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20 日发精机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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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59 │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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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59 │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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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2 │日发精机(00252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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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 │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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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 │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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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 │日发精机(0025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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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日发精机(002520):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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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日发精机(002520):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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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日发精机(00252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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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 │日发精机(002520):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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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59│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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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3881b18-1762-4018-b7d3-9387e02ad4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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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59│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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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浙江省新昌
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
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贵公司已向本所承诺:贵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签字
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
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法律
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贵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贵公
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贵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分别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
议登记办法、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已在上述股东会通知中对网络投票的投票
代码、投票议案号、投票方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会议召开与通知事项的相符性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贵公司本次股东会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实际时间和方式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据此,在计算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应当扣减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即贵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38,128,171股。
经本所律师核查,贵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合计 334名,代表股份数 221,418,74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997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名,代表股份数 214,246,5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25
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325名,代表股份数 7,17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17%。上述参加会议的股东中,中小股
东及委托投票代理人(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
)共 332名,代表股份数 10,199,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18%。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贵公司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外,贵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列席
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资格为合法、
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董事会的公告,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本次
股东会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网络投票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的规定进行表决并通
过网络投票系统获得了网络投票结果。
2、贵公司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本次股东会表决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221,158,643股同意,223,600股反对,36,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939,045股同意,223,600股反对,36,5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4498%。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220,828,843股同意,543,900股反对,46,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609,245股同意,543,900股反对,46,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4.2162%。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221,134,343股同意,228,600股反对,55,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914,745股同意,228,600股反对,55,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2115%。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220,826,843股同意,545,900股反对,46,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607,245股同意,545,900股反对,46,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4.1966%。(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221,144,543股同意,226,200股反对,4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924,945股同意,226,200股反对,4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7.3115%。(6)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221,038,043股同意,338,900股反对,41,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818,445股同意,338,900股反对,41,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2673%。(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9,812,545股同意,331,900股反对,54,700股弃权,211,219,598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6.2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812,545股同意,331,900股反对,54,7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6.2095%。(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221,000,243股同意,338,700股反对,79,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780,645股同意,338,700股反对,79,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8967%。(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表决情况:177,216,243股同意
,399,700股反对,62,800股弃权,43,740,00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736,645股同意,399,700股反对,62,8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4653%。(10)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177,227,043股同意,3
99,400股反对,52,300股弃权,43,740,00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747,445股同意,399,400股反对,52,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5712%。(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220,975,343股同意,393,100股反对,50,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9,755,745股同意,393,100股反对,50,3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5.6526%。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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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52│日发精机(002520):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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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
加由浙江证监局指导、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承办的“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周三)15:00-17:0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吴捷先生、董
事会秘书祁兵先生、财务总监庄爱华先生、独立董事潘自强先生(具体参会人员以实际出席为准)将在线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公司
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参加。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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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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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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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6│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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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发精机(00252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0f5bba9-34d0-4759-bf9f-b124a12e2b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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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4│日发精机(00252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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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发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00 2025 年年度报告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为控股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8.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9.00 关于确认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的议案
10.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
案
11.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
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9:00-11:00,14:00-16: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下午 16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
3、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1)联系人:祁兵、陈甜甜
(2)电话:0575-86337958、传真:0575-86337881
(3)地址及邮编: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日发数字科技园 312500
4、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5、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公司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e945b7-9ab1-49e9-9c2e-1b857eb617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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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13│日发精机(002520):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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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日发精
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 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
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
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
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2025年7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真查阅了天健会所有关资格
证照、相关信息,认可天健会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天健会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
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天健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对后续的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健会
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3、针对天健会所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天健会所审计团队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并协商确定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年度审计期间,本委员会听取天健会所关于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
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其高质高效完成审计相关工作。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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