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30 杭氧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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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6:17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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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6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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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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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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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4 │杭氧股份(002430):浙商证券关于杭氧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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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1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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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1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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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21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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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06 │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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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01 │杭氧股份(002430):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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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6:17│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变更投资者热线电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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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投资者交流渠道通畅,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5 日起启用新的投资者热线电话,原联系电话不再使用。现将变更后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人 葛前进 金茜茜
投资者热线电话 0571-85869350 0571-85869388
除上述变更内容外,公司其他信息均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b5fa5e8d-fe67-4727-a345-e6957843a6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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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6│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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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7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
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洛阳杭氧龙泽氢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比51%;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出资5
85万元,占比39%;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比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7,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68b3173b-031c-4917-be9c-733a53e07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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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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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构建完整氢能产业链、形成优势互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与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泽能源”)、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氢枫”)两家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洛阳杭氧龙泽氢能有限公
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其中,公司出资 765 万元,占比 51%;龙泽能
源出资 585 万元,占比 39%;上海氢枫出资 150 万元,占比 10%。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
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洛阳市汝阳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姬长春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焦炭,焦油,粗苯,硫铵及焦炉煤气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品)。
7、关联关系:公司与龙泽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龙泽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路 1555 号 9 层 901 室
3、法定代表人:方沛军
4、注册资本:5,444.8929 万元
5、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化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
设施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气体压缩机械制造【分支机构
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公司与上海氢枫不存在关联关系。
8、经查询,上海氢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龙泽能源、上海氢枫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一套氢气产能为 2825Nm3/h 的焦炉煤气制氢和充装装置,生
产销售高纯氢及燃料电池汽车用氢产品。项目总投资约 4,550 万元,其中公司、龙泽能源和上海氢枫按照持股比例共同出资 1,500
万元,其余资金通过外部融资方式解决。
(一)拟设立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洛阳杭氧龙泽氢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1,500 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765 51%
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货币 585 39%
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货币 150 10%
合计 1,500 100%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东及出资
甲方: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人民币,杭氧股份认缴 765 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 51%的股权,以货币形式出资;龙泽能源
认缴 585 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 39%的股权,以货币形式出资;上海氢枫 150 万元资本金,在合资公司中占 10%的股权,以
货币形式出资。三方应于合资公司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认缴金额,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注
册资本。
2、合资公司组织架构
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设董事会,甲方推荐董事
2 名,乙方推荐董事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董事长 1 名,由董事会在乙方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设审计委员会,设审计
委员会委员 3 名,其中甲乙丙方各推荐 1 名,均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均由甲方推荐,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
聘。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3、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按时出资的,应向守约方承担逾期出资的违约责任,逾期违约金按未出资额每日万分之二计算。
(2)如果违约方逾期 90 日仍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应缴出资金额,守约方可按出资比例承接违约方的未按期缴付的出资
金额,或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或由守约方另行决定。
(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
,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4)甲乙丙三方在合作项目所在地(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工厂)150 公里范围内的氢气销售项目只允许从合资公司采购氢气
(合资公司不能满足甲乙丙三方购气需求的情况下,甲乙丙三方对外采购须经过合资公司书面同意)。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本条违约
事项,每违反一次须由违约方向合资公司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依托国内氢能产业的发展契机,结合龙泽能源和上海氢枫在各自行业的优质资源,进一步孵化公司氢能产业链,丰富公
司气体产品品类,调整公司气体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氢能行业的综合实力,促进公司发展水平全面提升。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
变化、技术升级、经营管理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63f0f119-40ee-40d3-b3c0-4245f1d9c0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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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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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7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董吉琴女士主持,应参
加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洛阳杭氧龙泽氢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65万元,占比51%;洛阳龙泽能源有限公司出资5
85万元,占比39%;上海氢枫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比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投资设立氢能合资公司的公告》具体内容
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27,0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a4b268e8-a715-42ea-a3d0-878485c849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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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4│杭氧股份(002430):浙商证券关于杭氧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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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浙商证券关于杭氧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e83b3e07-a9b5-41a0-b764-1dce1bab95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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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1│杭氧股份(00243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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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ae207fbd-de3e-4b53-bd0a-8a42d302ad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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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0 15:31│杭氧股份(002430):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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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4,债券简称:杭氧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5.98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07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7月21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开发行了 1,137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杭氧
转债,债券代码:127064),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杭氧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
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
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公告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执行。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733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539,375 股。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结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杭氧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5.98 元/股调整为 26.0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开始生效。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P1=(P0+A1× k1+A2× k2+A3× k3) /( 1+k1+k2+k3) =( 25.98+10.45× -0.5130%+12.63×-0.0175%+17.00×-0.0325%)/
(1-0.5130%-0.0175%-0.0325%)=26.07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54527705-42d9-4dbd-b0e8-43541a92a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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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21│杭氧股份(002430):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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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股份”或“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日收到控股股东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杭氧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杭氧股票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杭氧控股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信心,计划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二
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不高于人民币 2 亿元,本次增持不设置固
定价格区间,结合资本市场行情择机开展股份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2)。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杭氧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票 1,941,434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37,834,013.09 元。杭氧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526,695,919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3.5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杭氧控股将继续按照计划择机开展股份增持。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杭氧控股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 6 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承诺将在上述实施
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杭氧控股出具的《关于增持杭氧股票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2fb67603-b655-4177-8f21-d83b1315b7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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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06│杭氧股份(0024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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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7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伟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
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了列入议程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控股子公司衢州杭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不超过35,600万元的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比例为51%。衢州杭
氧华友气体有限公司另一方股东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上述项目贷款提供同等条件担保,担保比例为4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具体
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青岛杭氧通达电子气体有限公司提供7,700万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以实际协议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债券期限、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同意本次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20
25年7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如再次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有表决权总票数的100%。《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9ed636cd-8190-46c8-ab46-0a97a511d9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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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01│杭氧股份(002430):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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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 年 7 月 8 日,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且在未来六个月内
(即 2025 年 7 月 9 日至 2026年 1 月 8 日),如再次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
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1 月 9 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杭氧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决定是否行使“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杭氧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一)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8号
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公开发行了1,13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发行总额为11.37亿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1.37亿元的部分(含中签投资者放弃缴款认购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包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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