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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5(凯撒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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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25 ST凯文 更新日期:2025-09-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8:59 │ST凯文(0024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8:57 │ST凯文(002425):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董事会秘书制度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子公司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 │2025-08-27 22:49 │ST凯文(002425):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 └─────────┴──────────────────────────────────────────────┘ ─────────┬──────────────────────────────────────────────── 2025-09-15 18:59│ST凯文(0024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雅珊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会议。2025年8月28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4、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卓越前海壹号3号楼L28-04单元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234,288,0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17,576,9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743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16,711 ,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 18,202,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2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91,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16,711,1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68%。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提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893,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78%;反对 1,24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324%;弃权 1,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07,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429%;反对1,24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30%;弃权 1,14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3041%。 提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801,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85%;反对 1,3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16%;弃权 1,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15,4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3374%;反对1,3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68%;弃权 1,14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3058%。 提案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817,6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56%;反对 1,3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645%;弃权 1,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31,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4281%;反对1,3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656%;弃权 1,14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63%。 提案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35,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04%;反对 1,3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40%;弃权 1,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60%;反对1,3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886%;弃权 1,20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4%。 提案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30,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83%;反对 1,3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53%;弃权 1,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4,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485%;反对1,3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51%;弃权 1,20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64%。 提案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27,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72%;反对 1,34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62%;弃权 1,2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2,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348%;反对1,3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61%;弃权 1,2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92%。 提案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34,3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00%;反对 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49%;弃权 1,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648,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705%;反对1,3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6%;弃权 1,20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9%。 提案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794,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56%;反对 1,34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49%;弃权 1,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708,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995%;反对1,34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6%;弃权 1,14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008%。 提案 3.00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31,379,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84%;反对 1,6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248%;弃权 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185%;反对1,6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96%;弃权1,2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65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刘新桐、谢晨。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d3701d4a-2daa-4493-9bf8-9826d95b0905.PDF ─────────┬──────────────────────────────────────────────── 2025-09-15 18:57│ST凯文(002425):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郑紫蔓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 理架构调整原因,郑紫蔓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去董事职务后,郑紫蔓女士在公司的其他职务不变。郑 紫蔓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周路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周路明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周路明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0282ddf8-7b42-407e-87a4-0eb6e00afe43.PDF ─────────┬──────────────────────────────────────────────── 2025-08-27 22:49│ST凯文(0024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6日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卓越前海壹号 3号楼 L28-04单元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9月 15 日(星期一)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5 日 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7 2.01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7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8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议案 2.01 和议案 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 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 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 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 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公司。 4、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9:30-11:30,13:30-15:3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 3号楼 L28-04 单元。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邱明海、彭齐健 电话号码:(0755)26913931、(0755)86531031 传真号码:(0755)26918767 电子邮箱:ks002425@kaiser.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3号楼L28-04单元。 邮政编码:518000 (五)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股东 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的格式附后。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be828b4a-f3b2-48be-b105-79eacbff6e00.PDF ─────────┬──────────────────────────────────────────────── 2025-08-27 22:49│ST凯文(002425):董事会秘书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 规范运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凯撒(中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 第二章 设置及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四)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五)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职责范围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 秘书应遵守公司章程,承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本所报告并公告。(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 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本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 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本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本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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