdf88d9be6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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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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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吴劲松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吴劲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8f0928ad-8be8-4c40-b2d8-f5cd027483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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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殷俊明
─────────┴────────────────────────────────────────────────
声明人殷俊明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殷俊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1551c10d-58eb-461a-8bff-49263a45bd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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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楼佩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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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楼佩煌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
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
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楼佩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1fa1e98-331f-40d5-9ce2-0fa021137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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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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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劲松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5be8d92e-1309-408e-9bf1-794d80bc8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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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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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8月 1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8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8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8月 10日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张万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杨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唐青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4 选举冷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5 选举施金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楼佩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殷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吴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8月 0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提案 1.00、提案 2.00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提案 3.00、提案 4.00及提案 5.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08月 16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08月 16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邮箱:ir@yawei.cc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d795c2c9-0ab7-4b7e-ade1-b3ff9e85b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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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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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6655ad35-e8ca-4584-927b-ef9188d4ca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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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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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c2dc3111-1d5f-464d-a638-5005528a30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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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公司章程(202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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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公司章程(2026年7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4acca715-5ec4-4971-adfb-33118d2ced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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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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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6b9ffe9-8d36-4ecd-81f8-1f8cacfdd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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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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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ec93fea-3c6a-4ad0-bb71-a809759f0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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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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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认购方”)以现金认购公司 92,09
8,593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4.35%。
2、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2025年 1月 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2025年 1月 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科技
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署《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2025年 9月 23日,公司与扬
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2026年 1月 28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权分散,且没有一致行动人在重大事项上一致行动从而共同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亚威股份 92,098,593 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
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14.35%。本次发行前后,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项目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扬州产发集团 - - 92,098,593 14.35%
亚威科技 41,456,751 7.54% 41,456,751 6.46%
冷志斌 10,389,321 1.89% 10,389,321 1.62%
吉素琴 8,243,399 1.50% 8,243,399 1.28%
施金霞 5,532,426 1.01% 5,532,426 0.86%
潘恩海 2,842,636 0.52% 2,842,636 0.44%
朱鹏程 3,000,996 0.55% 3,000,996 0.47%
注:亚威股份因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 6,207,000 股,占当前总股本的 1.1290%,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剔除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州产发集团持股及表决权比例为 14.49%。
根据 2025年 1月 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主要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
程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对亚威股份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人数仍为 9名,其中扬州产发集团有
权提名或推荐 5名非独立董事和 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通过以上方式相结合,扬州产发集团为亚威股份第一大股东,能够决定亚威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从而拥有公司控制权
。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 9号
法定代表人 马九圣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0年 12月 3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人力资源
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推广
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 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际控制人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产发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扬州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扬州市国资委。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产业投资、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最近一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12.31/
2025 年度
资产总计 535,807.5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09,092.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2,911.84
项目 2025.12.31/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59,320.97
净利润 -20,574.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464.23
净资产收益率 -5.35%
资产负债率 23.65%
注:2025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2025年 1月 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署《扬州产业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架协议》。2025年 1月
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份认购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亚威科技投
资有限公司等相关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等相关公告。
2025年 9月 23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
2026年 1月 28日,公司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扬州产发集团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
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完成前期审批程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证券变更登记。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2、《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和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之合作框
架协议》;
3、《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4、《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4d828fe-ddb2-496a-9ab3-a34a907e25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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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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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6c6bc109-6c6d-4735-ba6f-f5494148d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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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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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8aeb1cb-0c0c-47c4-9510-0d24c56bc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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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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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5477966-2de0-4bd7-8409-59c3854e9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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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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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d283e19-4523-4b2c-9db5-688a726d1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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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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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7 号)
