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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71(中超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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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71 中超控股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7 18:12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12-17 18:11 │中超控股(00247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16 18:50 │中超控股(00247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超控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 │ │ │核问询函之回复 (豁免版) │ ├─────────┼──────────────────────────────────────────────┤ │2025-12-16 18:50 │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 │2025-12-16 18:50 │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 │2025-12-16 18:50 │中超控股(002471):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豁免版) │ ├─────────┼──────────────────────────────────────────────┤ │2025-12-16 18:47 │中超控股(002471):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5-12-16 18:46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 │ │提示性公告 │ ├─────────┼──────────────────────────────────────────────┤ │2025-12-16 18:46 │中超控股(002471):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 │2025-12-16 18:46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中超控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 └─────────┴──────────────────────────────────────────────┘ ─────────┬──────────────────────────────────────────────── 2025-12-17 18:12│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7db792c8-4935-4e3e-9e4a-eae2c695cd6f.PDF ─────────┬──────────────────────────────────────────────── 2025-12-17 18:11│中超控股(00247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超控股(00247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58eb532c-6af0-49eb-9f74-b2faa82e856d.PDF ─────────┬──────────────────────────────────────────────── 2025-12-16 18:50│中超控股(00247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超控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 │询函之回复 (豁免版) ─────────┴──────────────────────────────────────────────── 中超控股(002471):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超控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豁免 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a24cf125-fc40-4f89-8154-f163d14230f4.PDF ─────────┬──────────────────────────────────────────────── 2025-12-16 18:50│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92fc089c-a3a3-4c06-9863-4acc73b3af64.PDF ─────────┬──────────────────────────────────────────────── 2025-12-16 18:50│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中超控股(002471):国元证券关于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ed84cba7-75f3-48d7-81ca-a3684bcb9be7.PDF ─────────┬──────────────────────────────────────────────── 2025-12-16 18:50│中超控股(002471):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豁免版) ─────────┴──────────────────────────────────────────────── 中超控股(002471):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豁免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abd7fbd-b4f5-4a6e-b6fd-c5901248bc33.PDF ─────────┬──────────────────────────────────────────────── 2025-12-16 18:47│中超控股(002471):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中超控股(002471):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dcb9c5b1-a427-4ed6-8148-9408e7d79dc5.PDF ─────────┬──────────────────────────────────────────────── 2025-12-16 18:46│中超控股(002471):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 │性公告 ─────────┴────────────────────────────────────────────────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 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51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的问题进行逐项说 明和作出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同时,鉴于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1日披露了《2025 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 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26079097-3ad8-473b-b654-2a29d17c5ed4.PDF ─────────┬──────────────────────────────────────────────── 2025-12-16 18:46│中超控股(002471):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 中超控股(002471):中超控股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4afd6c6-d720-4fea-9f15-25d31af20f92.PDF ─────────┬──────────────────────────────────────────────── 2025-12-16 18:46│中超控股(002471):关于中超控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中超控股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61613bfb-f713-41f4-b583-7073a43620df.PDF ─────────┬──────────────────────────────────────────────── 2025-12-15 18:34│中超控股(00247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受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委托,指派王佳乐、余婷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而出具。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法律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程序 1、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2025年 11月 29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2)(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通知》”)。3、《本次股东 会通知》记载了本次股东会的信息如下:(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会议届次、召集人、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 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二)会议审议事项;(三)会议登记等事项;(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等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 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经查验,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按照《本次股东会通知》的要求于 2025 年 12 月 15日(星期一)下午 13:30 在江苏省宜兴市西郊 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由李变芬女士主持。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 30,下午 13:00 到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期间 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发出通知的时间、方式及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 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均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230,297,2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252%,其中,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 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3,717,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2%。其中,中 小股东 1,2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3,717,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22%。 经核查,参与本次会议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1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44,015,13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7.8275%。 3、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 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通知》列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 会议投票表决结束后,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有效表决结果,根据本次股东会推选的监票代表对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 及本所律师的核查,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须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0,886,7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180%;反对 2,19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2%;弃权 931,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818%。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0,58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950%;反对 2,19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27%;弃权 931,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22%。 该项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投票,并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相关议案在本次股东会上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和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3af5d743-3537-4092-8a38-907960165202.PDF ─────────┬──────────────────────────────────────────────── 2025-12-15 18:34│中超控股(00247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超控股(002471):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a50fb730-4324-4865-88cb-ac2c1a363641.PDF ─────────┬──────────────────────────────────────────────── 2025-12-14 15:33│中超控股(00247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年12月 11日、12月 12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达到 21.7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5c28ba0-76c5-4c74-88cf-e133098bd815.PDF ─────────┬──────────────────────────────────────────────── 2025-12-12 17:11│中超控股(002471):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6日披露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铖女士计划 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38% 。 今日,公司已收到陈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陈铖女士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序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比 号 名称 (元) 数(股) 例(%) 1 陈铖 集中竞价 2025年 11月 28日至 4.71 52,500 0.0038 2025年 12月 12日 合计 52,500 0.0038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陈铖 合计持有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15.25 0.01530.0038 15.750 0.011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75 0.0115 15.75 0.011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未违反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 情形。陈铖女士本次减持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会考虑适时增持公司股票。 三、备查文件 陈铖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eafd100-819e-47ba-a71c-807de312d770.PDF ─────────┬──────────────────────────────────────────────── 2025-12-10 00:00│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孙公司江苏精铸获得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的公告 ─────────┴──────────────────────────────────────────────── 中超控股(002471):关于孙公司江苏精铸获得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订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3eb7369-f001-4262-bdff-7d3d32f6b6f1.PDF ─────────┬──────────────────────────────────────────────── 2025-12-08 18:10│中超控股(002471):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本次担保对象长峰电缆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 5月 6日召开 2 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确保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意公司对子公司、孙公司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人民币 181,835.42万元(含原已审议但尚未到期的担保),公司在上述额度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每笔担保金 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担保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5年 4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为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明珠电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江苏长峰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峰电缆”)分别提供 授信服务,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并签订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 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被担保方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 被担保方本次使用的 额度(万元) 担保额度(万元) 1 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6,000.00 6,000.00 2 无锡市明珠电缆有限公司 4,800.00 4,800.00 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8,920.00 28,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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