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57 洽洽食品 更新日期:2026-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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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16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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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3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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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洽洽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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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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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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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 │洽洽食品(002557):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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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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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 │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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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 │洽洽食品(002557):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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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50 │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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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1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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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8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8 日至 2026 年 9月 2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9月 30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8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9日
6、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暂停转股
7、“洽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82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洽洽转债”。截至目前,“洽洽转
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月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现将“洽洽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
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洽洽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洽洽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2026 年 10 月 19 日的票面利率);
t=333(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月 18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9月 18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333/365=1.825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洽洽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825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460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IFF),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825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825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利息所得。
(四)回售权利
“洽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洽洽转债”。“洽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
、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
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
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
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洽洽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9 月 30 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10 月 8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 10 月 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洽洽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洽洽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3f77e4d7-e2a6-4274-86ad-9cf42aa5ed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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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3│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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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6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9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9月 16日 9:15-1
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77 名,代表股份221,780,2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5.3834%。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76名,代表
股份26,456,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4139%。(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数为209,619,1
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94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4,295,4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925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 12,161,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86%;其中,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12,161,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86%。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公司目前存续的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第十
期员工持股计划全体持有人均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对应的表决权,故第五期、第七期、第八期、第九期、第
十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221,436,8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1%;反对324,1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62%;弃权1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6,113,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18%;反对 324,154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2%;弃权 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梁翔蓝律师、杨裕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07c19c36-b3aa-407a-8ac6-da8ed9b39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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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洽洽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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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洽洽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表决通过。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
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
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月 16 日上午 10:00
2.债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先保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洽洽转债”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张数 2,026,494 张,
代表的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202,649,400 元,占“洽洽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15.13%。
2、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同意 2,026,494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100%;反对 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弃权 0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该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梁翔蓝律师、杨裕民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洽洽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洽洽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986cda48-3543-4099-aec5-c1263dc2d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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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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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1.8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9月 18 日至 2026 年 9月 24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9月 30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10 月 8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10 月 9日
6、回售申报期内“洽洽转债”暂停转股
7、“洽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8、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9、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825 元人民币/张(含当期利息)卖出持有的“洽洽转债”。截至目前,“洽洽转
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8月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现将“洽洽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
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洽洽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洽洽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2026 年 10 月 19 日的票面利率);
t=333(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月 18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9月 18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333/365=1.825 元/张(含税)。由上可得:“洽洽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825 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
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 101.460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
资者(QFII 和 RQIFF),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825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825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利息所得。
(四)回售权利
“洽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洽洽转债”。“洽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
、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
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
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
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洽洽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9 月 30 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10 月 8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2026年 10 月 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洽洽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洽洽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实施“洽洽转债”回售的申请;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42495867-ed74-4727-ba61-f9a4d54c7c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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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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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4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9月 18 日至 2026 年 9月 24 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9月 28 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期限为六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
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洽洽转债”自 2021 年 4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交所申请,“洽洽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 2026 年 9 月 18日(星期五)开始暂停转股
,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至 2026 年 9月 24 日(星期四)止。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9月 28 日)起“洽洽转
债”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bdbeb438-532c-4413-93f0-a99148801f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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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洽洽食品(002557):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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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或“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洽洽食品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回售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洽洽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 10月20日公开发行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4,00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132,516.17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
0222 号”《验资报告》。
洽洽转债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存续期限自 2020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二、回售情况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
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洽洽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上述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回售价格为“洽洽转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
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申报期首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2.00%(“洽洽转债”第六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2026 年 10 月 19 日的票面利率);
t=333(202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9月 18 日为回售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2.00%×333/365=1.825 元/张(含税)。
由上可得:“洽洽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8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洽洽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1.460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IFF),暂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101
.825 元/张;对于持有“洽洽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1.825 元/张,其他债券持有人
自行缴纳利息所得。
(四)回售权利
“洽洽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洽洽转债”。“洽洽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
、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
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 9月18日至 2026年 9月 24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
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
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
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洽洽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9 月 30 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10 月 8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10 月 9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洽洽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洽洽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洽洽转债”回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同时,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abb97496-5de7-45c8-9469-f28efdc572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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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转债”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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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梁翔蓝律师、杨裕
民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就公司“洽洽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查和验证,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假设:
1.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提交
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 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
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20SH3060005/SLXL/cj/cm/D13
4. 所有提交给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
在上文所述基础上,本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以及勤勉尽责的精神,就题述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 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8月 25
日公告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时间、地点、召开和投票方式、债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等事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审议事项以及投票程序等符合会议通知的相关内容。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 关于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作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的规定。
根据会议通知,截至 2026 年 9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洽洽转债”的债
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或书面委托代
理人出席本次会议。
20SH3060005/SLXL/cj/cm/D13 2
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共计 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张数
2,026,494 张,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共计 202,649,400 元,占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 15.13%。基于上述核查,本所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三.
