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46 盛路通信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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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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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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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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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1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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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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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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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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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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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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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2 │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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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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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 日 14 点 00分;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日 9:15-15:
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华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3,7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的 13.561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91,914,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38%。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6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82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
875%。
(3)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3,551,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2%。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就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相关情况向股东会作出专项说明。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
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8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37%;反对 35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43%;弃权 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0%。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97,7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89%;反对 351,8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6%;弃权 10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123,258,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48%;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34%;弃权 12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1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74,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794%;反对 350,7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53%;弃权 125,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6,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4%。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5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12%;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61%;弃权 12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69,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62%;反对 354,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51%;弃权 127,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6%。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 122,7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79%;反对 8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6708%;弃权 137,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3%。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583,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56%;反对 830,0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38%;弃权 137,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8,9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 123,22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11%;反对 36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38%;弃权 142,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3,045,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20%;反对 363,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34%;弃权 142,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9,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5%。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六)《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23,15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70%;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639%;弃权 13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1%。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965,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557%;反对 450,3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21%;弃权 134,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 122,70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52%;反对 8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149%;弃权 14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9%。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518,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3%;反对 884,6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66%;弃权 148,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1%。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22,677,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48%;反对 89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7267%;弃权 15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2,492,7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459%;反对 899,2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801%;弃权 159,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事项,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 31,484,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92%;反对 2,4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10%;弃权 101,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
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9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31,034,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000%;反对 2,414,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62%;弃权 101,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8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38%。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亚君、徐磊
3.出具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2d8e90d-44ca-45a9-b1a6-04cbdf6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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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盛路通信(00244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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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19日 14:00,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
工业园进业二路 4号盛路通信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
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23,735,6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5613%。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1,914,7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738%。结合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61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31,820,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7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
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现场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表决票当场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8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37%;反对35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43%;弃权1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0%。
2.《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123,258,9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8%;反对3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34%;弃权12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3.《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54,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2%;反对3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861%;弃权127,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7%。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122,767,8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79%;反对8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708%;弃权13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3%。
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123,229,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11%;反对3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938%;弃权14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6《.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23,150,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0%;反对45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639%;弃权13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1%。
7.《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122,702,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52%;反对8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149%;弃权14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22,677,3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48%;反对89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7267%;弃权15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5%。
9.《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31,484,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992%;反对2,4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1010%;弃权101,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9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已获审议通过。其中,议
案9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
二以上同意通过;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
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7c18dcc-fcd5-4ccc-abe8-01901c958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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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2│盛路通信(00244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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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
online.cn)举行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华先生、独立董事傅恒山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刘暾先生、董事会秘书蔡惠琴女士(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三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sbJhR3Xy 或使用微信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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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111a0fb-4f03-41df-ab00-775706836e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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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7:21│盛路通信(002446):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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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4,29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8,58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85元/股(含),具体的回购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2025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延长 9个月,即延期至 2026年 9月 30日前完成。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
化。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
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延长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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