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扬州产发集团”)发行 A股股票 92,098,59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4元,共募集资金 657,583,954.02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4,665,250.2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52,918,703.74元。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 657,583,954.02 元,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华泰联合
”)于 2026年 6月 26日在扣除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费及承销费用 2,280,000.00元(含税)后,共计币 655,303,954.02元,已于20
26年 6月 26日划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2026 年 6月 26 日,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苏亚验[2026]4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 2026年 7月 9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人民币元)
江苏亚威机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4902103210000 233,422,400.00
股份有限公司 江都支行
江苏亚威机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8810729100113047 371,881,554.02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扬州滨江支行
江苏亚威机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163001040240419 50,000,0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扬州江都支行
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都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滨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或其上级支行/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
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
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
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
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销户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结束之日,即 2027年 12月 31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持一份,丙方持两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
备用,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备查文件
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ed48730-b60c-47a6-a822-8cfa673fe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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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57│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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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 2个交易日(2026年 7月 1日、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7号),当前发行承销总结及相关文件已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事
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关注投资
风险。
5、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成形机床、激光加工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力电气、新能源、家电、工程机
械等行业。公司将坚持深耕高端装备制造业主业,不断提升自身智能制造水平和为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的能力。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f023733a-2628-461f-83fa-f8730a14fc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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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6│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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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2b15fe2-1536-4a8f-9307-ce1f06403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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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6│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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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e54b72d-1b59-4c08-b34c-4cb077a3ff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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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5│亚威股份(00255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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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019214e-065b-48a8-82cb-35f7ec8d5d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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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5│亚威股份(00255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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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9420897d-f022-4de1-be93-02b1c815b1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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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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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说明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连续 3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25日、26日、29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
于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7号)。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
2026-014)、2026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2026-017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关注投资风险。
5、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三、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主营业务包括金属成形机床、激光加工装备、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力电气、新能源、家电、工程机
械等行业。公司将坚持深耕高端装备制造业主业,不断提升自身智能制造水平和为客户提供软硬件一体化解决方案服务的能力。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164a7eb-020d-4d01-8dda-b5e025c8de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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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5:42│亚威股份(002559):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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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 2026年6月 28日任期届满。目前,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
作尚在筹备中,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将适当延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3233940-b8ff-4e3b-b7b6-d031bf50a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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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6│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
│年度报告更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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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亚威股份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度报告更新稿)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dfd21771-334d-4bd1-ae46-b64a29b37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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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6│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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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707
号)。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2026-014)、2026年 4月 8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2026-017)。
鉴于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 日披露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近日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
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度报告更
新稿)、《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度报告更新稿)。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关注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61f494b8-ef5d-4ba3-a911-a151ebb552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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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05│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度报告更新
│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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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亚威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2025年度报告更新稿)。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41fd166-797c-4df1-a233-cfcb43ab9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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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2│亚威股份(002559):关于签署投资意向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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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系各方就投资事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体的交易方案、交易金额等将由双方根据尽职
调查结果、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确定。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
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威”)拟与比利时工业机械和机床制造商 Haco NV(以下简称“Haco”)
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双方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并于 2026年 5月 29日签署了《投资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具体交易
金额、交易方案等将由双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审计及评估结果等进一步协商谈判,并将在正式投资协议中确定。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Haco NV