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及
相关验证文件,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2,026,494 张,占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 15.13%,反对票 0张,
弃权票 0
张。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0SH3060005/SLXL/cj/cm/D13 3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为“洽洽转债”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目的而使用,除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
外,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并无任何副本。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陈 臻 律师
经办律师
梁翔蓝 律师
杨裕民 律师
二○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20SH3060005/SLXL/cj/cm/D13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0f9ea184-7ab4-4e2a-912b-24b2717f4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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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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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梁翔蓝律师、杨裕
民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 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 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24SH7200121/SLXL/cj/cm/D56
一. 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公告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
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之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公告等文件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 并在会议公告中列明了提交本次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 日14:00在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6日 9:15至 9:25、9:30至 11
:30、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6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提供的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计资料和相关验证文件, 以及本次现场及网络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 (或股东代理人 )共计 277 人 ,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21,780,271
股, 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45.383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
24SH7200121/SLXL/cj/cm/D56 2
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交易
所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 公司根据相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
会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表决情况: 同意 221,436,817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1%; 反对 324,154 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2%; 弃权 19,30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汇总表决结果,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均获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予以公布。
基于上述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关于本次会议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4SH7200121/SLXL/cj/cm/D56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18fd36c6-b8b6-4a8d-8962-bc1a05b747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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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6 20:30│洽洽食品(002557):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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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洽洽食品”或“公司”)委托,指派本所梁
翔蓝律师、杨裕民律师(以下合称“本所律师”)作为公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
指引第 15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回售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对公司向本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前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1)其已向本所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
资料或口头陈述,且全部文件、资料或口头陈述均真实、完整、准确;(2)其已向本所提供或披露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
有关事实,且全部事实真实、准确、完整;(3)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中的签字与印章真实有效,公司有关人员在本所律
师调查、验证过程中所作的陈述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4)其向本所提交的各项文件、
资料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20SH3060005/SLXL/cj/cm/D14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公布且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并
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回售有关的法律问题发
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提及有关报告内容时,仅为对有关报告的引述,并不表
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做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回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
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回售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对本法律意见书内容依法承担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情况
(一) 公司对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的批准和授权
1. 经本所律师核查,洽洽食品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SH3060005/SLXL/cj/cm/D14 2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 经本所律师核查,洽洽食品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 经本所律师核查,洽洽食品于 2020 年 8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
调整。
4. 经本所律师核查,洽洽食品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明确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二) 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上市的核准
经本所律师核查,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洽洽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97号),同意核准洽洽食品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
3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 公司本次可转债上市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13.4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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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340 万张,按面值发行。公司本次发行的 13.4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及上市已获得
其内部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同意。二. 本次回售相关事项
(一)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
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
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二) 根据《上市规则》第 7.2.5 条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三次。其中,
在回售实施前、股
东会决议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的发布时间视需要而定。”
(三) 根据《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以
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全部或者部分
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四) 经本所律师核查,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若公司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实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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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
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
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五)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6 日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
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洽洽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洽洽转债”回售
的公告》及洽洽食品
的说明,公司将在股东会批准前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二十个交易日
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的程序。
基于上述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回售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上市规则》第 7.2.5 条、《监管指引第 15
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约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件。三.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售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15号》规定以
及《募集说明书》附加回售条款的约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按《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15号》以及《募
集说明书》的规定将其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给公司,但需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申报;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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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7/b031400c-bb6c-489e-b14a-3d425b7414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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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5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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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13 日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1月 29日
及 2026 年 2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2)。
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及下属企业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拟新增与关联方湖南九
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交易定价遵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
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定价依据合理,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新增预计年度 2026 年 1-8 上年发生
定价原则 日常关联交易 月实际发生 金额
金额 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 湖南九福同老魔 采购产成品等 市场价 600.00 45.11 0
料、成品、接受劳务、 坊食品有限公司
房屋 租赁等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销售原料、半成 市场价 3,000.00 609.61 0
提供劳务、房屋租赁 品、产成品等
等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企业名称:湖南九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周春华
4、注册资本:2,000.00 万元
5、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伍市镇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食品产业园二期 7号栋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情况:截至2026年7月31日,总资产5,578.30万元,净资产2,424.60万元,2026 年度 1-7 月营业收入 4,177.00 万元,
净利润 160.0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洽洽老魔坊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0%股权的股
东成都正创老魔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彭小明先生认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直接或者间
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湖南九福同老魔坊食品有限公司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控制的
公司且为关联自然人彭小明先生任职董事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的规定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
与之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9、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企业经营情况较为稳定,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以及供货的及时性均符合公司的要求,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企业本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除本公告以外的关
联交易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审议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下属企业
