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8 汉缆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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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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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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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8 │汉缆股份(00249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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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1 │汉缆股份(0024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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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1 │汉缆股份(00249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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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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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 │汉缆股份(002498):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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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
│ │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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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 │汉缆股份(00249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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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09 │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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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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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9:15 至 2026 年 5月 2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公司 4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刚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9人,代表股份 2,250,360,9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214,410,1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62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46人,代表股份 35,95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8人,代表股份 35,952,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6人,代表股份 35,950,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2,249,183,3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7%;反对78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50%;弃权39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75,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247%;反对 787,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01%;弃权 390,1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853%。
议案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2,249,164,0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7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8%;弃权413,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5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710%;反对 783,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86%;弃权 413,5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504%。
议案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2,249,158,1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6%;反对88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92%;弃权3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获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50,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45%;反对 88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29%;弃权 32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926%。
议案 4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2,248,399,3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8%;反对 1,38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572,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991,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9%;反对 1,389,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9%;弃权 572,08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2%。
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249,12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2%;反对81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63%;弃权41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720,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719%;反对 816,4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710%;弃权 4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1571%。
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248,918,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59%;反对99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41%;弃权45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4,510,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867%;反对 991,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89%;弃权 45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2544%。
议案 7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248,363,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反对 1,520,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676%;弃权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3,955,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46%;反对 1,520,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04%;弃权 47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1%。
注:上述议案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4月 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详见2026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丁伟 王智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76cde98-35aa-4ee0-a913-fbc3efd19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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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18│汉缆股份(00249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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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
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
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
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师同意贵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并向公
众披露,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以及对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
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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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在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上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集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及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会议,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告知
了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经核查,本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 点 3
0 分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九水东路 628 号公司 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与前述通知披露的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二、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系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 2,049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为2,250,360,9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为 67.6435%。(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股份 2,214,410,11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6.562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46 人,代表股份 35,950,849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06%。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048人,代表股份35,952,94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807%。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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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经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249,183,3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 787,3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弃权390,1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3%。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75,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247%;反对 787,3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1%;弃权 390,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249,164,09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 783,2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413,5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4%。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56,0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10%;反对 783,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86%;弃权 413,5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0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49,158,1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 881,8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2%;弃权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50,1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545%;反对 881,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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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 2025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248,399,34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
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8%;反对 1,389,53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弃权572,08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991,3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39%;反对1,389,5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9%;弃权 572,087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1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49,128,4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2%;反对 816,4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3%;弃权416,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720,4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719%;反对 816,4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10%;弃权 416,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248,918,077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991,888 股,占出席会议的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1%;弃权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其中,中小投
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4,510,0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867%;反对 991,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89%;弃权 45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44%。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银泰中心 C座 11、12层电话: (+86 10) 8540 7666 邮编:100022 www.deheheng.com表决
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2,248,363,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
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2%;反对 1,520,941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6%;弃权476,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3,955,60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446%;反对1,520,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4%;弃权 47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4b71339-af44-4248-a328-4dfe4b8506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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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8│汉缆股份(00249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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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2026年 5月 13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
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
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
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ec167771-e884-4104-a4c7-4b4a266ab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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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1│汉缆股份(00249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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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00249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b4c01d2-ce19-4e74-8390-7a5a83552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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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7:11│汉缆股份(002498):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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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张立刚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15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通
过。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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