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8 汉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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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 │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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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公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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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 │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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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16 │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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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4 │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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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4 │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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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5:58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参加2025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活│
│ │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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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6 │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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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汉缆股份(00249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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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46 │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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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5:32│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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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已获 2025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
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分派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距离股东大会
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分配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26,79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4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3,071,84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
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 月 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0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5月27日至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628号
3、咨询联系人:王正庄 王彩琳
4、咨询电话:0532-88817759
5、传真电话:0532-8881746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d36ae68b-4369-4e80-8905-6480317e0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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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汉缆股份(002498):关于公司及控股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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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现金管理不涉及关联投资的情形,不涉
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被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高风险投资。
4、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4)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
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坚持规范运作,有效防范风险。
(2)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严格筛选发行产品,选择低风险类产品。
(3)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已履
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affc6cf-8d49-4a54-a0ae-84470b16e7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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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20│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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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6月 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已于 2025年 6月 2日以书面、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大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
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现场会议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93485a3b-6c58-4e09-8a8c-d96e01568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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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18:16│汉缆股份(002498):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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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 年 6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6 月 2 日以书
面、传真加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张大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相关决议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
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5/40f35963-c33b-4750-a843-e8abfce27d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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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4│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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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等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
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
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姓名。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于 2025年 5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点 30分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号公司 4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具有担任公司董事的合法资格;公司董
事会不存在不能履行职权的情形。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417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238,959,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为 67.3008%。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31,995,35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99.6890%;反对 5,213,15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328%;弃权1,751,0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31,846,25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反对 5,237,15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9%;弃权1,876,1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32,052,45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15%;反对 5,122,85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8%;弃权1,784,2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231,969,71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78%;反对 5,195,95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21%;弃权1,793,8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31,040,13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3%;反对 6,693,56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0%;弃权1,225,86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4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银泰中心 C 座 11、12 层
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表决情况:同意 2,231,381,30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5%;反对 5,76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7%;弃权1,809,147 股,占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32,307,44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9%;反对 5,117,95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86%;弃权1,534,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31,759,43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84%;反对 5,369,660 股,占出席会议
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98%;弃权1,830,46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7547cb09-dae2-4fc5-a1f1-fabf60dafb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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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4│汉缆股份(002498):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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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2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 月 22 日9:15 至 2025年 5 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号公司 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17 人,代表股份 2,238,959,5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00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14,558,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6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14 人,代表股份 24,400,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6人,代表股份24,551,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5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4人,代表股份24,400,8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 《202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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