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9 国星光电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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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2 │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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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 │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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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 │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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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国星光电(00244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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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国星光电(0024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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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国星光电(00244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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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国星光电(00244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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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6 │国星光电(002449):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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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6:35 │国星光电(002449):国泰海通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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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6:35 │国星光电(002449):国泰海通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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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32│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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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
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遵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所属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置的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
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下列类型:
(一)政府部门统一部署的扶贫济困捐赠等救济性捐赠及企业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
体的救济性捐赠;
(二)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
(三)用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和统一战线事业的其他捐赠。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视同对外捐赠(以下统称为对外捐赠),按照本制度从
严管理和控制。公司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有偿提供给被赞助人,要求被赞助人采取一定形式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等行为
,不属于对外捐赠,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捐赠原则
第五条 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捐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
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对外捐赠原则上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
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应当依法拒绝。
第六条 严格控制原则。对外捐赠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对外捐赠
规模与标准。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时,对外捐赠规模应当进行相应压缩;资
不抵债、经营亏损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安排对外捐赠支出。第七条 程序规范原则。对外捐赠应纳入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细
化支出项目和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支出。捐赠项目实际支出时,捐赠管理部门应逐笔审核,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内部审批
程序,涉及“三重一大”的捐赠事项,须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除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救济性捐赠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前,公司
或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或受赠对象承诺捐赠,以免影响行为决策和企业声誉。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八条 公司对外捐赠的管理部门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将公司对外捐赠纳入全面预算
体系,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和标准,指导、监督公司各部门与所属公司的对外捐赠活动。
企业文化部(工会办公室)负责结合公司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开展对口帮扶对外捐赠项目的策划与实施,协同办公室(党委办公
室)做好相关捐赠活动的宣传推广及文化价值提升工作。
第九条 公司对外捐赠,经办部门需主动对接公司对外捐赠管理部门,提出捐赠申请与拟定捐赠方案交管理部门审核,由管理部
门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 所属公司对外捐赠,需自行拟定捐赠方案,并在本单位内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呈报公司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以及捐赠财产交接
程序(如有)、捐赠后取得合规收据等。
第十二条 经办部门或提出申请的所属公司应当向受赠方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图文资料、捐赠证明、相关批复及捐赠执行的
图文资料,并妥善存档备查与建立备查账簿,同时报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 财务部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第十四条 审计部不定期监督检查企业对外捐赠事项
管理情况。对不规范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依法依规处理。
第四章 捐赠管理
第十五条 对外捐赠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明确每项捐赠实施的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工作台账。严禁领导干部个人私自拍板定项
,更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将企业资产对外捐赠。
第十六条 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应为公司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分权的财产
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下列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一)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二)持有的股权和债权;
(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
(四)国家财政拨款;
(五)受托代管财产;
(六)已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七)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
(八)变质、残损(具有使用价值的除外)、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九)公司及所属公司拥有的知识产权。
第十七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实施对外捐赠,违规捐赠造成资产损失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
追究。
(一)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经营时;
(二)与受赠对象在经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或重大影响,或存在其他利益关系的;
(三)受赠对象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前述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或组织;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应于每年年初编制年度对外捐赠预算,对本年度对外捐赠支出进行预算安排,对外捐赠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
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对外捐赠总额实行限额管理,除政府部门统一部署的救济性捐赠、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任务外,公司及所属公司
年度累计对外捐赠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 50 万元(含等值捐赠资产,下同)。如根据自身需要确需突破以上限额的,应在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政策规范的前提下,将对外捐赠事项逐项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条 每年年末各所属公司应总结当年实际捐赠情况及
预算执行情况按要求上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重复发生。
第二十二条 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涉及“三重一大”的捐赠事项,须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外捐赠决策程序
公司对外捐赠需提交公司总裁办公会决策。单项对外捐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决策并报上级审批:
(一)单笔捐赠金额超过 30 万元;
(二)对单一受赠对象的当年累计捐赠金额超过 50 万元;
(三)超出年度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
第二十四条 各所属公司对外捐赠决策程序
单项对外捐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所属公司应提交企业董事会审议后报公司:
(一)单笔捐赠金额超过 5万元;
(二)对单一受赠对象的当年累计捐赠金额超过 10 万元;
(三)超出年度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
单项对外捐赠未出现上述情形的,由各所属公司按内部审批程序自行审批后实施。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纪律检查室与审计部应当通过纪检监察、内部审计、中介机构审计等多种渠道对公司的对外捐赠进行监督检查,及
时查找制度建设、工作组织、决策程序、预算安排、项目实施和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第二十六条 公司与所属公
司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未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规定向国有资产出资人披露捐赠信息、营私舞弊、滥用职权、利益输送、转移国有资
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的意见》(国办发〔2015〕7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意
见的通知》(粤府办〔2016〕97 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
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8e24f42-8cbd-48b0-9c7c-7b714a70a5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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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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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5a64bfb-171d-4499-84d5-58b8cc7f9b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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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5│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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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002449):国星光电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135dda54-4fdb-4899-a8e8-a3b6f5548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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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国星光电(00244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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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
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良好的诚信记录,具
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a79cb097-cf62-4b4f-9c60-be3eb87f3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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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国星光电(00244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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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星光电(00244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ede3fb5-92d8-4ff1-b08e-4e0299597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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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国星光电(002449):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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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聘期 1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12 年 3月 2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5)业务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公司审计业务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以下简称
“广州分所”)具体承办。广州分所成立于 2009 年 10 月,负责人陈锦棋,2011 年 9 月,原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整体
并入广州分所;2021 年,相继成立信永中和工程造价广州分公司和湾区分公司;2024 年,成立信永中和(广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2024 年在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 22 名,在广州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中排名第 12 名。
广州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 39 号楼,已取得广东省财政厅颁布的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4401)。
(8)是否加入国际网络:是
2、业务规模
(1)2024 年度总收入:40.54 亿元。
(2)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5.87 亿元。
(3)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9.76 亿元。
(4)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
2024 年度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2024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
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
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信永中和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本公司所
在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3、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合伙人数量: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
(3)注册会计师人数: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有注册会计师合计 1780 人。
(4)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截止 2024 年 12 月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数量超过 700 人。
(5)从业人员数量: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从业人员 12,000余人(其中境内 10,000 余人、境外 2,000 余人
)。
4、机构诚信记录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次和纪律处分 0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次。
5、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何勇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
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正良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
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根据市场行情、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2025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119 万元(含年报审计收费 9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2 万元),2025 年度审计收费
较上年度收费减少 1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信永中和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信永中和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044d03ef-4532-44b7-b195-26469482d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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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国星光电(002449):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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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执行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资产和经营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本着谨慎性原
则,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确认后予以核销。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1,719.06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计提减值金额 对当期的损益影响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4.16 -54.16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36.99 -236.99
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5.06 -5.06
存货跌价准备 1,422.84 -1,422.84
小计 1,719.06 -1,719.06
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核销资产金额总计 458.27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核销项目 拟核销金额 减值准备金额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存货 458.12 468.44 10.32
固定资产 0.15 - -0.15
小计 458.27 468.44 10.17
注:存货核销原值为 520.49 万元,回收金额 62.37 万元,实际核销金额 458.12 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
备,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坏账
准备计提政策,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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