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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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6:21 │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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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6:21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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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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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5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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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54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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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54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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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47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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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4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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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7:40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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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6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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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6:21│盛路通信(002446):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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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以电话或即
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七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过半数
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韩三平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长杨华、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董事韩
三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庆昕、独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新业务拓展及新基地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优先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新业务有序开拓以及日常生产运营高效运
转,并更科学、高效地统筹资金安排,公司在审慎研究并综合评估经营发展规划与财务状况后,拟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9个
月,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有助于优化资金配置效率,有力支撑整体经营发展,在推动公司可
持续、稳健前行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
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338fa073-1558-4193-a3ff-ed51f97a3b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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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6:2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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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对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
2、除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
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 元/股
(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
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0.11%,最高成交价为 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60,29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延长回购期限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公司当前新业务拓展及新基地建设对资金的需求,为优先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新业务有序开拓以及日常生产运营高效运
转,并更科学、高效地统筹资金安排,公司在审慎研究并综合评估经营发展规划与财务状况后,拟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 9个
月,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公司认为,此次延期有助于优化资金配置效率,有力支撑整体经营发展,在推动公司可持续、
稳健前行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除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
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延长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风险。公司将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
及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05d8ba01-efbe-443b-8807-a0b78d76a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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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6│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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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
。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 2025 年 11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1%,最高成交价为 7.3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260,29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10.85 元/股(含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回购,同时根
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28448e0a-a29b-4667-bb33-cc2911b38a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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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15│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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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介绍
(一)变更担保事项概述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控股子公司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盛恒
达”)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及融资成本,经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友好协商后,取消与北
京银行 3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事项,公司在北京银行为该项目贷款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随之解除。为保证资金渠道,公司将项
目贷款银行由北京银行变更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并将项目贷款金额调整为不超过
40,000 万元。上述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
3-061、2023-080、2025-048)。
(二)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于 2025年 11 月 14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京盛恒达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40,000万元的项目
贷款提供担保。
(三)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南京盛恒达已向工商银行申请办理 40,000 万元的项目贷款,并提供其不动产抵押担保;公司为南京盛恒达本次项目贷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南京盛恒达的其他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恒电”)为南京盛恒达
本次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 2月 27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金马路 10号
法定代表人:杨洁
注册资本:2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
成电路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南京盛恒达 54.55%的股权,南京恒电持有 45.45%的股权。
财务数据:南京盛恒达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资产总额为 52,418.44万元,负债总额为 31,187.04万元,净资产为 21,231.4
0万元,资产负债率 59.50%;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0.19万元,利润总额为-150.81万元,净利润为-150.81万元。
南京盛恒达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60,017.14万元,负债总额为 38,940.14 万元,净资产为 21,0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64.88%;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的营业收入为 0万元,利润总额为-154.39万元,净利润为-154.39万元。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至目前,南京盛恒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2、主债务人: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南京盛恒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
5、主债权本金金额:40,000万元
(二)担保内容
1、公司及南京恒电分别为南京盛恒达本次项目贷款 4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
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
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保证期间为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
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2、南京盛恒达以其自有不动产为本次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
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
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
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40,000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6.74%。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17,904.21万元,占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7.26%。
3、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16833633-8e93-468a-a142-08080ef70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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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5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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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4日 14点 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14日 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9,947,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的 13.117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0,01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40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933,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
2735%。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4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9,933,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35%。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 119,286,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5%;反对 587,7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900%;弃权 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9,271,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02%;反对 587,75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6%;弃权 7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119,544,8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42%;反对 353,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51%;弃权 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9,53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45%;反对 353,95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25%;弃权 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19,415,2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62%;反对 440,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69%;弃权 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9,40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15%;反对 440,058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01%;弃权 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刘雪莹、韩振亚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4cfb67a2-085f-454e-b8d9-d531712ad5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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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8:5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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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77bcdda3-4445-48a6-91d3-4b911f1e0f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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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18:47│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相关诉讼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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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背景情况
(一)事实情况及纠纷原因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5 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年
8月 19日召开了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罗剑平、郭依勤转让所持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100%股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
依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以及公司对合正电子享有的全部债权。
上述交易对价共计为 48,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合正电子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4,800万元,公司享有的对罗剑平、郭依
勤的业绩补偿权利作价为 14,000万元,公司对合正电子债权的交易对价为 29,200万元。
(二)提起诉讼情况
1、经公司反复调查、追缴、诉讼、调解及协商展期后,罗剑平、郭依勤仅支付了 7,800 万元。2021 年 12 月,基于罗剑平、
郭依勤未按照《民事调解书》([2020]粤 06 民初 248 号)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佛山中院”)
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 1月,公司收到佛山中院《执行裁定书》,因执行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佛山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强制执行的申
请。驳回后,公司于 2023年 1月向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三水法院”)提起了诉讼,本次诉讼过程中,公司收到了罗
剑平、郭依勤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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