法定代表人:Kurt Havegeer、Francky Havegeer、Renaat Denolf
注册资本:3,100,000欧元
注册地址:比利时鲁瑟拉勒市奥肯斯街 120号
注册日期:1968年 1月 1日
经营范围:投资控股公司,下设多家实体子公司,从事金属成形机床及其他专用机械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及销售服务业务
Haco NV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前十名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亚威和 Haco双方拟就相关业务资产开展股权和技术合作,为前述合作之目的,Haco 将对相关业务资产开展一系列重组;重组完
成后亚威将对重组后的业务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本意向书载明双方就推进该等股权和技术合作所达成的一致条款。
1、定义
业务资产指 Haco在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及美国开展的与折弯机、剪板机、机械压力机及液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
服务相关业务的资产、权益及人员。Haco 欧洲公司指一家在比利时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比利时穆斯克龙市阿巴图瓦路 53-5
9号。该公司持有 Haco所有欧洲(比利时、法国、斯洛伐克)钣金、压力机业务及相关土地、物业的股权,由 Haco100%控股。Haco
美国公司指一家在美国特拉华州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地址为特拉华州威尔明顿橙街 1209 号,主要办公地址为德克萨斯州休斯
敦市北休斯顿罗斯林路 11629 号。该公司持有 Haco 美国钣金、压力机业务及土地、物业的股权,由Haco100%控股。
2、投资合作方式
股权投资合作:亚威将采取合资合作的方式分别在欧洲和美国开展投资。亚威将以收购部分股权及增资的方式投资 Haco欧洲公
司;投资完成后,亚威持有欧洲公司 80%的股份,Haco持有欧洲公司 20%的股份。亚威将以增资的方式投资 Haco美国公司;投资完
成后,亚威持有美国公司 49%的股份,Haco 持有美国公司 51%的股份。
技术投资合作:双方将签署技术转让协议,由 Haco 向亚威转让业务相关技术。技术转让的交割将和股权投资合作的交割同步完
成。
亚威可指定其关联方或与其有关联的第三方根据本意向书的条款和条件推进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在第 5条所列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或被免,如允许)后协商并签署最终协议,前提是(i)该等指定 Haco已书面同意,该同意不应无理由地延迟或被拒绝:(ii)该等指定
不应对 Haco在本意向书或最终协议项下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且(iii)无论投资是否由第三方实施,亚威均应对履行其在本意向书项
下的义务负责。
3、估值
亚威将聘请独立中介机构,对业务资产进行审计和估值。该等审计和估值应秉持诚信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Haco 有权就审计及
估值结果提出意见,并可聘请独立顾问向其提供协助。双方将基于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业务资产的最终估值。
4、重组
Haco 应严格按照重组方案,并应促使其关联方,根据重组方案的时间表完成业务资产的重组。未经亚威事先书面同意,重组方
案不得修改,但亚威不应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形下拖延或拒绝该等书面同意。除重组方案另有约定外,针对业务资产而言,Haco应确
保在重组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价值流失。
5、正式协议
在以下先决条件达成后,双方应签署反映本次投资的正式交易文件(“正式协议”)。
亚威签署正式协议以下列条件成就(或被亚威豁免)为前提:Haco 已按照重组方案完成重组;亚威已完成对业务资产的财务及
法律尽职调查,并且仅基于该等尽职调查所得且经充分证明的调查结果,未发现任何可合理预期会对业务资产或本次投资(整体而言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或情形;双方就业务资产的最终估值达成一致;Haco未违反其在本意向书项下的任何义务;欧洲、美国或
中国的政治或法律环境未发生可能对本次投资造成负面影响的变化。
6、费用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双方将各自支付其各自产生的与本意向书所述事项相关的费用,包括重组费用、顾问费用等。
7、排他
在下列时间(i)2026 年 12 月 31 日;(ii)亚威已书面通知 Haco 其决定不推进本次投资之时;或(iii)本意向书终止之
日,孰早之日前,Haco 不得直接或间接招揽或主动与任何第三方就本意向书拟议的欧洲公司或美国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业务资产或
股权权益的出售、投资或转让进行讨论或谈判,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与之相关的信息或文件,或就此达成任何具有或不具有约束
力的协议、安排或谅解(无论书面或口头)。
8、终止
本意向书在下列事件之中较早者发生之日自动终止,且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1)双方达成一致;(ii)2026年 12月 31日,
如果双方未在该日期前签署正式协议;以及(iii)双方签署正式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是为积极落实公司全球突破发展战略,推动海外业务布局提质升级,全面提升海外市场运营与服务能力。公司通过
投资实现海外本地化生产布局,依托国内核心资源支撑,完成海外市场产品本地化组装与销售,同步配套推进海外销售服务能力建设
,构建亚威全球化运营体系,优化资源配置与运营效能,提升亚威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拓宽全球市场布局
,推动公司全球化战略稳步落地,实现海外业务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意向书仅为交易双方就投资事项达成的初步意向,尚需 Haco完成相关业务资产的重组,正式的投资需根据尽职
调查结果、审计和评估结果进一步确定,最终各相关方权利义务以后续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存在因 Haco业务资产重组结果、尽职调查结果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进行调整的可能,公司后续按照《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故本次投资事项是否进行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已披露的其他框架性协议的情况。
2、本次投资意向书披露前三个月内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分别减持公
司股份 162.78万股、94.72万股、99.01万股。除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化
。
3、本次投资意向书披露未来三个月内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樊军先生存在已披露但尚未完成的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计划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公司暂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减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若未来相
关人员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投资意向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369df00-ced7-4d9c-ad3e-1a2eb7847f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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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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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樊军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 月 11 日-2026 年
9月 1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共计不超过2,817,800股,即不超过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52%(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6,207,000股,下同)。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冷志斌先生、樊军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如下:
一、上述人员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
序号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冷志斌 10,389,321 1.91%
2 樊 军 882,131 0.16%
合计 11,271,452 2.0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决定。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个人增持取得的股份、
股权激励股份等。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2026年 6月11日-2026年 9月 10日)。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序号 姓名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不超过
1 冷志斌 2,597,300 0.48%
2 樊 军 220,500 0.04%
合计 2,817,800 0.52%
7、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冷志斌等股东承诺,于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
公司的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2011 年 3月 3日-2014 年 3 月 3日。
2、2014年 3月 6日,公司披露了《股东追加承诺公告》(2014-012)。冷志斌等股东承诺,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日(2014 年 3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冷志斌等股东承诺:在本人任股份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直
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本人离职,于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的股份。
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
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 50%。股权锁定承诺期限为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敦促上述人员遵守相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董事冷志斌先生、樊军先生签署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23b191d-858f-445e-9a3f-4ad08da79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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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7:42│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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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12日,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公司2026年4月18日的总股本549,765,02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6,20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
司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含税)
,即用现金实际派发股利40,766,85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
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即40,766,851.80元÷549,765,024股×10股=0.741532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前提下,公
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741532元/股。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实施
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207,000.00股后的543,558,0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0.7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67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28 朱正强
2 01*****586 宋美玉
3 08*****752 无锡汇众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3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
咨询联系人:童 娟、曹伟伟
咨询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电话:0514-8688050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实施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c6d9ca3-a19d-4667-bf2f-98c5367ac5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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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4│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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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冷志斌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共284名,代表股份88,110,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3,558,024股(公司总
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的16.2099%。其中中小股东276名,代表股份23,957,992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076%。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14名,代表股份78,480,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382%。其中中小股东6名,代表股份14,
327,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0名,代表股份9,63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7%。其中中小股东270名,代表股份9,630,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17%。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85,699,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41%;反对2,32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36
8%;弃权 8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09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7,3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382%;反对 2,323,3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6974%;弃权 87,3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644%。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85,696,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03%;反对2,29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01
