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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66(天齐锂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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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66 天齐锂业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0 00:00 │天齐锂业(002466):关于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法律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 │2025-12-08 18:44 │天齐锂业(0024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 │ │订) │ └─────────┴──────────────────────────────────────────────┘ ─────────┬──────────────────────────────────────────────── 2025-12-20 00:00│天齐锂业(002466):关于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2018年7月24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泰利森第 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Talison Lithium Pty Ltd(以下简称“泰利森”)正式启动化学级锂精矿产能继续扩产的建设工作,建造一个独立的、专用的大型化学级锂 精矿生产设施和新的矿石破碎设施,同时为后续扩产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下简称“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 或“项目”)。项目选址位于西澳大利亚州格林布什,资金来源为泰利森自筹;该项目原计划于2020年第四季度竣工并开始试生产; 2020年12月22日文菲尔德董事会决定将泰利森第三期锂精矿扩产计划试运行时间推迟到2025年。 二、项目进展情况 2025年 12月 18日,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己经建设完成并正式投料试车。后续,项目将加紧进行调试和优化,争 取尽快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产品并完成项目产能爬坡。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泰利森锂精矿项目总建成产能达到 214万吨/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国内外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所需化学级锂精矿主要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之全资子公司泰利森所拥有的格 林布什锂辉石矿。泰利森第三期化学级锂精矿扩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将为公司国内外各锂化工产品生产基地提供持续且充足的原料保 障,有助于实现公司产能与资源的高效匹配,增强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效应,有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有色金属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受多种因素变化的影响,锂产品价格呈现波动性,当前以及预期的供求变动都可能影响锂产品的 当前及预期价格。锂精矿价格的波动可能为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 2、项目实施风险 在项目后续试车和达产的过程中,尚存在能否及时生产出符合标准的化学级锂精矿、爬坡方案是否能有效实施等不确定性,存在 项目后续进度可能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督促泰利森审慎进行项目管理,以降低实施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12c17d86-9ef3-4a86-867a-44876fce6c4f.PDF ─────────┬──────────────────────────────────────────────── 2025-12-08 18:44│天齐锂业(00246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决定于 2025年 12月 30日(星期二)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2月 3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 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 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 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公司 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 投票形式参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的 H股 相关的公告。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 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 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议案填报委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2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将于 2025年 12月 23日(星期二)至 2025年 12月 30日(星期二)(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 H股股份过户登记手续,H股股东如欲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应于 2025年 12月 22日(星期一)下午 16:30前,将相关股票连同全部股份过户文件一并送交本公司 H股股份过户登记 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 17楼 1712-1716号铺。(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 166号天齐锂业总部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融资工具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于 2025年 12月 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9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中,提案 1.00至提案 3.00须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电子邮件登记、现场登记(鼓励以电子邮件形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12月 2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不接受提前登记) 3、现场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红梁西一街 166号天齐锂业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证明文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5年 12月 25日下午17:00点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下方 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机构:天齐锂业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5183501 邮箱:ir@tianqilithium.com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A 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89f92e13-57c4-46ed-8fa3-a1c37985460a.PDF ─────────┬──────────────────────────────────────────────── 2025-12-08 18:44│天齐锂业(0024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 天齐锂业(002466):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5ffb95cd-4499-4bf6-962e-b002e24f5766.PDF ─────────┬──────────────────────────────────────────────── 2025-12-08 18:44│天齐锂业(002466):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提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 保障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工作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五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 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第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董事 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 应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九条 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条 对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应当保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时得到有关的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列 席公司涉及信息披露的重要会议,有关部门应当向董事会秘书及时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第十一条 公司有关部门对于 是否涉及信息披露事项有疑问时,应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或通过董事会秘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咨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负责人获悉重大信息时应当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董事 长应当立即督促董事会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应立即向公司董事 会进行汇报,提请公司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第十三条 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各有关部门在做出某项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 的意见,并随时报告进展情况,以便董事会秘书准确把握公司各方面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授权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的制度、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接 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董事,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文件资料,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 整性。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十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在公司网站或其他内部刊物上发布重大信息时,应从信息披露的角度事先征得董事会秘书的同意,遇有不适合发布的 信息时,董事会秘书有权制止。 第十七条 公司业务方面的媒体宣传与推介,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样稿,并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前,应当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在得到董事会秘书批准后,才能接 待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访问,董事会秘书应妥善安排采访或调研过程。 第十九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 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 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二十条 在不影响生产经营和泄露商业机密的前提下,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公司控股的子公司有义务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相 关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权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 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de855f43-b372-4be6-8baf-e86a45287871.PDF ─────────┬──────────────────────────────────────────────── 2025-12-08 18:44│天齐锂业(002466):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天齐锂业(002466):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2dcacf17-c87a-41d1-8ce7-4c76d549380f.PDF ─────────┬──────────────────────────────────────────────── 2025-12-08 18:44│天齐锂业(002466):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分子公司投资活动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 效率,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合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天齐锂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风险投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系对外投资,即指利用公司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知识产 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的各种形式投资活动。对外投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 公司独立出资兴办企业;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经济组织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合伙企业或合作开发项目; (三)控股、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 (四)购买或出售经营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知识产权等); 上述投资不包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处置行为等。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原则 (一) 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 (三) 必须坚持科学论证、审慎决策的原则; (四) 必须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和执行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是对外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方针、计划,拥有对外投资的最终决策权。董事会在股东会 授权范围内行使对外投资决策权。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董事会等的决 策提供建议。 第六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拟进行的对外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项目的可行性、 投资风险、投资回报等,向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等提出投资建议。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内签署对外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公司总经理 为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及后续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实施的人、财、物进行计划、组织、监控,并应及时向董事长、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或股东会汇报投资进展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等,以利于董事长、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或股东会及时对投资作出修订。 战略发展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任务执行和具体实施。 第八条 对外投资决策和执行具体流程 (一) 对外投资项目的提出。公司对外投资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副总裁/副总经理提出, 战略发展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文件依据,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财务和经济指标是否达 到投资回报要求,是否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竞争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向总经理报告; (二) 项目初审和立项。项目的初审者为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发起并主持董事长专业委员会会议,对投资项目建议进行讨论研 究;如需提交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按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三) 投资项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及股东会负责对在其决策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进行审议 。投资项目通过审核后由战略发展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四) 战略发展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保管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决议、合同、协议以及对外投资权益证书等,并建立详细的档 案记录,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并在项目结束之后移交行政部实施统一的档案管理。 第三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九条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一) 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和投资后公司占控股地位的公司参照上市公司分子公司标准实施管理; (二) 除上述(一)以外的参股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及其他非控股类的投资项目,由战略发展部统筹负责投资项目的后续日常管 理工作。根据不同投资项目的情况,会同其他职能部门联合管理; (三) 其他类别的投资项目,由公司授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后续日常管理工作; (四)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合作、合资公司,公司应对新建公司派出经营管理人员、董事、监事或股东代表,经法定程序选举后, 参与和影响新建公司的运营决策; (五) 对于对外投资组建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应派出董事及相应的经营管理人员,对控股公司的运营、决策起重要作用; (六) 上述第(四)(五)两条规定的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的人选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 度的相关规定确定; (七) 公司管理层应向董事会及时汇报投资进展情况和投资效益情况。当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投资效益时,应及时 提出对投资项目暂停或调整计划等建议,并按审批程序重新报请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第十条 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对对外投资进行处置 (一) 按照被投资公司的章程、合同或协议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二) 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三)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四) 被投资公司的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五) 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六) 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七) 由于被投公司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八) 公司管理层、董事或股东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对外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税务登 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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