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
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18a0b009-3319-4452-a83e-bbfcd1223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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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47│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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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9月 11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并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
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新增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详
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d6cd9b68-2a6d-4b0e-a45f-544089ec0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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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18:4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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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2、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54.95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4月 26日至 2026年 10月 19日
5、“洽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年 10月 19日
6、“洽洽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5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7、“洽洽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年 10月 14日
8、“洽洽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 10月 15日
9、“洽洽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年 10月 19日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洽转债”
11、自 2026年 8月 26日至 2026年 9月 15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46.71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2、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洽洽转债”到期日前
(即 2026 年 9 月 16 日至2026 年 10 月 19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
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 10月 20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3.40亿元,期限为六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
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10月 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4月 26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 10月 19日,如
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洽洽转债”自 2021年 4月 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截至本公告之日,“洽洽转债”转股价格
进行了 8次调整。因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6月 11日,可
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1年 6月 11日起由原来的 60.83元/股调整为 60.0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8)。
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 6月 22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2年 6月 22日起由原来的 60.03元/股调整为 59.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8)。
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20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3年 6月 20日起由原来的 59.18元/股调整为 58.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7)。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6月 14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4年 6月 14日起由原来的 58.18元/股调整为 57.19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5)。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1月 17日,可转债的转
股价于 2025年 1月 17日起由原来的 57.19元/股调整为 56.90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9)。
因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事宜,注销股份 1,147,400股,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5年 3月 7日起由原来的 56.90
元/股调整为 56.91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6月 20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5年 6月 20日起由原来的 56.91元/股调整为 55.9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
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6年 6月 15日起由原来的 55.93元/股调整为 54.95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6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
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6日至 2026年 8月 25日期间),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8月 26日重新起算。截至 2026 年 9月 8日
,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洽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46.71 元/股)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6 年 9 月 9日
披露了《关于预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自 2026年 8月 26
日至 2026年 9月 1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46.71 元/股)的情形,已触发“洽洽转
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洽洽转债”已临近到期日(即 2026年 10月 19日),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
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9 月 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洽洽转债”
到期日前(即 2026年 9月 16日至 2026年 10月 19日),公司股票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
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f3a3f7a3-8800-4342-9d3a-2ac566376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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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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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357858f4-4fa9-4104-9c00-ec2b4ba6a9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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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3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预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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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2、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3、转股价格:人民币 54.95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4月 26日至 2026年 10月 19日
5、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期间自 2026年 8月 26日起算,截至 2026年9月 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洽洽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 46.71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 10月 20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3.40亿元,期限为六年。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 10月 2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1年 4月 26日)起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 10月 19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洽洽转债”自 2021年 4月 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60.83元/股。截至本公告之日,“洽洽转债”转股价格
进行了 8次调整。因公司实施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1年 6月 11日,可
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1年 6月 11日起由原来的 60.83元/股调整为 60.0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38)。
因公司实施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年 6月 22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2年 6月 22日起由原来的 60.03元/股调整为 59.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38)。
因公司实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20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3年 6月 20日起由原来的 59.18元/股调整为 58.18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7)。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6月 14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4年 6月 14日起由原来的 58.18元/股调整为 57.19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5)。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1月 17日,可转债的转
股价于 2025年 1月 17日起由原来的 57.19元/股调整为 56.90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09)。
因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事宜,注销股份 1,147,400股,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5年 3月 7日起由原来的 56.90
元/股调整为 56.91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 6月 20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5年 6月 20日起由原来的 56.91元/股调整为 55.93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5)。
因公司实施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15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6年 6月 15日起由原来的 55.93元/股调整为 54.95元/股。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63)。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较高者。
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
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
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6年 2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洽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起的六个月内(即 2026年 2月 26日至 2026年 8月 25日期间),如再次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8月 26日重新起算。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洽洽转债”本次触发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期间自 2026年 8月 26日起算,截至 2026 年 9月 8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洽洽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46.71 元/股)的情形,预计将触发“洽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洽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b1550973-e4c7-4dbe-b4ed-03b12eea85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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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8 16:3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洽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9日
2、“洽洽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5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洽洽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0月 14 日
4、“洽洽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0月 15 日
5、“洽洽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0月 19 日
6、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洽转债”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洽洽转债”将被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洽洽转债”将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8、在“洽洽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10 月 15日至2026 年 10月 19 日),“洽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
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洽洽转债”转换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54.95 元/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0月 20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期限为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4月 26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19 日)止。