6%;弃权 1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3,9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240%;反对 2,292,3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5680%;弃权 121,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080%。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939,6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5364%;反对2,08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361
2%;弃权 9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2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787,2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0.9396%;反对 2,080,5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6839%;弃权 90,200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76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5,526,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的 97.0671%;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8276%;弃权 92,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73,7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2136%;反对 2,491,400 股,占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3990%;弃权 92,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8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2,832,6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6.0527%;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3.808
6%;弃权 9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7%。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375,8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2224%;反对 2,491,4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3990%;弃权 90,700 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786%。
本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5,697,4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2615%;反对2,29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600
4%;弃权 121,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8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545,0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9.9286%;反对 2,291,2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5634%;弃权 121,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080%。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6,033,7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7.6432%;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2.208
5%;弃权 130,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14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21,881,39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
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1.3323%;反对 1,945,9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8.1221%;弃权 130,700 股,占参与
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5455%。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2,623,353 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的 93.7726%;反对2,89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3.2849%;弃权 2,59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的 2.942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8,470,99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77.0974%;反对 2,894,30
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2.0807%;弃权 2,592,7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8219%
。
9、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0,957,7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1.882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05,372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0.1452%。
9.02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80,964,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91.89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12,608股,占参
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70.175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
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杜安苏、蒋瑞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a01e591-9afd-4f48-9002-461d6f5fe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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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2│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完成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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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2026-030)。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殷俊明先生、
吴劲松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职期限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
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a441e639-4344-4005-8b4e-a9a37dc9c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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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0│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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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
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冷志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84人,代表股份88,110,35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99%
(公司总股份数549,765,024股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数6,207,000股,下同)。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
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5,69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41%;反对2,3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68%;弃权8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二)表决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5,696,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03%;反对2,2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16%;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85,93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64%;反对2,0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2%;弃权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4%。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526,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71%;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76%;弃权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3%。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2,832,6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27%;反对2,49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86%;弃权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7%。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5,697,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5%;反对2,2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04%;弃权12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1%。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6,033,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32%;反对1,9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85%;弃权13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3%。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2,623,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726%;反对2,89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49%;弃权2,59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6%。
(九)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1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80,957,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22%;9.2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表决情况:同意80,964,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904%。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
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48b8a5a-aaad-4e0b-ba01-8db37e90f4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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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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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8a365ce-3eed-4c1b-9a5c-75ef40020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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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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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
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将在“同花顺网上路演互动平台”举行 2025 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08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7:00
召开地点:同花顺路演平台(http://board.10jqka.com.cn/rs/)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 冷志斌先生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施金霞女士
独立董事 蔡建先生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童娟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广大投资者可在 2026 年 05 月 0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登录https://board.10jqka.com.cn/rs/pc/detail?roadsh
owId=1010752 或使用同花顺手机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路演直播间进行提问,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a97030a-3885-47ad-9fb1-dad90a4b65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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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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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
通知》(2026-031)。鉴于议案 9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披露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
人
