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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41(众业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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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41 众业达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众业达章程(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16:54 │众业达(002441):财务管理基本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众业达(0024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5241bc1-135b-44ec-9421-1c71bbd6b56f.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众业达(00244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21266e2-4e63-4a20-8685-0b9b3ca137bb.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众业达(00244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a684558-628c-4ed1-9446-38a1530cf763.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 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 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 或本工作制度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委员人数会少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 前款规定人数以前,暂停行使本工作制度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通过的议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提议召开,并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有关工作人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体委员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紧急情况下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限限制。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战略委员会所作决 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 权。战略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注明委 托权限、委托事项并经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名。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免去其委 员职务。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委员的表决意向分为赞成、反对和弃权。与会委员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 持人应当要求有关委员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在会议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 前未进行表决的,视为弃权。 第十六条 与会委员表决完成后,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各委员的表决结果并进行统计。现场召开会议 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非现场会议形式表决的,应至迟于限定表决时限届满之次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有关工作 人员统计出表决结果通知各委员。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八条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可列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战略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战略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或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 ,该委员应尽快向战略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由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不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决议其是否回避。 有利害关系但未向战略委员会披露经查证核实的,该委员的该次表决无效,如因其表决无效影响表决结果的,所涉议题应重新表 决。若新的表决结果与原结果不同,应撤销原决议。原决议已执行的,应按新的表决结果执行。 累计两次未披露利害关系的,董事会免去其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十条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战略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 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内容进行审议。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记录或决议中应注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的情况。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现场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应当经与会委员签字确认。战略委员会会议资料,包括会议决议、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由公司 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 10 年。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列席人员、记录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过半”不包括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工 作制度,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d4ac7a3-5473-4a57-bc23-b18f7954cbe2.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众业达(002441):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aaae6a1-f32a-4fbc-a608-e7343ec6a972.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外部单位报送未经公开披露的重 要信息时,公司相关部门及个人应遵守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 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 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具体登记制度依 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同时要书面提醒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填写对外信息报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报送依据、报送对象、 报送信息的类别、报送时间、业绩快报披露情况、对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的书面提醒情况),经部门领导审批,并由董事会秘书 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应在报送的信息同时,应同外部单位和个人签订保密协议或书面提交提醒外部信息使用人保密义务书,督促外部单 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 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 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除非公司同时披露该信息。 第十二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本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 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34ef8ba-2296-4dde-8353-8094dd856e30.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 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 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 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 有责必问、有错必究; (三) 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 (四)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及追究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 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财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年报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六) 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六条 公司因重大差错需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 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第七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 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的,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十条 因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部门采取公开谴责、批评等监管措施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及时查实原因,采取相应 的更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重或者加重惩处。 (一)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系责任人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 干扰、阻挠事故原因的调查和事故处理,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的; (三) 明知错误,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四) 多次发生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 (五) 董事会认为的其它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 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 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十三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主要形式包括: (一)公司内通报批评; (二)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经济处罚; (五)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 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存在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2e5b17a-c065-4e4d-b550-170898ef0093.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众业达章程(2025年10月) ─────────┴──────────────────────────────────────────────── 众业达(002441):众业达章程(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bc3f6790-4c65-48cc-8136-04cc947c7a75.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众业达(002441):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fa386ea-a03e-4a0b-9804-6c789940b0e2.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财务管理基本制度(2025年10月) ─────────┴──────────────────────────────────────────────── 众业达(002441):财务管理基本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989fe2b-0091-4c65-98ba-65a801082dd4.PDF ─────────┬──────────────────────────────────────────────── 2025-10-30 16:54│众业达(002441):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的直属分支机构),上述 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 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依据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备内部控制机制的要求,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审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设经理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后董事会任免。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审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 审计部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按照内部相关制度及要求,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 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章 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十条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 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 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 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内部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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