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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6(盛路通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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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03 20:1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0 18:54 │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5-20 18:54 │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 │2025-05-1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1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07 17:07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5-05-07 17:07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 │2025-05-07 17:0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4-22 19:16 │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6-03 20:1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 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 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 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 1 月 3 日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60a9e748-ba48-4179-9ff8-53d0f2a9dd77.PDF ─────────┬──────────────────────────────────────────────── 2025-05-20 18:54│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 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日 9:15-15:0 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7,588,3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6616%,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0,014,5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834 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5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73,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274%。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 45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573,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274%。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18,8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67%;反对 1,29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63%;弃权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204,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185%;反对 1,294,3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899%;弃权 7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16%。 (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14,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5%;反对 1,292,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42%;弃权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200,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644%;反对 1,292,2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622%;弃权 8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4%。 (三)《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96,224,3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23%;反对 1,289,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12%;弃权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4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209,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911%;反对 1,289,3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239%;弃权 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50%。 (四)《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17,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55%;反对 1,290,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21%;弃权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4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203,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027%;反对 1,290,2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58%;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16%。 (五)《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96,189,0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62%;反对 1,32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610%;弃权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9 %。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74,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251%;反对 1,328,1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62%;弃权 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88%。 (六)《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212,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05%;反对 1,29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304%;弃权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 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98,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380%;反对 1,298,3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427%;弃权 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93%。 (七)《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96,21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1%;反对 1,290,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225%;弃权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 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199,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596%;反对 1,290,60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405%;弃权 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8%。 (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96,049,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33%;反对 1,392,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4269%;弃权1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9 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6,035,1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5%;反对 1,392,448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852%;弃权 14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03%。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方荣杰、刘雪莹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bf1851b-7a4f-459e-8898-c02b3a946d6d.PDF ─────────┬──────────────────────────────────────────────── 2025-05-20 18:54│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盛路通信(002446):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20d9950-ccb4-4ffb-b236-2e2127f5769a.PDF ─────────┬──────────────────────────────────────────────── 2025-05-10 00:00│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事实情况及纠纷原因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年 8月 19日召开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 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以及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交易对价共计为 48,000 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合正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800万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 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作价为 14,000万元,公司对合正电子债权的交易对价为 29,200 万元。 (二)提起诉讼情况 经公司反复调查、追缴、诉讼、调解及协商展期后,罗剑平、郭依勤仅支付了 7,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基于罗剑平、郭依 勤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20]粤 06 民初 248 号)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申请 强制执行;2022 年 1 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执行裁定书》,因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佛山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强制执行的申请 。