9.01 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第 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可进行表决。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05月 11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邮箱:ir@yawei.cc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e7511a9-b697-4226-9131-33e82c94d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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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部分董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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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2026-001)。公司董事施金霞女士、潘恩海先生、朱鹏程先生(以下合称“相关董事”) 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6 年 1 月 29 日-2026 年 4 月 2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持有的部分公司股
份。本次拟减持股份共计不超过 3,735,100股,即不超过截至预披露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69%(计算占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已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6,207,000 股,下同)。其中,施金霞女士拟减持不超过 1,790,000 股,潘恩海先生拟减持不超
过 947,400股,朱鹏程先生拟减持不超过 997,7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相关董事分别出具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告知其减持计划已分别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上述董事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减持股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东 (元/股) 比例
施金霞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3日 10.57 1,627,800 0.30%
潘恩海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3 -24日 10.59 947,200 0.17%
朱鹏程 集中竞价 2026年 4月 23 -24日 10.64 990,100 0.18%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个人增持取
得的股份、股权激励股份等。
二、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当前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施金霞 合计持有股份 7,160,226 1.32% 5,532,426 1.02%
其中:高管锁定股 5,370,169 0.99% 5,370,169 0.99%
无限售条件 1,790,057 0.33% 162,257 0.03%
潘恩海 合计持有股份 3,789,836 0.70% 2,842,636 0.52%
其中:高管锁定股 2,842,376 0.52% 2,842,376 0.52%
无限售条件 947,460 0.17% 260 0.00%
朱鹏程 合计持有股份 3,991,096 0.73% 3,000,996 0.55%
其中:高管锁定股 2,993,321 0.55% 2,993,321 0.55%
无限售条件 997,775 0.18% 7,675 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直接相加之和在尾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的。
三、其他说明
1、相关董事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2、本次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董事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相关董事签署的《股票减持完成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61fd0f4-95dc-453b-9c4c-bb31282019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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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亚威股份(0025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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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 159 号正太中心 A座 14-16 层
邮 编:210009
传 真:025-83235046
电 话:025-83235002
网 址:www.syjc.com
电子信箱:info@syjc.com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通合伙)
苏 亚 审 内〔2026〕6 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威
股份)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亚威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南京市 二○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3c0b21b-e9aa-4b99-b212-c108587ccb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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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20│亚威股份(002559):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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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概述
为促进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买方信贷业务及融资租赁业
务并提供对外担保。
1、融资租赁
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整。
2、买方信贷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
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业务担保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整。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 2025 年度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有效期为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决议之日止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并经合作的融资租赁公司及银行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就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以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准,在审定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签署相
应的担保协议。
四、担保事项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
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放款后, 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
,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融资租赁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元,因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 0元,公司无违规
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客户在购买公司产品的过程中提供融资支持,能够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有利于公司
拓宽销售渠道,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通过金融机构的介入,客户的资金信用得到明显强化,为回款提供
了有力保障。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1239968-efb6-47ec-827f-3a7ed3464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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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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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2日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06日 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及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2)
人
9.01 选举殷俊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9.02 选举吴劲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4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其中第 9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
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05月 11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传真函上请
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6年 05月 11日 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黄海南路仙城工业园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0
联系电话:0514-86880522
传真:0514-86880505
邮箱:ir@yawei.cc
联系人:童娟、曹伟伟
5、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54a3616-fc42-4103-beb8-90bcac56b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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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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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
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威机床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有关人员。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具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
开的信息。
《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内幕信息。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可以接触、 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应当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
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内幕
信息知情人应当进行确认。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国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股东代码、联系手机、通讯
地址、所属单位、与公司关系、职务、关系人、关系类型、知情日期、知情地点、知情方式、知情阶段、知情内容、登记人信息、登
记时间等信息。
知情时间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或者应当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知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会谈、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电
子邮件等。知情阶段包括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公司内部的报告、传递、编制、决议等。第六条 公司发生以下重大事项
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一)重大资产重组;
(二)高比例送转股份;
(三)导致实际控制人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
(四)要约收购;
(五)证券发行;
(六)合并、分立、分拆上市;
(七)股份回购;
(八)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九)股权激励草案、员工持股计划;
(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已经发生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公司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合理确定本次应当报送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 公司进行第六条规定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视情况分阶段披露相关情况;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
程备忘录,记录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内容,并督促筹划重大事项涉及的相
关人员在备忘录上签名确认。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八条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首
次披露重组事项是指首次披露筹划重组、披露重组预案或者披露重组报告书的孰早时点。
公司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终止重组的,或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
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的,应当于披露重组方案重大变化或者披露重要要素时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
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
第十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第十一条 公司可以通过
签订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承诺书等必要和有效方式将保密义务、泄露内幕信息和从事内幕交易应承担的责任和法律后果
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并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将该信息的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都应做
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公司董秘。
第十三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磁盘、录音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
未经董事会秘书事先审核同意(并视信息重要程度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核),不得借给他人阅读、复制,不得交由他人代为携带、保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第十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其股东权利、支配地位,不得要求公司向其提供内幕信
息。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公司董事会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