二、“洽洽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洽洽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5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洽洽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洽洽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 年 10 月 14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
称为“Z洽转债”。“洽洽转债”将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10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洽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洽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54.95
元/股。
四、“洽洽转债”兑付及摘牌
“洽洽转债”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洽洽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洽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或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0551-62227008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ba017b7-3198-4683-afd4-13582cbbaa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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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3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即将到期及停止交易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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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洽洽转债”到期日和兑付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9日
2、“洽洽转债”到期兑付价格:115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3、“洽洽转债”最后交易日:2026 年 10月 14 日
4、“洽洽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 年 10月 15 日
5、“洽洽转债”最后转股日:2026 年 10月 19 日
6、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洽转债”
7、根据安排,截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洽洽转债”将被到期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洽洽转债”将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8、在“洽洽转债”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 年 10 月 15日至2026 年 10月 19 日),“洽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
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洽洽转债”转换为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54.95 元/股。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 年 10月 20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期限为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4月 26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0 月19 日)止。
二、“洽洽转债”到期赎回及兑付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利息
)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洽洽转债”到期合计兑付 115 元人民币/张(含税及最后一期利息)。
三、“洽洽转债”停止交易相关事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上市公司在可转债转股期结束的 20 个交易
日前应当至少发布 3 次提示性公告,提醒投资者可转债将在转股期结束前的 3个交易日停止交易或者转让的事项。
“洽洽转债”到期日为 2026 年 10 月 19 日,根据规定,最后一个交易日为2026 年 10 月 14 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
称为“Z洽转债”。“洽洽转债”将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开始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 2026年 10 月 15 日
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洽洽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洽洽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目前转股价格为 54.95
元/股。
四、“洽洽转债”兑付及摘牌
“洽洽转债”将于 2026 年 10 月 19 日到期,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信息披露媒
体发布可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相关公告,完成“洽洽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工作。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洽洽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10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或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0551-62227008 进行咨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1a15b884-1e4c-4768-b9d6-a967b3966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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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8:0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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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1027487e-4c39-4149-9ebb-bb5b4a6b0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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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00:0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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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由于 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8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
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设定的第二个行权期以及预留授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2
3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94.20 万份股票期权、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30 万份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55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 15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
定。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26 名调整为 23 名,首次授予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50.60万份调整至 125.60 万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7名,预留授予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0 万份调整至 30 万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1/ac1a3bcd-631a-4bec-bf85-f38b78b75d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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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3│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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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7061e70-2241-4ed6-896b-bd6140d8fa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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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3│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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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2e7e17d-82d7-4c12-bfc8-c86a655b99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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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3│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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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洽洽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
会议(包括现场、通讯等方式参加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表决通过。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
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
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
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董事会定于 2026 年 9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9月 16 日(星期三)上午 10: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通讯方式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6 年 9月 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洽洽转债”(债券代
码:128135)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前述本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
托人不必为本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
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一,下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
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由负责人出席的,持负责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
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
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
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
本次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4、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须填写《债
券持有人会议参会登记表》(样式参见附件二),与前述登记文件一并送至公司证券部,以便登记确认。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0 日上午 9时~11 时,下午 1时~4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债券持有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或通讯方式进行投票。债券持有人选择以通讯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应自债权登记日次
日 2026 年 9月 10 日起至2026 年 9月 14 日下午 16:30 前将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三)通过邮寄、现场递交或以扫描件形式通过
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公司证券部或公司指定邮箱 duj4@qiaqiafood.com。
2、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
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3、每一张未偿还的“洽洽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表决通
过。
5、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
日期起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
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6、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ba9354b-c0d1-4548-a8a2-59ee17037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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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2│洽洽食品(0025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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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c4ea3c7-06ac-4585-9320-810be9784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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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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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9d0f3219-60ec-4443-a71e-39b72331c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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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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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f5394a30-0540-4176-8202-6d6b31797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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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2│洽洽食品(002557):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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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44c320d7-017b-4338-a263-c35ca125c5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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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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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1163300b-e2f9-40e3-8ee6-8f023b69c0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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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1│洽洽食品(002557):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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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 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30.8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设定的第二个行
