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58 益生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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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56 │益生股份(002458):关于第二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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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0 │益生股份(00245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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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0 │益生股份(002458):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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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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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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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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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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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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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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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 │益生股份(002458):总裁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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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56│益生股份(002458):关于第二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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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1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专项贷款资金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
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5 日公
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
币12.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1.65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 月 4 日、2025 年 5 月 9 日及 2025 年
9 月 3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
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关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
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方案已实施
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0.05%。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2)。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了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2025-001、2025-013、202
5-016、2025-031、2025-040、2025-045、2025-048、2025-067、2025-081、2025-08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进
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次回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512,5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最高成交价为 10.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04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138,887,843.50 元(不含交易
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区间为 2024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股份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
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方式、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实施期限、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时表明了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 15,512,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40%。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
员工持股计划,如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公司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
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的股份过户之前,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
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552cba0-2859-429b-bc72-0fd01a8c0f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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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0│益生股份(00245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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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生股份”或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13,502,935股,发行价格为 10.2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59,999,995.7
0 元,扣除保荐机构部分承销及保荐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 18,337,999.93 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141,661,995.77 元
,2023 年 11月 24日划入公司账户。上述到位募集资金扣除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保荐及承销费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部分)、律
师费用、会计师费用、登记费用等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9,106,644.8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和信验字(2023)第 000049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按照规定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由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司分别与保荐机
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潍坊益生种禽有
限公司孵化场项目” 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截至2025 年 10月 25日,上
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 实际累计投入 利息收入扣除 待使用募集资 节余募集资金
号 投资总额(A) 金额(B) 手续费净额 金支付款项 余额
(C) (D) (E=A-B+C-D)
1 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 39,000.00 33,703.38 17.23 5,313.85 -
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
建设项目
2 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 7,110.00 5,278.93 6.09 83.16 1,754.00
3 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 15,000.00 3,841.90 16.07 1,442.29 9,731.88
司孵化场项目
合计 61,110.00 42,824.21 39.39 6,839.30 11,485.88
注 1: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注 2: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为预计金额,包括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尾款及质保金。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
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使用公司存量设备
,降低采购成本等,节省了费用。
其中,“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较多,一方面是公司调整了其他在建孵化项目,从而将部分通用孵化
设备提供给“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孵化场项目”使用,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另一方面得益于项目实施地点与公司现有孵化场相
邻的区位优势,实现了在部分基础设施上的共享,有效控制了项目的工程建设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双鸭山益生种猪科技有限公司祖代种猪场建设项目”、“钰农家禽养殖场项目”、“潍坊益生种禽有限公司
孵化场项目”已满足结项条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待使用募集资金支付款项
18,325.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
定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在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后,适时办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孙)公
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
意此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5d893e6-5ac2-4a5a-aba7-5fc3c321dd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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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10│益生股份(002458):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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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基本情况
因经营发展的需要,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北大荒宝泉岭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泉岭农牧”)之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三峡养殖”)拟向黑龙江省交投国际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投国际物贸集团”)申请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月授信,不计息,循环使用。
公司持有宝泉岭农牧25.55%股权,根据公司的出资比例并结合宝泉岭农牧和北三峡养殖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为北三峡养殖提供不
超过1,758.4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曹积生先生为宝泉岭农牧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此次为北三峡养殖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在审议上述议案时,曹积生先生作为关联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黑龙江北三峡养殖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5-17
3、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哈肇公路 465公里处路北
4、法定代表人:沈志勇
5、注册资本:62,000 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3001069153195J
7、经营范围:种鸡养殖;种蛋生产;种蛋孵化;种蛋批发零售;鸡雏生产、批发零售;肉鸡养殖;粮食收购及进出口活动;饲
料加工、批发零售及进出口活动;牲畜批发和进出口活动;畜禽饲养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21,555,091.70 883,673,321.64
负债总额 383,247,901.59 314,141,854.07
其中 银行贷款总额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08,748,117.02 229,466,518.23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0
净资产 638,307,190.11 569,531,467.57
项目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5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4,928,711.03 698,619,784.70
利润总额 -82,855,413.56 -68,775,722.54
净利润 -82,855,413.56 -68,775,722.54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北三峡养殖是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曹积生先生为宝泉岭农牧董事,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三峡养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经查询,北三峡养殖最新信用等级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股东及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三峡养殖为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宝泉岭农牧 25.55%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宝泉岭农牧的其他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北三峡养殖提供不超过1,758.4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有效期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宝泉岭农牧的其中三
位股东益生股份、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和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共同为北三峡养殖提供5,000.00万元担保,宝泉岭农牧和黑
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用在宝泉岭农牧的股权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10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北三峡养殖申请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为被担保对象北三峡养殖申请授信事项
提供担保的同时,已要求宝泉岭农牧的其中两家股东按照出资的情况提供相应担保,并要求宝泉岭农牧和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
资有限公司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分散了公司的责任风险,能够保障公司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
联董事曹积生先生应回避表决。
五、董事会意见
北三峡养殖为公司参股公司宝泉岭农牧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向交投国际物贸集团申请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流动资金,有利于其顺
利开展经营业务。在对北三峡养殖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董事会认为,公
司为北三峡养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风险可控。
宝泉岭农牧的其中两位主要股东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情况共同为北三峡养殖提供担保
,同时,宝泉岭农牧和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兴合投资有限公司分别用在宝泉岭农牧的股权为提供本次担保的股东进行反担保,本次担
保不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北三峡养殖向交投国际物贸集团申请授信事项提供不超过1,758.43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将
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6,487.09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
为12,913.5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8
,792.15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9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697a078-a6a1-4f1e-896c-c944c188a2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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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6:09│益生股份(0024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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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5 年 11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益生路 1 号,山东益生种畜禽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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