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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3(金洲管道)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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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43 金洲管道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7:16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5-18 18:25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 │2026-05-11 19:07 │金洲管道(0024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7 18:08 │金洲管道(0024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8:07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参加浙江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 │2026-05-07 18:06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7 18:05 │金洲管道(00244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30 00:00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金洲管道(00244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7 18:16 │金洲管道(00244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20 17:16│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67元/股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64元/股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未设定回购股份价格下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6年5月20日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 股至 14,630,57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 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17)。 二、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6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 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当前总股本520,535,52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5,115,000股后的股本 505,420,52 0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5,162,615.6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9日,除权除 息日为:2026年5月20日。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15,162,615.60元=505,420,520股×0.03元/股;因公司回 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91288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即0.0291288元/股=15,162,615.60元/520,535,520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291288元/股。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 .6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64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每股现金红利=13.67元/股-0.0291288元≈13.64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5月20 日生效。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人民币和回购价格上限13.64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4,662,756股,回 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8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13.64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 数量约7,331,37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41%,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9d4591ce-86f0-42f5-8733-d9aa537095c3.PDF ─────────┬──────────────────────────────────────────────── 2026-05-18 18:25│金洲管道(00244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人民币13.67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7,315,289 股至 14,630,578 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41%至 2.8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用于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17)。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具体内容明确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2、借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8,000万元人民币。 3、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4、借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相关具体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 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 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91bd7d4-0da4-4292-9e5b-764b0f53e6c6.PDF ─────────┬──────────────────────────────────────────────── 2026-05-11 19:07│金洲管道(00244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暂以当前总股本 520,535,520 股,扣除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5,115,000 股后的股本 505,420,520 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5,162,615.60 元(含 税)。 2、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 ,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91288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91288 元/股=15,162,615.60 元/520,535,520 股)。因此,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1288 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 5月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由于公司通过回购专户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暂以当前总股本 520,535,52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 15,115,000 股后的股本505,420,520 股为基数,计算出本报告期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 15,162,615.60 元(含税)。在利润分 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0,535,52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115,000 股后的股本 505,420,52 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 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 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股东上海金洲智慧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直接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291288元计 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291288元/股=15,162,615.60元/520,535,520股)。因此,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91288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 咨询联系人:叶莉 咨询电话:0572-2061996 传真电话:0572-2065280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7b93fb77-f528-4d7e-98bc-b11047f3cb93.PDF ─────────┬──────────────────────────────────────────────── 2026-05-07 18:08│金洲管道(00244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浔大道 3555 号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云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 13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6,083,87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67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622,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10%。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8 人,代表股份 114,461,3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468%。 (四)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3,902,0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7720%。 (五)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114,917,0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8%;反对 212,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29%; 弃权 954,5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7,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95%;反对 2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8%;弃权 954,5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777%。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782,7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92%;反对 1,276,621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997%;弃权 24,500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23,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486%;反对 1,276,6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079%;弃权 2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435%。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114,908,8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78%;反对 212,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29%; 弃权 962,7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4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311%;反对 2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8%;弃权 962,7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4261%。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917,0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8%;反对 212,3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29%; 弃权 954,5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57,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95%;反对 21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8%;弃权 954,5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27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605,8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68%;反对 480,4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138%; 弃权 997,6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9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46,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65%;反对 4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57%;弃权 997,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057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4,699,7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77%;反对 213,5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839%; 弃权 1,170,6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8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40,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62%;反对 2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45%;弃权 1,170,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1.189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及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114,776,4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37%;反对 344,7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969%; 弃权 962,7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17,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45%;反对 3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394%;弃权 962,7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7.4261%。 8、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114,687,45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71%;反对 391,7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374%; 弃权 1,004,721 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8,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236%;反对 3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1%;弃权 1,004,7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8.186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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