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512 达华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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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1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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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 │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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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 │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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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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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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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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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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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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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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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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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21│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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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4b6d7a21-4ee7-4c2e-9835-92368e9b1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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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达华智能(00251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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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州台江区望龙二路 1号国际金融中心(IFC)37层www.allbrightlaw.com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
所林宁律师、丁明建律师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
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5)、《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通知》”)以及本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并参与了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予以审核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据此,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
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8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8月 30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召开地点、审议事项和投票方式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
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 G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曾忠诚先生主持,完成了
《股东大会通知》所载全部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9:15—2025 年 9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故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的总体情况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统计资料及相关验证文件,并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统计结果,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2,191,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额的 28.062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4,310,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27.3539%。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平台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7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8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 0.7084%。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及其身份信息,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外,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律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符合《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且
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议案或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者不予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
以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0,198,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7%;反对 1,644,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8%;弃权 3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139%;反对 1,6
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79%;弃权 3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81968474-a7a6-49eb-8e5e-5a7291150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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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9:19│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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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4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6 日上午 9:15—2025 年 9月 16 日下午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 G 区 17 号楼。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忠诚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8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12,191,795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额的 28.0623%。
2、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4,310,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27.3539%。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7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8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
的 0.7084%。
4、本次会议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现场表决投票,由股东代表、监事共同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情况,以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投票统计结果为准。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0,198,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17%;反对 1,644,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68%;弃权 3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5%。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8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7139%;反对 1,6
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679%;弃权 34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8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会议备查文件
1、《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735442c4-4a2e-4d76-b817-d50b1c7320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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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达华智能(00251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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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
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曾忠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事项,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在 2025 年 8 月 30 日的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 2025 年 8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相关资产组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减值
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8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流
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锐显”)及其子公司东莞市金锐显数
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锐显”)对深圳市金锐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主要用
于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森供应链”)为深圳金锐显东莞分公司提供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
项须在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本次额度担保有效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
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在 2025 年 8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四、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9月 16 日下午 14:30 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 号福州软件园 G区 17 号楼会议室召开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 2025 年 8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76bac9ea-1614-48bf-8c44-37f4fb56c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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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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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9e8f602d-d96c-4508-9e4c-ef90b3c478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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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达华智能(00251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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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智能(00251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a5f0f006-a1a1-4c44-972b-bc7e23a181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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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达华智能(00251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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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情况的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
值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对部分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
2、公司对本次计提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全体成员同意该议案。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核销资产事项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151.70 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134.58 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
准备的资产范围及计提的金额如下表:(如无特别说明,单位均为万元):
单位:万元
减值准备 本期发生额 占 2024 年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的比例
一、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存货减值损失 -130.13 -5.38%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4.45 -0.18%
二、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38.34 5.72%
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 -2.76 -0.11%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372.45 15.41%
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85.17 3.52%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 年 6月 30 日。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151.70 万元、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34.58 万元,将减少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268.20 万元,相应减少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68.20 万元。
四、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
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
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算,
2025年半年度拟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 130.13 万元。
2、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减值相关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按照预计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经测算,2025 年半年度拟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45 万元。
3、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应收款项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
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公司基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为组合的应
收款项,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 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
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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