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9 *ST海源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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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44 │*ST海源(0025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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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44 │*ST海源(0025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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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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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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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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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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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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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华金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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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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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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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44│*ST海源(0025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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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
3、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 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甘胜泉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5,887,425股,占本次会议
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9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7,175,100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981%。
公司股东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洪林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
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会议并进行见证。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
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712,325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09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 8,526,525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663%反对票: 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7446%弃权票: 33,90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同意票: 8,526,525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反对票: 152,000股
1.7446%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弃权票: 33,900股
0.3891%
会议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股东新余金紫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份37,175,000股,在本次会议进行
回避。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罗小平律师、况阳春律师见证并出具《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e721e236-f0ff-493a-a72c-475bd38a2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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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9:44│*ST海源(00252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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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轩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罗小平
、况阳春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及事实
进行了审查和验证。
在进行审查验证过程中,本所假设:
1、上述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真实,所有作为正本提供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2、上述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宜都真实、准确、完整;
3、上述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交给本所的文件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真实、准确、完整。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等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 2025年 8月 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
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现场会议地点、网络投票时
间、会议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以及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予以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 14:00在江西省新余市赛维大道 1950号新余电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
甘胜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就《会议通知》所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与《会议通
知》一致,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股东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或股东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相
关信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18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5,887,4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490%。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列
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特别决议事
项。
根据统计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8,526,5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97.8663%;反对 152,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1.7446%;弃权 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
权股数总数的 0.389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8,526,5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97.8663%;反对 152,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1.7446%;弃权 33,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有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0.3891%。
本议案已获得股东大会审议有效通过。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292119c-60a9-4e15-82da-c29730bca2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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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ST海源(00252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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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1日以电子邮件、电
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 年 9月 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甘胜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7人,
实到董事 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浩先生、唐茂辉先生、王辉
先生、李杨女士、潘振海先生、张奇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刘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唐茂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提名李杨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提名潘振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提名张奇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通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学记先生、华金秋先生、王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议案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张学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华金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
会议事规则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与修订。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84987989-3e84-4b43-b599-6ef6867daf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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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ST海源(002529):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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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年 9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1、提名刘浩先生、唐茂辉先生、王辉先生、李杨女士、潘振海先生、张奇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提名张学记先生、华金秋先生、王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审议通过,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拟聘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
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对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3c8bfc0-5af3-4ad0-b78b-181d8cf31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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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ST海源(002529):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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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江西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
会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同
意提名程小玲女士、张锐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f56385eb-f100-4460-8f94-d7a925dc5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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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张学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d9855003-123e-4c02-b1e4-0dfb69de0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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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ST海源(0025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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