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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21(达实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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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421 达实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9:58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 │2026-05-18 18:56 │达实智能(0024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54 │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8 18:54 │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8:53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5-18 18:27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4-30 00:00 │达实智能(0024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5 00:38 │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4-24 19:12 │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4 19:11 │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5-20 19:58│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 2026 年 5 月 18 日、2026 年 5月 19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连续四个交易日出现两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涨幅明显高于同行业 平均水平。短期累计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理性投 资。 2. 经核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市场热议的 AIoT、液冷、智 能机器人等概念中,公司与之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2025 年度的营收比例低,且 2025 年 AIoT 平台及 AI应用签约金额为 7,847. 14 万元,尚不足以对公司 2026 年度收入和利润造成重大影响。此外,公司不涉及液冷及机器人相关元器件的生产、制造等。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2,024,694,186.2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222,584.05 元。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9 日、2026 年 5月 20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 经核查,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5.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均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风险提示 1.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1ca1808-ceb5-457b-866e-4c3791398cc9.PDF ─────────┬──────────────────────────────────────────────── 2026-05-18 18:56│达实智能(00242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采取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 ,会议由董事长刘磅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人,其中沈冰、吴申军、刘磊、张繁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张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ES G)委员会委员,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九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810c854-e12b-42ee-860e-bce9eca1dbd3.PDF ─────────┬──────────────────────────────────────────────── 2026-05-18 18:5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临时增加、修改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18 日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 楼大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磅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86 人,代表股份413,972,9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79,246,6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7 6 人,代表股份 34,726,2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79 人,代表股份 35,594,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67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89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675 人,代表股份 34,703,8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5%。 2. 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 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做出表决: 1.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1,755,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反对 1,71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45%;弃权50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 1%。 2.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 411,727,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575%;反对 1,8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5%;弃权41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3.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 411,680,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2%;反对 1,62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24%;弃权66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 14%。 4. 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10,881,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756%;弃权7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 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503,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47%;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940%;弃权 70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13%。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11,80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4%;反对 1,7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199%;弃权42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27%。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09,366,3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72%;反对 4,159,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47%;弃权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81%。 7.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并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2,708,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40%;反对 2,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740%;弃权7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0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68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289%;反对 2,1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79%;弃权 709,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33%。 有董事身份的股东刘磅、程朋胜、苏俊锋、张琳和股东刘磅的关联方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8.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32,610,0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1.6148%;反对 2,1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86%;弃权80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6%。 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的股东刘磅、程朋胜、苏俊锋、张琳、易鸿、单成保和股东刘磅的关联方昌都市达实企业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9.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11,44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65%;弃权5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 4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66,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964%;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52%;弃权 59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3%。 1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1,59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6%;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53%;弃权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 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1,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3316%;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117%;弃权 44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66%。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做了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韩雯律师及饶依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f14a25e-30e7-4869-87e8-e45c31f74eb9.PDF ─────────┬──────────────────────────────────────────────── 2026-05-18 18:54│达实智能(00242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了贵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进行了必要的验证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信达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4月25日,贵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时,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依照前述公告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 区科技南一路28号达实大厦43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就会议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 5:00。 经信达律师审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10 名,持有贵公司股份 379,246,667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8841 %。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676 名, 持有贵公司股份 34,726,29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76 %。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验证其身份。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信达律师。 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并按《股东会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向贵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贵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11,755,7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44 %;反对 1,7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45 %;弃权 50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 411,727,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75 %;反对 1,82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15 %;弃权 4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9 %。 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同意 411,680,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2 %;反对 1,624,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924 %;弃权 66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4 %。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410,881,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2 %;反对 2,38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5756 %;弃权 70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2 %。 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11,809,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74 %;反对 1,7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199 %;弃权 4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27 %。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09,366,3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72 %;反对 4,159,3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47 %;弃权 4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 7.《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2,708,7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340 %;反对2,199,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40 %;弃权 70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0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8.《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2,610,09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148 %;反对2,1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186 %;弃权 806,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66 %。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9.《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411,444,4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92 %;反对 1,93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65 %;弃权 597,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3 %。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1,599,3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66 %;反对 1,92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653 %;弃权 44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1 %。 本次股东会记录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会议主持人签名,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 提出异议。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e296ade-0c6b-4e36-8d15-2b37cff515de.PDF ─────────┬──────────────────────────────────────────────── 2026-05-18 18:53│达实智能(00242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达实智能,股票代码:00242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15 日、2026 年 5月 18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1.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 形。 二、 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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