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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53(南方轴承)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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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553 南方精工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6 18:39 │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6 18:35 │南方精工(002553):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8 18:01 │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8 18:01 │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半年报更新稿) │ ├─────────┼──────────────────────────────────────────────┤ │2025-08-28 22:07 │南方精工(00255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2:06 │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 │ │ │公告 │ ├─────────┼──────────────────────────────────────────────┤ │2025-08-28 22:06 │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 │2025-08-28 22:06 │南方精工(00255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8 22:04 │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 │2025-08-28 22:03 │南方精工(00255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9-16 18:39│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4:00(2)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 9月 16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6日上午 9:15至 2025年 9月 16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开发区龙翔路 9号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号楼三楼 301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根据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伟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 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20人,代表股份 133,87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4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29,87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31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17人,代表股份 4,00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8人,代表股份 4,27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7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7人,代表股份 4,009,2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21%。 7、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次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史建伟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 律师(南京)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3,4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5%;反对 23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37%;弃权 1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681%;反对 23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58%;弃权 19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496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李文君、孔莹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了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 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c438a6d6-d618-4a07-b014-e4edf35c57ee.PDF ─────────┬──────────────────────────────────────────────── 2025-09-16 18:35│南方精工(002553):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关于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并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本次股东会召开有关的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发表法律意 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董事会在指定媒体及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上 述公告中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予以明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上述行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 14:00 在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1 号楼三楼 301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完成了全部会议议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内容与上述会议通知一致。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和召开程序 合法。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29,87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31 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 供的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1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09,20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1521%。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9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3,879,20 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4710%,其中中小投资者(或委托代理人)9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4,279,207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2297%。 经核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公司截止至 2025年 9 月 10 日 15:00 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东、现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以及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的股东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会议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审议表决的议案为: 1.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对于《会议通知》中的议案按照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并按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 决,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 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二)本次股东会的主持人在现场会议表决前宣布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本次股东会 会议现场由 2名股东代表和1名监事参加了表决投票的清点,并由清点人代表当场公布现场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会投票结束后,计票人、监票人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33,4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25%;反对 23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37%;弃权1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7%。 其中,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4,279,207 股,同意 3,8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681%;反对 232,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58%;弃权 1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62%。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没有对股东会通知未列明的 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 案已获得《公司章程》要求的表决权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次股东会完成了会议议 程,没有股东提出新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a2dbc9dd-3519-41e8-ab28-77629bf02220.PDF ─────────┬──────────────────────────────────────────────── 2025-09-08 18:01│南方精工(002553):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南 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5号),并于 2025年 8月 19日披露了《江苏南方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鉴于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披露了 2025年半年度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等相关要求,公司会同 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并披露了《江苏南方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 年半 年报更新 稿)》,具体 内容详见同日 公司 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d1eb4674-5ee4-45a8-b4f2-4eca51f0b668.PDF ─────────┬──────────────────────────────────────────────── 2025-09-08 18:01│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半年报更新稿) ─────────┴──────────────────────────────────────────────── 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2025年半年报更新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72f95144-5efc-4ea5-8d57-91b7f4faa816.PDF ─────────┬──────────────────────────────────────────────── 2025-08-28 22:07│南方精工(00255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下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鹏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不再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总额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3.1 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公式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每股发行价格(计算得出的数字向下取整,即小数点后位数忽略不计)。 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753.03万元(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以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则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 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8,753.0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精密制动、传动零部件产线建设项目 19,202.17 11,859.82 2 精密工业轴承产线建设项目 17,407.25 6,893.21 合计 36,609.42 18,753.03 注 1:表内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情况。 注 2:根据“上市公司存在财务性投资比例较高情形的,须相应调减本次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 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609.42万元基础上,扣减截至2025年 6月 30日公司财务性投资(30,919.86 万元)在合并报表的归母净 资产金额(132,659.71万元)占比超过 10%的部分,即 17,653.89万元。此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华一新材已认缴未实缴的 2 02.50万元认定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未来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亦从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中进行扣减。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合计扣减金额为 17,856.39 万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人民币 36,609.42万元下调至 不超过人民币 18,753.03 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确定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具体投入金额等;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对《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进行同步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和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ab0c55e-7ea6-4bbf-8afc-4136c405130b.PDF ─────────┬──────────────────────────────────────────────── 2025-08-28 22:06│南方精工(002553):南方精工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 江苏南方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方案调整及相关文件的 修订在股东大会授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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