驳回后,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次诉讼过程中,公司收到了罗 剑平、郭依勤向公司出质的部分资产的处置款500 万元。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3]粤0607 民初 376 号),法院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因罗剑平、郭依勤并未按照上述判决书要求按时履行偿债义务,公司于 2023 年 8 月向三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获得三水法院受理。2023 年 10 月,公司收到了三水法院划拨的司法强制执行款 5,458.13 万元。根 据三水法院执行局的调查和评估,罗剑平、郭依勤名下的全部资产(房产+股权)拍卖(含一拍和二拍)价款在优先支付抵押权人、 拍卖手续费、税费等费用后,没有能够偿债的剩余款项。 2024 年 8 月,三水法院收到了罗剑平、郭依勤提出的《执行和解申请书》,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三水法院的主持下,公 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由被执行人自愿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以“合法现金人民 币 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 万元的合法房产”,合计 6,500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2024 年 11 月,公司收到了三 水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3)粤 0607 执 4206 号之十五],因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在执行过程中签署了《执行 和解协议书》,且双方与第三方代偿人签署了《代偿协议》,依照相关规定,三水法院裁定:“(2023)粤 0607 执 4206 号案终结 执行。终结执行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若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 申请恢复执行”。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关于收 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关 于应收罗剑平、郭依勤债权款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关于收到诉讼执行款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74)、《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2024-070、2024-073)。 二、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月 1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罗剑平、郭依勤向法院提请与公司协商执行和解申请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和解的具体协商及 协议签署。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三水法院的主持下,公司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以下简称“ 原协议”),由被执行人通过寻求第三方亲友帮助代偿的方式,在一年内以“合法现金人民币2,500 万元+税后净值 4,000 万元的合 法房产”,合计人民币 6,500 万元和解双方剩余的全部债权债务,第三方代偿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上述和解协议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与代偿资产方未能谈妥,在三水法院的督促和主导下,为了确保被执 行人不违背原协议约定的价值人民币 6,500 万元偿债义务继续完成,被执行人同意提供合法房产一次性提前抵偿原协议的全部人民 币 6,500 万元债务,并对剩余尚未偿还的业绩补偿款173.70 万元将以现金方式付清。在被执行人提供了上述房产后,三水法院立即 对该房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查询和调查,确认其权属清晰,并已获得房产权利人的同意,且该房产无抵押、无担保、无查封、无租赁 等权利负担,确保了其作为抵债资产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在充分确认了房产的基本情况后,三水法院组织了公司与被执行人共同前往 房产所在地进行实地查看,进一步核实了房产状况,随后三水法院委托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抵债房产进行了评估,为后续执行工 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鉴于上述情况,双方特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签订《执行和解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执行和解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补充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执行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执行人:罗剑平、郭依勤、黄斌 (三)具体约定的主要内容: 1、被执行人同意拟提供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的不动产,根据现阶段江苏南京当地房产售价客观情况,经三水法院委托的第三方评 估机构对上述抵债房产进行评估后,评估总价为 7,822.59 万元。此房产作为代偿抵债,作价人民币 6,500 万元,一次性提前抵偿 原协议项下的全部剩余债务(即人民币 6,500 万元),多出的价值部分归申请执行人所有。 2、被执行人承诺该房产权属清晰,并已获得房产权利人同意,且无抵押、无担保、无查封、无租赁等权利负担。若有第三人主 张权利,由被执行人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费用。 3、补充协议签订后 3 个月内,被执行人应配合申请执行人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过户至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指定方名下 。在房产完成过户后 1 个月内,被执行人付清剩余业绩补偿款 173.70 万元。 4、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上述两项义务后,视为原协议项下全部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已清偿完毕,申请执行人不得就 本案再向被执行人主张任何权利。 5、补充协议内容履行完毕后,代偿人在原协议中的代偿责任及一切连带义务均予解除,申请执行人承诺不再对代偿人进行追偿 。 6、补充协议履行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解除,申请执行人应向法院提交结案归档申请,并配合解除对被执行人的强制执行 措施。 7、若上述提及的南京抵债房产未能过户给申请执行人抵偿 6,500万元债务,则被执行人仍须提供在法院指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 评估下的 6,500万元等价资产或现金,在原协议约定的最终到期时间之前偿还全部 6,500 万元债务。 8、双方同意,若被执行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完全履行补充协议,付清剩余业绩补偿款,以及将上述不动产房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且和解协议执行期间,在法院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除法院已查清的财产外,没有其他可以用于偿债的可追索财产,双方就本案和解 达成。申请执行人应出具写有本案和解事项达成执行完结的告知书给被执行人及供法院作为结案资料归档。若被执行人未在约定时间 内付清剩余业绩补偿款、未交付上述不动产房产,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三水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案号(2023)粤 0607 民初 376 号、 执行案号(2023)粤 0607 执 4206号】或就原协议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讼。 9、补充协议所涉及的全部诉讼费、执行费及评估费用、税费均由被执行人承担。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截至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回款项 13,826.30 万元,剩余尚未收回款项34,173.70 万元。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签署了《执行 和解补充协议》后,若罗剑平、郭依勤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偿还义务,预计公司还能收回 6,673.70 万元(现金与房产抵债合计 6,6 73.70 万元),收回后,视为全部债务已清偿完毕,根据和解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不得再向被执行人主张追偿权利。 2、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累计总偿还金额为 20,500 万元(包含上述已偿还的款项, 其中现金偿还预计总金额为14,000 万元,房产抵债预计总金额为 6,500 万元),预计偿还总金额将覆盖 14,000万元业绩补偿权利 价款。 3、公司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已对罗剑平、郭依勤逾期债务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和解协议的执行涉及以物抵债、第三人代 为清偿等方式,债权实现的具体时间及最终收回金额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按和解补充协议执行,将会对公司 产生积极的影响,预计冲回坏账准备金额为 6,673.70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影响金额以和解实施及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4、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未按相关协议执行,则公司有权向三水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或就和解协议未履行的相关义务进行诉 讼。若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存在财产情况报告不实,隐匿、转移财产或者其他逃避债务情形的,公司保留向被执行人追责的权利 。 5、公司将严格依照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加强与相关各方的沟通,积极督促罗剑平、郭依勤及相关方严格按照 和解补充协议履行偿债义务,并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执行和解补充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 ─────────┬──────────────────────────────────────────────── 2025-05-10 00:00│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0d5957f6-7311-4d64-a1fd-7799b9c80830.PDF ─────────┬──────────────────────────────────────────────── 2025-05-10 00:00│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7419f88d-217b-4849-8c23-18d69e570331.PDF ─────────┬──────────────────────────────────────────────── 2025-05-07 17:07│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c3afc530-7534-48aa-a9ac-1a0e7f559a80.PDF ─────────┬──────────────────────────────────────────────── 2025-05-07 17:07│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离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8/518c57de-cdcd-44c9-a72a-5c5cfe1530ab.PDF ─────────┬──────────────────────────────────────────────── 2025-05-07 17:0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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