人进行处罚,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93c480-38f7-408a-9320-220dcbc8a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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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蔡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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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蔡建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
度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并对
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蔡建,1965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主促进会江
苏省委经济与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海融医
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3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 次,无授权委托出席、
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在召开董事会之前,能够主动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议
案。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我对董事会所有议案
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3次会议
、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 1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上述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健全内控管理。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项
及其调整方案,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规范治理的监督作用。
(五)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参加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及审阅初步审计意见专门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
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关注公司互动易答复、公司舆情信息、
行业政策信息及监管动态等,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通过市场机构、媒体报道等了解投资者及
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八)在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会同其他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
场调查,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
沟通交流,了解情况,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累计工作时间超过十五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
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主要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独立审核作用,持续关注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从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定价方式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客观而又专业的判断。经查核,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商业实质,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
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
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
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
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补选非独立董事
2025年 3月 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对上述非独立
董事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拟选举的董事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具备《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取 2024 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经苏亚金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500万元。因 2024年经审计的
计提激励基金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未达到以 2020-2022 年的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增长10%的要求,故2024年度奖励基金计提
条件未达成当年不计提奖励基金。本人认为该议案符合《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2023 年-2027年)》的相关
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
求,勤勉尽责,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同时加强学习,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蔡建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360ef80-e128-4103-96ff-d815ced17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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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9│亚威股份(00255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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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90d2074-c8ba-44b1-83a1-292534481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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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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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643,202.62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6,004,136.79元,加上合并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461,344,479.53
元,2025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20,883,458.2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0,041,367.89元,根据《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6,004,136.79元,加上母公司报表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620,248,243.98元,2025年度母公司
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634,185,387.98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5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520,883,458.26元。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为了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6年 4月 18日的总股本
549,765,02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 6,207,0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公司拟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后 543,558,024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0.75 元(含税) ,即用现金实际派发股
利40,766,85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
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分析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0,766,851.80 40,100,087.10 54,087,482.8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05,643,202.62 75,000,944.06 98,854,504.1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20,883,458.2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634,185,387.9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34,954,421.7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3,166,216.95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34,954,421.700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报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
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人民币 637,435,602.29元、667,111,537.09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 13.85%、14.62%,未达到
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和对投
资者的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
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ebf4a96-1fc7-43b9-8658-0d88777913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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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亚威股份(00255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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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劲松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
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
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
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b5b888a-b94a-4699-9b04-259026f82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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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8:17│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奖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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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002559):关于2025年度奖励基金提取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1921e4c-0abd-493a-bb38-e38d7a0a5c1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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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亚威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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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1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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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亚威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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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6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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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亚威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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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亚威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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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亚威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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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亚威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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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亚威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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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亚威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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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7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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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亚威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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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1549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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