权期以及预留授予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23 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94
.20万份股票期权、7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计划行权的 3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55 万份。
上述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
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00cf1387-4dd4-4202-9cc2-5fede89376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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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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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9c57ef6-9cf9-4309-991b-66ab9b603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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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0│洽洽食品(002557):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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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88d8acd2-d36b-4273-b298-818c5f731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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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5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
│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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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d705b9b-5f06-4bba-bba4-7fa8680c4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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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17:49│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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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 年 8月 24 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9月 16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9 月 1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9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9 月 0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9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终止部分募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8月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9月 10 日上午 9时~11 时,下午 1时~4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525658a4-8b42-47cc-a872-be070d422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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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5:47│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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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9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 10月 13日召开 202
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同意公司实
施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
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7年 1月 30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份情况
1、2023年 1月 1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6.23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7%)公司股票以 27.11元/股通过
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月 31日披露的《关于第七期员
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2024年 1月 30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日披露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3、2025年 1月 30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月 27日披露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4、2026年 1月 30日,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31日披露的《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
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自成立至今未出售股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3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7%。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在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日
后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管理委员会在依法
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
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 2023年 1月 31日至
2027年 1月 3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
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等事项,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
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9dea699d-4017-44c7-bf07-44c8e9ce8c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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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5:47│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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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82e515ba-d53b-4f7d-9e3e-0e03fde152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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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7:3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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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
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自首次增持日2026
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首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8,316,632.00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59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2%,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29,995,620.92元,本次增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陈先保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2026年7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关于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其于2026年6月24日至2026
年7月23日期间共增持公司股份1,59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9,995,620.92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本次增持前,陈先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
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180,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首次公告披露之日前的 12 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的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成交金额 8,316,632.00 元)
。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6月 24 日(含)起 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
许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
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6年 7月 23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594,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 ,增持股份成交金额为29,995,620.92 元。本次增持计
划尚未实施完毕,陈先保先生后续将按照本次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08e4c23-ed46-4dcf-a45e-8ce647a71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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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43│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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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24,000 万元~26,500 万元 盈利:8,864.16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70.75%~198.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20,000 万元~22,500 万元 盈利:4,309 万元
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4.15%~422.1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盈利:0.4753 元/股~0.5248 元/股 盈利:0.174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 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由于 2026 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增加以及葵花籽原料采购成本有所下降,使得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5c1e7c4-1750-467e-a3da-c147dabe6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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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5:4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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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 5月 18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5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1041060000749400
合肥分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0509f6b-0ce9-483e-bc58-6bfa48eec8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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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2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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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24e55bf-ecd9-480c-a528-510750af1a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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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3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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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4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增持金额为 8,316,632.00 元。
2、自首次增持日 2026 年 6 月 24 日起的 6 个月内,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拟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首次增持股份金额 8,316,632.00 元)。
2026 年 6月 24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其于 6月 24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46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增持金额为 8,316,632.00 元,并提出后续增持计划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先生。本次增持前,陈先保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
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十期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共 3,180,6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
。
2、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未披露增持计划。
3、本次公告前 6个月,本次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同,为了更好地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的发展拟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其中,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先保
先生已于 2026 年 6月 24 日增持公司股份46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成交金额为人民币8,316,632.00元。
