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90 山东墨龙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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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8 │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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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 │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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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 │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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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58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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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5:33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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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43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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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48 │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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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2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调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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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2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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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7:12 │山东墨龙(002490):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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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18│山东墨龙(00249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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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000 万元-1,300 万元 盈利:17,013.49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2.36%-94.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0 万元-300 万元 亏损:11,493.10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00.00%-102.6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25 元/股-0.0163 元/股 盈利:0.213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两家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影响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订单充足,产销量同比大幅增加,产能利用率提升,产品毛利率同比大幅增长;公司夯实基础管理,注重成
本管控,降本增效效果显著。上述因素综合导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经营业绩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2571a7f8-babe-485a-90d6-cb9a048e6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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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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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采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文圣街 99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两届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其中,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执旺先生、蔡忠杰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唐庆斌先生代为述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振全先生、董绍华先生、张秉纲先生分别进行
了年度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于会议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97,848,400 股,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426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236,92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57%。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代理人)424 人,代表股份 1,2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11%。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5,72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9.5446%。
2、通过网络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
11%。
其中:
(1)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出席情况:
A 股股东(代理人)425 人,代表股份 236,822,800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167%。
(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出席情况:
H 股股东(代理人)1 人,代表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议案。其中,第 1-9 项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第 10 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
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3、《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7、《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选举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10.01 补选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宋广杰先生当选。
10.02 补选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黄炳德先生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彭春桃、许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f9b54be3-1aac-41ec-80a2-09fdefaf2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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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9:04│山东墨龙(00249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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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
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等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
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发表意见的前提是假定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所有资料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名册、有关股东的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等)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或印章均为真实,授权委托书均获得合法及适当的授权,资料的副
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
神,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5 年 6 月
14 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
/)登载《年度股东大会通告》,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s://www.hkex.com.hk/)登载《年度股东大会补充
通告》。
经核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会议出席对象,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
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会议室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高贵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和《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426 人(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6,926,8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957%。其中: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25 人(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6,8
22,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27%;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0%。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孙源先生以
及本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前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H 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
核查,在该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H 股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
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四)《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五)《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六)《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七)《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10.1《补选宋广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2《补选黄炳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经本所律师核查,在上述议案中,第(一)至(九)项议案属于普通表决议案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该等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上述第(十)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第(十)项议
案中候选董事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的 1/2 以上票数,该等
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已单独计票。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其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
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dc9b347b-835f-4f2d-9846-4595f4fb9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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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7:58│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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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墨龙,证券代码:002490)连续两个
交易日(2025 年 6 月 24 日、2025 年 6 月 25 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63ae0f8f-6689-4476-ba60-13a3388ae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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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2 15:33│山东墨龙(00249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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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1、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山东墨龙,证券代码:002490)于 20
25 年 6 月 19 日、6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6 月 16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并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 年 6 月 17 日、6 月 1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并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交易风险较高。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25 年 6 月 19 日、2025 年 6 月 20 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
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交易风险较高。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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