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5 佳隆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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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56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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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06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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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6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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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6 │佳隆股份(00249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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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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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22 │佳隆股份(0024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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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6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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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 │佳隆股份(0024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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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 │佳隆股份(002495):佳隆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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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41 │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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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6:56│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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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20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及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
回购价格上限由 2.20 元/股调整为 3.50 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7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股份回购比例达到总股本的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2%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 月 3 日、2025年 2 月 6 日、2025 年 3 月 4 日、2025 年 4 月 2 日、2025 年 5 月 7 日、2025 年
6月 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6,540,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
例为 2.84%,最高成交价为2.8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09,841.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
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7 月 4日至 2025 年 6 月 12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
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
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
权发生变化。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540,600 股。按照截至 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34,852,093 25.10% 261,392,693 27.94%
无限售条件股份 700,773,507 74.90% 674,232,907 72.06%
股份总数 935,625,600 100.00% 935,625,6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
押等相关权利。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7cb54875-24da-426e-8692-aa7bfdd33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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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7:06│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2%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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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20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及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达到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2.14%,最高成交价为 2.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2,241,62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2e17d702-6621-48e4-9bdc-2b18dea77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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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6│佳隆股份(002495):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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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本次价格上限将由 2.20 元/股调整为 3.50元/股。
2、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20 元/股。若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20 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2,727,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20 元/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5,454,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6%。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92%,最高成交价为1.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686,627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20 元/股调整为 3.50 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结合资本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
位。
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调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由 2.20 元/股调整为3.50 元/股。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如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b37b4d66-5c82-4478-b0bc-fdae2f333a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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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6:16│佳隆股份(00249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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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 年 6 月 4 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平涛先
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同时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回购价格上限由 2.20 元/股调整为 3.50 元/股。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5ba6ff12-8a74-4b24-86d9-71bcb09389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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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06│佳隆股份(00249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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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 2.20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及 2024 年 6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
25 年 5 月 31 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000,000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1.92%,最高成交价为1.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686,62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b4823374-270d-4363-86e7-75cc5c585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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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6:22│佳隆股份(0024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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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为 0.078460 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据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息价时
,每股现金红利按 0.0078460 元/股计算,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息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07846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
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08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341,004.8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
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5,625,6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8,000,000 股后的 917,625,6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08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72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
6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8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6 层
咨询联系人:赵淑昂
咨询电话:0663-2912816
传真电话:0663-2918011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f2abb83e-36ac-4c57-9ddb-8af028eea9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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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46│佳隆股份(002495):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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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告的 2024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公司《关于<公
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5,625,600 股扣减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8,000,000 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即以股本 917,625,6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734.10 万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6,832.44 万元转入以后年
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信息披露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补充披露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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