3、本次计划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
划。
4、本次拟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24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六个月。
8、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
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以及窗口期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
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计划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本次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0f151ce-bb86-4f8d-8ad2-cfe4d77ac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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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5:53│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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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维持“洽洽转债”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a991f1ff-7759-4247-bebd-b4e45829a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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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7:2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洽洽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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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暂停转股时间: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6月12日
恢复转股时间:自 2026 年 6月 15 日起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期限为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洽洽转债”自 2021 年 4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
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因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
自 2026 年 6月 2 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2 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
债;债券代码:128135)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5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洽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61)。
根据相关规定,“洽洽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月 15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3bfe9c8-f662-4ce2-996c-41d65dc5c1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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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7│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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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刊登之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9,382,517.00 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此次利润
分配。公司根据“按照分配比例保持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9,382,517.00 股后
的496,472,73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496,472,739.00 股*1.00 元/股=496,472,739.0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股 9.814521 元 =496,472,739.00 元 ÷ 505,855,256.00 股 *10 股 ,
即每 股0.9814521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14521 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9,382,5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
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正处于转股期,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因公司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 52 股,由 505,855,204 股增加至505,855,256 股。鉴于公司
将实施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为保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期间总股本不发生变化,“洽洽转债”在 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6 年 6月
12 日期间暂停转股。因此,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505,855,256.00 股(含已回购股份 9,382,517.00 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是一致的。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382,517.00 股后的 496,472,739.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93 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366 万和投资有限公司
3 08*****779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4 08*****745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2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前“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为 55.93 元/股,调整后“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为 54.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6月 1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2、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 =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
分配比例,即496,472,739.00 股*1.00 元/股=496,472,739.0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 股 9.814521元=496,472,739.00 元÷505,855,256.00 股*10 股,即每股
0.9814521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981452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咨询联系人:陈俊
咨询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电话:0551-62586500-704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a067a8b-9649-4b50-b339-bd229860a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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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9:06│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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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调整前“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 55.93 元/股
本次调整后“洽洽转债”转股价格:人民币 54.95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6月 15 日
暂停转股开始日期:2026 年 6月 2日
恢复转股开始日期:2026 年 6月 15 日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3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
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可转债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洽
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
一、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1、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依据
根据《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
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
2026 年 5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 9,382,51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历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洽洽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60.83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除
权除息日为 2021 年 6月 11 日,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起由原来的 60.83 元/股调整为 60.03元/股。具体内
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5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月 22 日,可转债的转股
价于 2022 年 6月 22 日起由原来的 60.03 元/股调整为 59.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因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月 20 日,可转债的
转股价于 2023 年 6月 20 日起由原来的 59.18 元/股调整为 58.1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6月 14 日,可转债的
转股价于 2024 年 6月 14 日起由原来的 58.18 元/股调整为 57.1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1月 17 日,可转债
的转股价于 2025 年 1月 17 日起由原来的 57.19 元/股调整为 56.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因公司办理完成了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事宜,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5 年 3月 7日起由原来的 56.90 元/股调整为 56.91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
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月 20 日,可转债的转股价于 2025 年 6月 20 日起由原来的 56.91 元/股调整为 55.93 元/股。具
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本次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结果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55.93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9814521元/股(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七位)
,P1 为调整后转股价。根据上述公式,P1=P0-D=55.93 元/股-0.9814521 元/股≈54.95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
五入)。
“洽洽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开始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787077e5-5085-4fed-95ae-9196b7c6bf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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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洽洽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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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4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19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2日至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恢复转股时间: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7 号”文核准,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开发行了 1,3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3.40 亿元,期限为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6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13.40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洽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洽洽转债”自2021 年 4月 26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
前处于转股期。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 2
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相关规定,自 2026 年 6月 2 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洽
洽转债;债券代码:128135)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二、其他说明
在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72a0fdf-55ee-49ee-aaa6-29d3ce9e7c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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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6:5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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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 5月 18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的
闲置募集资金(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可转债融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内进行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2026
年 5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要,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6740180808882658
