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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55(百川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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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55 百川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5:42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百川股份(0024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8 15:45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17:30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4-28 17:10 │百川股份(002455):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28 17:08 │百川股份(002455):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2026-04-28 17:08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 │2026-04-28 17:08 │百川股份(00245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2026-04-28 17:08 │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2026-05-22 15:42│百川股份(00245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6 年 5月 19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3957247X1 名称: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注册资本:72246.25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 年 07月 01 日 住所: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658192c-3e1d-4891-8869-4f331ae03a9e.PDF ─────────┬──────────────────────────────────────────────── 2026-05-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7 日,贵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2026年 4月 29日,贵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该次董事会决议和《关于召开 20 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会议通知中除载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召集人、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外,还提供了网 络投票方式,载明了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等内容。 经查,贵公司在本次股东会召开 20日前刊登了会议通知。 2、贵公司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下午14点30分在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 铁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与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贵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的时间和方式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 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等相关事项,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议题等与会议公告一致,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1、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本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3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86,432,77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63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表决结果显示,参加贵公司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577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5,051,4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17%。经合并统计, 通过现场参与表决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 590名,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121,484,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6.8153%。 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查验贵公司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证书及签到名册,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206,3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8%;反对 3,071,3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282%;弃权 20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 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100,2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44%;反对 3,174,0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127%;弃权 2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9%。 3.00《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059,4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08%;反对 3,264,2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870%;弃权 1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2%。其中,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1,763,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2670%;反对 3,264,2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9.2766%;弃权 1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564%。 4.00《关于企业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757,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20%;反对 3,564,4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9341%;弃权 16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9%。 5.00《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9,857,5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28%;反对 3,293,44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047%;弃权 1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6.00《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726,9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3%;反对 2,603,4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430%;弃权 1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其中,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2,430,6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1640%;反对 2,603,4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7.3987%;弃权 1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374%。 7.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850,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90%;反对 3,313,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7276%;弃权 3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4%。 8.00《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223,71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61%;反对 2,883,54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736%;弃权 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31,927,4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7339%;反对 2,883,544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947%;弃权 3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714%。 9.00《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7,217,23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76%;反对 3,885,3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982%;弃权 38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2%。 10.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610,9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48%;反对 2,544,0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0941%;弃权 3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1%。 11.00《关于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8,788,5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10%;反对 2,378,7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9581%;弃权 3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09%。 上述议案 8、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以上通过;议案 5涉及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其余议案均以普通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本所律师和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对本次股东会现场 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票合并统计,并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已载入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及决议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 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b4858fa-8159-4880-9d0a-06e438c931fd.PDF ─────────┬──────────────────────────────────────────────── 2026-05-20 00:00│百川股份(00245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铁江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90 人,代表股份 121,484,2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86,432,7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6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7 人,代表股份 35,051,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1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2 人,代表股份 35,187,9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36,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77 人,代表股份 35,051,4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17%。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会议。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 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4、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06,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018%;反对 3,071,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282%;弃权20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10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44%;反对 3,174,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127%;弃权2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9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059,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08%;反对 3,264,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870%;弃权1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763,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670%;反对 3,264,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66%;弃权 1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关于企业申请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757,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320%;反对 3,564,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9341%;弃权1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9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郑铁江、郑江、蒋国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57,5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328%;反对 3,29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6047%;弃权15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25%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726,9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303%;反对 2,60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1430%;弃权1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7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30,6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640%;反对 2,603,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87%;弃权 1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850,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090%;反对 3,313,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276%;弃权3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 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223,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161%;反对 2,883,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736%;弃权3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927,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39%;反对 2,883,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47%;弃权 3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1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提案 9.00《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并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融资需要,同意未来十二个月内母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650,000.00 万元。其中, 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母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50,000.00 万元,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 70%) 的母子孙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300,000.00 万元,以上担保总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 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借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等。合并报表范围内母子孙公司因融资需要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的,母子孙公司可以为第三方 机构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之前已签署但 未到期的担保合同以及在此期间签署的借款担保合同均有效,担保时间以合同的有效期为准。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17,2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76%;反对 3,885,3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1982%;弃权3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 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10.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610,9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348%;反对 2,544,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0941%;弃权32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 1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提案 11.00《关于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788,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10%;反对 2,378,7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581%;弃权31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 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杨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e9bcc7c-8b75-4744-a86a-61d7613526b9.PDF ─────────┬──────────────────────────────────────────────── 2026-05-08 15:45│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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