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3 蓝丰生化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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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40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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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52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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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 │蓝丰生化(002513):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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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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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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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 │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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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 │蓝丰生化(0025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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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 │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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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7 │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 │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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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5 │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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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7:40│蓝丰生化(0025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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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20a5f449-6c20-4b82-b01b-88cbf3a53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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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52│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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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月28 日、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
二、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了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换发的《营业
执照》,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如下:
名称: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7099187N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号
法定代表人:李质磊
注册资本:35556.3978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0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进口商品:本公司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农膜销售。农药、化工产品生产技术
转让。氧气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杀虫剂原药及剂型、杀菌剂原药及剂型、除草剂原药及剂型、化工产品(其中危险化学品按安
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经营)生产、销售、出口。医药产业资产管理(金融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生产;产业用
纺织制成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596c390-6152-4481-9f0f-30daeb1a1f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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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蓝丰生化(002513):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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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85219b08-3a21-4885-b5ac-9ea3d8968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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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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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2852bc1c-a9e0-4b93-b3b2-75f97710cd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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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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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0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本次会议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前述议案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 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 年 10 月 25 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 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
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7日上午 9:00 至下午 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 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优
电 话:0550-3012192
传 真:0550-3012192
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
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 2号蓝丰生化证券部
邮 编:22140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
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380c7c56-e653-4e44-a7b7-c521e9e0df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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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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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37edd46-f2ae-4793-bae0-d465a973cc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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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蓝丰生化(00251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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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旭合科技”)经营发展需要,引入投资者滁州鑫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
其中 2,727.27 万计入注册资本,12,272.73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旭合科技的注册资本由 51,782 万元增加至54,5
09.2727 万元,公司持有旭合科技股权比例将由 49.2449%降至 46.7810%,由于本次增资不涉及旭合科技管理层调整,因此不会导致
公司失去对旭合科技的控制权,其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联董事郑旭先生、李质磊先生、崔海峰先生、路忠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尚需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周一)下午 14:50,以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 2025 年 10 月 25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e05e1a49-32e8-4f59-ac84-0f9bb9f25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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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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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召开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
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袁坚先生担任本次会
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规定。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认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提
升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郑旭、李质磊、路忠林、崔海峰在审议本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袁坚、刘兴翀、汤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c4c490b0-fb1e-4765-b3fe-6f073b7d58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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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7│蓝丰生化(002513):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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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9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 2025 年 3月 19 日至 2025 年 9月 19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取得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及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3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共有 19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其他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 19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
司核查,该等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
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
触内幕信息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主体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baf68c0c-fea5-4eac-a1e1-bd1e5f7b1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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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5│蓝丰生化(0025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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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以下称“本所”)接受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出席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
和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出席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9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0月 15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公司已于 2025年 9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前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等有关事宜。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5日下
午 14:50在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业路 1号旭合科技办公楼 202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网
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5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5日上午 9:15至下
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08人,代表股份
数 108,648,8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556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股份数 74,387,432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0.92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02 人,代表股份数34,261,4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358%。以上股东均为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5年 10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二)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部分人员
以视频方式接入。
经本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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