合肥稻香楼支行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b9d3391-c2ce-497a-8c0f-be6763bdc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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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2│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选举第七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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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日前,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张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婷婷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01973717-3320-417d-a290-99d49c2ee6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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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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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4 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并于 2026 年 5月 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
,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陈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组建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内设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为陈先保先生、王熹徽先生、陈奇女士,陈先保先生为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为陈仁宝先生、张大
林先生、郭翔先生,陈仁宝先生为主任委员(陈仁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提名委员会委员为王熹徽先生、张大林先生、陈奇女士
,王熹徽先生为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陈仁宝先生、张大林先生、陈奇女士,陈仁宝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陈先保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陈先保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是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阶段、治理结构现状及业务管理需要作出
的安排,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性要求,在资产、业务、财务、机构及人员方面保持独立,
通过独立董事监督、内控管理及规范关联交易等措施,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
(四)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陈奇女士、陈俊先生、徐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胡晓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中聘任财务总监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陈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任职条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5、办公邮箱:chenj@qiaqiafood.com
(六)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君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4、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5、办公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七)会议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俊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6c667874-9d60-416e-b668-7e550c48e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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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洽洽食品(002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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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adce4db-4f1c-4f36-a8a0-cee5080aa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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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19│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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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6eaf6a9-f406-422a-9349-c875b5a187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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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9│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取消2025年年度股东会部分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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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汪农生先生由于目前个人安排等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与汪农生先生沟通,公司不再将汪农生
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并取消股东会议案中《选举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子议案。
2026 年 5月 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举陈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将此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42.5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具备提名独
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陈仁宝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事项提
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因此,本次取消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汪农生先
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该议案下增加子议案《选举陈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除上述调整外,20
25 年年度股东会其他事项不变。现对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5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
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申请 2026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11.01 选举陈先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2 选举陈奇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3 选举郭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
(3)人
12.01 选举陈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张大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王熹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议案披露情况:议案 12之子议案 12.01《选举陈仁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提交的临时提案,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 2026 年 4月 2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4、本次会议提案 11、提案 12 需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应选出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
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
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或邮件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2 日上午 9时~11 时,下午 1时~4时。(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杜君女士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 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duj4@qiaqiafood.com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d835492c-0fbe-4997-a0b3-47db0b56cb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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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07│洽洽食品(002557):洽洽食品关于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变更及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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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汪农生先生由于目前个人安排等原因,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与汪农生先生沟通,公司不再将汪农生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并取消股东会议案
中《选举汪农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子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增加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推举陈仁宝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议将
此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截至该函出具日,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为 42.5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提出股东会临时提案的
资格,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提案程序符合规定。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陈仁宝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将此事项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仁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e2d09c34-06f0-4975-84d9-0d94971756c2.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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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洽洽食品: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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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5/1225496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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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洽洽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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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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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洽洽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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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0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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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洽洽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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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7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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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洽洽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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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4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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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洽洽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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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800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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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洽洽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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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47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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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洽洽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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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5/1221507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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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洽洽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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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50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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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洽洽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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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978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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